第十二章:聖樹公爵

見那個男人跟在自己的後面,烏木終於松了一口氣。

先前在對方進來的時候,完全不顯山不露水,跟一個來這裏朝聖的普通人類沒什麽兩樣,絲毫沒有頂尖強者的壓迫感。雖然烏木對於“大母”的啟示從未有過懷疑,但在看到這麽一個人走進來時,他還是不免會有些犯滴咕。

但當他依照“大母”的啟示,向對方開出了自己的價碼以後,從對方身上不自覺滿溢出來的龐大魔力近乎讓他感到窒息——哪怕是在聖樹大母聖殿的各種禁制的壓制下,對方都能制造出規模不小的魔力現象,這說明眼前的這個人類絕對沒有他表面看上去的那麽簡單。

烏木甚至覺得以對方的力量,也許能夠與奪走了他王座的那個賤人掰掰手腕。

想到那個奪去了他一切的女人,烏木瞬間又陰沉了下去。一種夾雜著憤怒與恥辱的情緒不斷在他的心間升騰。

數百年來,不,甚至可以說數千年來,森精靈的領袖便都是由“荒野之父”擔任,無一例外。即便是在統一戰爭以後,雖然原則上森精靈最高統治者都要由帝國皇帝授予承認,但對於森精靈而言也不過是多走了一個流程,並在外人面前換上了“聖樹公爵”這種不知所謂的稱謂而已。

因為當年的瑞文伍德森林,在統一戰爭中並非如帝國的其他省份一樣,是被帝國軍團堂堂正正在正面戰場上擊敗征服的。再加上森精靈文化傳統的特殊性,以及他們真實存在著神明級存在“大母”的庇護。所以,即便是後來瑞文伍德及周邊地區作為一整個省份被並入了瑞爾帝國,森精靈還是享有著非常寬松的自治權力。

基本上,只要聖樹城方面承認白金王座的統治地位,並按時繳納什一稅。在翠玉省內部,即便是領導人選舉這類大事,帝國方面基本上也沒什麽插手的能力。

而在瑞文伍德,最高權力可不是像人類帝國那樣,光靠著出身與血脈便能夠繼承。

也許森精靈在整體上是一個愛好和平的種族,但他們的領袖卻是必須殘忍而強大。

在每二十年一度血月天象上,所有部族都要挑選出最強大的勇士進入狩獵場,讓他們如同野獸一般的在狩獵場中廝殺,直到最後的一人。

勝者將吃下所有敗者的血肉,汲取他們靈魂裏的力量。至此,才能證明他是能夠帶領整個森精靈繁榮的真正強者。

而在那之後,勝利者要回到世界之樹洗滌自身,飲下聖樹的樹液重新喚回自己的人性。最後他才能與“大母”選中的化身完成婚姻,正式獲得“荒野之父”的名號與力量,得到統禦森精靈一族,號令所有荒野大靈的權柄。

霍比恩·烏木便是當初在“血月遊戲”中最後活下來的那個人。

盡管他所出生的“烏木”部族並不顯赫,簽訂契約的大靈也並不強大,但他卻依舊憑借自己的力量與勇氣,證明了自己有著統領整個翠玉省的資格。

然而,就是在最後一步,在他需要與“大母”選中的人間化身完成神婚儀式最後步驟的時候。那個女人,也即如今的聖樹公爵,卻是揮手將他打飛了到了寢宮之外。

那幅場景顯得是既滑稽而離譜。

“瑞文伍德的領袖不應該是你。”

在月光下,那個女人用看像螻蟻一般的眼神看著他,用無比澹漠的語調說道。

聽到這句話,從狩獵場的屍山血海中拼殺出來的烏木,憤怒的喚出了銘刻於身上的大靈。作為血月遊戲最終勝利者的驕傲,令他無法忍受自己遭受到這樣的侮辱。即便對方是“大母”所選定在現世的化身,她也將為自己的言行付出應有的代價。

然而結果卻是……作為血月遊戲勝利者的他,即便是在絲毫沒有輕敵的情況下,一個照面間就被對方給輕易擊倒了。

自己甚至都沒有看清楚對方的出招。

“放棄吧,你是沒有這個資格的。”

當時,那個女人看著依舊在嘗試著掙紮起身的自己,如此說道。

“那誰有這個資格?”

烏木一邊咽著血一邊艱難的問道。

“雖然我很想說,除了你之外,誰都有這個資格。但我相信你不會服氣的……”

對方依舊語氣平澹的說道:

“所以……將你打敗的我,才是真正有這個資格的人。”

“你?你一個女人有什麽資格成為‘荒野之父’,戴上鹿角冠統治整個瑞文伍德?”

烏木怒極反笑的問道。

而對方卻是無所謂一般的回答道:

“那個頭冠你愛戴就自己留著吧,我不需要那種東西。另外我要提醒你一點,現如今翠玉省的最高統治者是帝國冊封的聖樹公爵,而不是荒野之父。不能因為過去這兩者的職責有重疊,便將它們混為一談,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