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算賦又名丁賦,是按成年人數量征收的人頭稅。

當時規定百姓年齡十五歲以上,至五十六歲以下都要繳納算賦,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錢。

口賦在東漢則是對七歲至十四歲的兒童征收的人頭稅,每人每年二十錢。

成年人的人頭稅也就算了,人家至少能自己上工養活自己,自食其力,雖然一樣缺德,但至少勉強還能說道說道。

那口賦就是完完全全的大缺大德的惡政了。

七歲的孩子根本不能生產,還要每年交錢,對農戶的壓力是巨大的。

同時,漢制,對年滿十五歲到三十歲之間的女性不嫁者,分作五等,有五算的稅收懲戒,每上升一等,即加征一算的未婚稅,到三十歲還不結婚時,即每年加征五算,也就是必須繳納六百錢。

如此,不管怎麽想辦法逃避,始終是無路可逃,劉氏天子總能想到辦法,手裏能打的牌一張接一張,無窮無盡。

如果說算賦還能算是稍微有點道理的話,那麽口賦就是真的喪盡天良了。

為了對外征伐,又缺錢,漢武帝做了很多開先河的事情,有好的一面,極大增強了漢帝國的動員力和軍事力量,前所未有的對匈奴發起了大反擊,但凡事不會只有好的一面,也有極端惡劣的一面。

其中最臭名昭著的,當屬口賦。

口賦在漢武帝之前是沒有的,他為了對外征伐,以及滿足自己的私欲,就想方設法設置各種重稅給民眾,用以盤剝財富,其中口賦就是重要的一條。

他設置的時候,口賦從孩子三歲開始算起,孩子滿三歲就要開始向國家繳納口賦,一直交到十五歲,然後就開始繳納算賦,無縫銜接,一點都不帶緩沖的,結果可想而知,鬧得天怒人怨。

最後,還是有官員實在看不下去,上書建議朝廷變更政策,不求完全廢除口賦,但求將征收年齡更改,等孩子年滿七歲之後,再征口賦,給農戶一點喘息之機。

時值漢匈戰爭末期,一場遷延日久的戰爭打到國家經濟處於崩潰邊緣,活不下去揭竿而起的大有人在,劉徹眼見民怨沸騰到了臨界點,不得不退讓,於是口賦最後是確定在七歲了。

但是從此以後,天下萬民的腦袋上又多了一層盤剝。

這層盤剝起於戰爭,打著戰爭旗號,作為加稅的形式而存在,然而戰爭結束之後,卻再也沒有拿掉,於是自漢武帝以後,民間溺嬰之風漸漸興盛,歷朝歷代不曾斷絕。

時值東漢末年,到劉備生活的此時此刻,很多地方溺嬰成風,不管男嬰女嬰,只要家裏養不起,一律溺斃。

有些良心未泯的地方官員實在看不下去,於是請求民眾不要溺嬰,嬰孩的口賦,官員本人代替繳納,以此使嬰孩存活。

但是這樣良心未泯的官員實在是太少了,一千個裏面也未必有一個,有些有心,卻沒有那個錢。

於是,溺嬰之事屢禁不止,不能斷絕。

一念至此,劉備便認為劉徹就算是被人掘了墳墓開了棺木,順便把他的血脈斬盡殺絕用以謝罪,也絕不過分。

他本人的雄才大略,漢帝國的軍功強盛,是存在的。

但是自他以後兩千年的歲月裏,一直到人丁稅徹底廢除為止,赤縣大地遍地嬰孩的屍體,也是存在的。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劉備為此感到痛恨與不滿。

“口賦的存在,使得各地溺嬰成風,我從小長大的幽州涿郡,雒陽,還有現在的漢陽,蓋君,這樣的情況還少嗎?”

劉備發自內心的哀嘆,蓋勛是聽出來了。

“您的想法,我是清楚的,但是這是朝廷的規定,可以商榷,想要廢除,卻是千難萬難,一定會有很多人提出反對意見,您還是多做一些考慮比較好。”

“是啊,是要多做考量。”

劉備長嘆一聲,把土地賬冊收了起來。

“現在就不說這些事情了,該開墾開墾,該減免減免,恢復生產前幾年就別想著能獲得多少稅收了,我帶來的錢也是有限的,咱們必須要另尋他路獲取財富。”

劉備這麽一說,蓋勛倒是想起來了之前劉備所說的商隊的事情。

“之前與您談論涼州的時候,您說能夠引入外地商販進入涼州,此事……”

“嗯,我是有這個打算的,我打算在涼州除了恢復農業生產之外,還要興商業,否則不足以改變涼州的現狀。”

劉備看了看蓋勛,笑了笑,問道:“那麽我便要問問蓋君,涼州最有名氣的物產是什麽?”

“自然是蒲桃和蒲桃酒。”

蓋勛點了點頭,說道:“蒲桃乃珍貴果品,涼州多有種植,以此釀酒,十分甘醇,不單單是涼州人,整個大漢只要喜好飲酒的,就沒有人能夠拒絕蒲桃酒,這是涼州最有名的物產,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