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卑鄙的外鄉人

不多時,淘金者酒吧後巷便聚滿了圍觀群眾。

無論在哪個時代,看熱鬧都是群眾們喜聞樂見的,雖然淘金者酒吧規定了禁止在酒吧內械鬥,但出去約架就不屬於莫西幹頭們的管控範圍了。

而在酒吧裏同時挑釁『鬣狗』和『山豬』兩個犯罪集團的打手,還約他們出去單挑的,這還是頭一個。

“下注了、下注了!”

很快便有人設了賭局,“你們猜那家夥能在兩人手裏堅持幾個回合?”

最低是一個回合,最高是二十個回合。

宋嵐路過開設賭局的人時,朝著旁邊的機器掃了一下碼,壓了2000瓦的閑錢在鬥篷人的獲勝上。

送到手的錢不賺白不賺,奧菲都明示到那個份上了,他要是再聽不出來這個鬥篷人有點東西可就是個大傻子了。

雖然作為一名良好市民,宋嵐並不提倡聚眾賭博,但如果是為了解決部門財政問題,為了打擊十七區犯罪為最終目標的話,這一切就是可以得到理解和原諒的了。

鬥篷人的賠率極高,或者更準確地來說,除了他之外,就只剩下跟著他壓了200瓦的伊萬了。

他發現伊萬雖然平時大大咧咧,還經常勸別人喝酒,但對於賭的嗅覺往往非常敏銳,上次壓執法者勝利的200瓦也贏下了一筆巨款。

沒有人看好鬥篷人的主要原因,還是酒吧械鬥崇尚的往往是體格,以鬥篷人那瘦弱的小體格,幾乎和別人坐的時候差不多高,要是真的打起來,那豈不是就是跳起來打你膝蓋的節奏?

他們紛紛猜測這小個子是最近從境外來的還沒有搞清狀況的愣頭青,以前偶爾也會出現這樣的挑釁者,他們最終的下場往往都不太好。

說笑間,雙方已經拉開了距離擺開了架勢。

不過『鬣狗』和『山豬』集團的小頭目自然不可能因為有人挑釁就突然間通力合作,達成統一戰線,盡管他們兩個都走向了鬥篷人的對面,但卻嘴上的功夫一直都沒停過。

“你起開,我一個人就足夠了。”

“該起開的人是你,鬣狗就應該老老實實地待在下水道裏,街頭鬥毆這種事可不是你們的強項。”

“你說什麽?”

兩人劍拔弩張的態度,讓宋嵐不得不懷疑約架還沒開始,這兩個大漢就會先一步發生窩裏鬥。

“等一下。”

鬥篷人打斷了兩人。

“嗯?”

這一聲疑問兩人倒是異口同聲,就連不善的眼神都像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這讓宋嵐不得不在心裏為兩人捏了一把汗,因為從酒吧到外面,這兩人所做出的一切行為都完美地符合了炮灰的一切標準。

而這個鬥篷人則符合了一切他關於隱藏高手的定義。

在宋嵐的認知裏,穿鬥篷的、戴面具的、穿著花裏胡哨的、頭上的忍者護額被苦無劃了一條線的、頭發和帽子長在一起的……這些都是強者的象征。

遺憾的是,兩個來自不同犯罪集團的打手們似乎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依舊嚷嚷著炮灰的台詞,“怕了嗎?怕了的話就逃吧,我正好和他還有一段恩怨。”

行了,哥們,你倆還是少說幾句吧。

宋嵐扶額,他現在已經開始為這兩兄弟的人生安全而感到擔憂了。

要是這場街頭械鬥出了人命,他們幾個作為執法者恐怕就得光速出警了。

“你們兩個,快點拿上武器,否則就算我贏了也只能勝之不武。”

“武器?”

炮灰A和炮灰B咧開嘴,仿佛聽見了一個笑話。

不過,在人群的起哄聲中,他們還是從幾個小弟手裏接過了各自的武器——棒球棍和一把彈簧刀。

這兩者,無疑是街頭械鬥的經典配置。

然而鬥篷人卻似乎對此並不滿意,“你們難道沒帶槍麽?你們可以回去取,我在這裏等你們回來。”

“槍?”

“少啰嗦,要打就麻利點!”

“既然如此……”

鬥篷人無奈嘆氣,“一會兒輸了的話可不要找借口啊。”

說罷,她的身子先是向前一傾,邁出兩步後,腳下猛一發力,便以違背了萬有引力的方式高高躍起,她的雙手置於胸前,仿佛正握著一把無形的雙手大劍。

“破軍!”

下一刻,狂風與熱浪直接將兩個還愣在原地的炮灰兄弟掀飛了出去。

沖天而起的火光點亮了夜空,一劍落下,在後巷的地表上留下了一道長達近二十米的灼痕,若不是兩人先一步就被風壓給掀了出去,他們此刻恐怕早已在那恐怖的溫度之下化為了焦炭。

風壓掀起鬥篷,露出了火紅色的單馬尾,宋嵐這才看清她的右手看起來並非血肉之軀,而是經過了改造後的機械臂,她的右手一甩,由熾熱火焰構築而成的長劍隨風消逝,精致的鵝蛋臉上,是毫不掩飾的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