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對白月娥的淳淳教導

何定賢對鄒懷文的話深表贊同:“現在確實不值得,就當千金買馬骨,賞查娘鏞一口飯吃吧!”

鄒懷文張張嘴,感嘆道:“何老板,你真闊氣。”

“真大方!”

何定賢含笑著道:“你負責開價就行,記得不能超過五千塊,順便把梁羽生的小說版權也買下來,往後在我們報社連載小說的作家,記得提前讓他們簽個優先條款,小說版權必須優先賣給我們報社,如果違反合同的話,版權自動歸屬《東方日報》。”

“如果私下交易,出售版權,亦屬於違反合同。”

“除非我們公司明確發文不要,否則優先賣給公司……”

鄒懷文心裏會意,若有所思,語速飛快的答應道:“是,大老板!”

“一回去就在合同裏補上條款,另外把《龍虎鬥京華》和《書劍恩仇錄》的版權合同都補好,請大老板放心。”

何定賢微微頷首:“好,往後每部要上刊的武俠小說,和比較優秀的投稿,記得都提前發到差館給我看。”

“我要親自審核。”

鄒懷文亦是點頭:“沒問題。”

鄒懷文在報業摸爬滾打幾年已經培養出一定的商業嗅覺,再加上總編《東方日報》的磨礪,他已經不是一個普通的報社編輯,骨子裏的商業天賦已然被挖掘出來,他在大老板幾句話的功夫裏察覺到“小說版權”或許是一個隱藏著巨大利潤的玩意兒。

雖然,在這個娛樂匱乏的年代裏,電影還是有錢人的消遣,華人第一家電視台都還未成立。

各類版權改編言之尚早,莫說動畫、漫畫等等、連電影、電視劇都摸不到邊。

但是,偏偏在這個娛樂匱乏的年代,方可以培養出巨大的小說讀者群體,等待電影、電視劇走入華人千家萬戶的時候,當年讀小說的群體,就將為小說版權的賦予巨大價值。

如今的報社連載小說一如2G時代的網絡小說,就是依靠文字的普適性快速搶占文娛市場。

在“文娛”概念都尚未出現的時候,牢牢抓住第一批用戶群,誰能創作出第一批出品作品,誰就是未來的一代文豪,誰能夠抓住第一批作品版權,誰就是未來的文樂業巨頭。

何定賢如今抓版權的時機剛好,具有先發優勢、平台優勢、時代優勢、既利用作者拉高報紙銷量,又把作者的圈在圍欄裏,將來就算不拍電影,光靠賣版權都能賣成富豪。

當然,在有一元電影店、報社、武俠小說版權的情況下,將來成立電影公司,打入電影行業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不過,他打算一步步走,第一步是鋪院線,第二步才是拍電影公司,因為在電影行業裏院線是資本方、是坐地虎、要是抓不住九龍、新界的院線、在電影行業上是無法同“邵氏競爭”的。

因為,“邵氏”是電影、院線雙發展、輕資產的電影公司,注定要被重資產的院線給削一筆。

實際上,後世的“嘉禾”、“邵氏”、乃至一切頂級電影公司,要麽開辦、收購、要麽入股合作,總之都會向院線進軍。

沒有自己院線的電影公司,永遠都不可能競爭過有院線的電影公司,所以,開辦院線比開辦電影公司更重要,吸別人血,總比被人吸強。

當然,開辦院線需要一筆很大的投資,目前要打下九龍、新界地區都得上百萬港幣。

何定賢起碼得花一年的時間籌錢,再用兩年左右的時間,陸陸續續把影院給建起來。

正式院線同一元店是差距很大的,要有座椅、有幕布、有包廂等等……不可能跟簡陋的一元電影店相同。

正好,再過幾年,港島市民的收入有所提高,慢慢地會開始走入電影院,港島影業正是在五十年代開荒,六十年代起勢、直到七八十年代才紅遍世界,直至九十年代達到巔峰後落幕。

期間湧現的各類型電影、文化運動、明星大咖不勝枚舉。

臨行前,何定賢又道:“對了,其它報紙有熱銷的小說,都去找作者談一談,便宜的幾百塊賣來,貴的也不能超過五千塊。”

“記得要全版權。”

鄒懷文有些懵逼,喝了口茶,發問道:“什麽叫全版權?”

“就是該作品一切衍生出來的版權所有權,全部都歸我們,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將來除了署名權之外,作品其它利益同作者再無關系。”

雖然自明清時代有小說出現之後,書商間誕生出版權的概念,近代更是早已寫進法律條文。

當下中西法律皆有文學作品版權的保護條款,但主要都集中在刊印物,即雜志或報紙上。

如今港島文人寫一本小說只能賺兩筆錢,一是小說報紙連載期的稿費,二是刊印成書時的版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