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一章 時間不夠用了(第2/2頁)
當然,如果某一課題研究上,有所突破,那自然不可能再把時間考慮的那麽精細。
其它課題是得給這一有突破的課題讓路的。
把這份研究規劃,在草稿紙上寫好之後。
陳舟看著這份規劃,習慣性的拿筆點著草稿紙。
他總覺得少了點什麽。
驀地,陳舟眼角的余光,瞥到了自己戴著的手表。
“對!時間!這不是一份長期規劃,這是一份有時間限制的研究規劃!”
陳舟想了想,又在這份研究規劃上,補充了兩個時間節點。
同時,陳舟還在這兩個時間節點旁,標注了一些說明。
陳舟所補充的時間節點是【7月12日】和【7月25日】。
7月25日是國際數學聯盟那邊,給陳舟所留的最後提供論文的時間。
至於7月12日,與7月25日之間,相隔有14天。
這也是陳舟給自己的最後兩周時間。
因為,在7月12日之前,陳舟有近一個多月的時間用來研究。
這一個多月的研究時間,陳舟雖然也會爆肝研究,但還是會保持著先前“三天熬兩夜,兩天補三覺”的節奏來。
要不然,他怕自己都等到7月12日了……
然後,如果到7月12日,陳舟沒有解決掉這些研究課題中的任何一個的話。
那陳舟就會調整研究規劃,把最後的兩周時間,全部留給楊-米爾斯規範場存在性和質量間隔假設問題。
至於陳舟為什麽沒有從現在開始,就把所有的時間,全部堆給楊-米爾斯規範場存在性和質量間隔假設問題。
則是因為,有些難題,並不是堆時間就能堆出來的。
再者,從陳舟目前開展的研究結果來看。
楊-米爾斯規範場存在性和質量間隔假設問題與規範場理論的研究,同步進行確實是最高效的。
還有就是,這是陳舟最舒服的研究方式。
在時間不夠用的情況下,這樣的研究方式,可以激發出陳舟最高的研究效率。
此外,難道就只為了一個楊-米爾斯規範場存在性和質量間隔假設問題,為了一個國際數學家大會,放棄整片森林嗎?
陳舟的答案,肯定是,怎麽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