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6章、擠一擠總是有的

實際上這會兒資本家殺人的心都有了。

就看是殺荊小強,還是別的什麽人。

首先要了解這個年代的市場行情。

丹子作為全世界最頂尖的體育明星,1985年在NBA出道的時候跟奈克簽下五年25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當時就震驚了整個體育界。

因為那時候奈克還不是一流體育品牌,阿迪、匡威之類十萬美元一年簽的都是頂星。

荊小強自己是習以為常的拿二十年後的貨幣價值來匹配自己,還自以為降了不少。

青歌會以後,他給各方開出的廣告價碼就是二十萬,也約等於三萬美金了!

當時那位卡丹餐廳的女老板都目瞪口呆,你憑什麽敢開這個價格,誰給你的勇氣,全國人民那會兒才幾十百來塊錢工資,萬元戶都是要上報紙的時代。

你憑什麽拍張照說句XX真不錯,就要拿二十萬?!

憑的就是荊小強是按照二十年後的市場規則。

他不是衡量現在市場價格多少,而是你用了我,那麽我的熱度就能給你帶來超過二十萬的收益。

當這個收益超過兩百萬,商家根本就不在乎這二十萬了。

而且他這個二十萬理論上來說都是一錘子買賣,荊小強都沒想過什麽一年期五年期,過了幾年我就不許你用,哪有這個精神去追責。

所以這二十萬對商家千值萬值。

後來樊國飛跟白蓮婷聯手擡價都沒人有意見,還是荊小強說算了,老子要去賺刀腦兒斯,就不貪這點。

所以他給大都會歌劇院、NHK樂團談論身價的時候,都是我能讓你賺更多錢,而不是現在市場行情多少,那跟我無關。

丹子也是這樣打破市場行情規則的那個人。

但也才一年平均五十萬美元,據說這都能讓奈克當年肉痛許久。

好在他們賭對了,在雙方都起步的時候相互成就,然後第二份終身合同就給了丹子百分之幾的公司股份!

後來又覺得這份合同太狠了,把這百分之幾分拆出去單獨成立了丹子品牌。

其實從這個商業案例就看得出來,奈克是蠻有商業遠見,並且敢於賭未來,又有點馬後炮的精明算計。

可在跟荊小強談那個五美元運動內衣專利使用權的時候,奈克肯定沒有荊小強想象到的女性胸衣市場那麽大。

荊小強知道這是個百億美元級別的市場,如果奈克早早發力甚至能占據整個企業的半壁江山。

但他肯定不會說,未來國內品牌沒準兒還要搶奪這個市場,沒必要幫老外成為寡頭。

而一般這種售價才幾十百來美元的產品,五美元的專利使用費肯定有點高。

不過荊小強是結合了生產外包價要的這個價格,就顯得無人能比了。

哪怕加上這五美元,在其他地方生產可能都搞不定成本價。

中國紡織品產業是改開之初最有競爭力的拳頭產品,不是白來的。

人工、原料、配件樣樣都能殺得競爭對手片甲不留。

哪怕奈克自己去找中國供貨商,就要加上他們自己的外包生產系統環節,多了幾個中間商環節,又把這點成本拉上去了。

所以當時覺得合理就簽了。

誰知道才半年多下來,就給了荊小強一千四百萬專利使用費。

丹子都沒拿這麽多!

假如平均一件運動內衣100美元,荊小強凈拿百分之五!

還不管其他什麽生產成本、銷售成本稅費啥的。

丹子都只能在企業利潤上分紅百分之幾,財務做賬有一百種辦法變出花樣。

荊小強這裏沒有!

我不管你們賺多少。

反正賣一件就給我百分之五!

資本家的思路是肯定有哪個環節搞錯了!

因為在可以預見的三年獨家版權期,要掏七八千萬給荊小強,這個成本也太高了吧。

更主要是他們吃驚女性運動內衣市場的巨大!

這還是沒有重點推廣宣傳的平緩狀態下銷售。

然後就在荊小強跟米高大火特火整個北美期間,奈克一直在靜靜旁觀。

旁觀了這個華人歌星的一系列操作。

因為他們清楚自己在上次的運動內衣專利版權談判中草率了。

這個年輕人絕對不是看起來二十歲那麽傻白甜!

主動上陣,誘導敲詐勒索犯落下話柄,卻一點都不觸及法律盲點,奈克的龐大律師團都表示這個年輕人絕對知道怎麽規避引導談話!

臥槽,那去年初我們談運動內衣的時候是不是也被套路了?

真的沒想到,看著這麽年輕,還是個中國人,當時還是在薪鄉談的,怎麽會想到掉大圈套了呢。

可翻臉吧,卻眼睜睜的看著荊小強在北美成了名人,三大電視網排隊直播演唱會的大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