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我老氣橫秋,我風華正茂(第2/2頁)

歌曲內容其實也晦澀難懂,但是四段歌詞,每次結尾的時候都有一句:

“I was so much older then

那時的我老氣橫秋

I’m younger than that now

如今才是風華正茂”。

昨天老態龍鐘,反而今天活力重現,挺矛盾的主題。

本來是主唱表達自己曾經頹廢浪蕩又或者覺得整個世界都沒有意義,但在理清思路、認清自己跟世界之後熱愛生活,自我重生。

可這不就是荊小強的真實寫照麽?

普通人真的很難聽懂這首歌,據說蘋果教主喬布斯就是巨崇拜這首歌,從嬉皮士之路走上天皇巨星的道路。

無數七八九十年代的超級巨星、樂隊,也是在這首歌的激勵下,逐漸放棄頹廢的整體態度,開始朝著井噴的藝術創作高峰攀登。

荊小強唱的版本,也是九十年代中後期,幾支著名樂隊一起如同朝聖般在偶像面前用各種他們已經集大成的頂尖風格演繹。

那當然好聽了。

哪怕喝得酩酊大醉的原唱只在其中含含糊糊的混了幾句,也徹底被推上了民謠巔峰寶座。

他也是唯一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歌手,地位可想而知,當然這會兒還沒得。

可周晴雲能聽懂啊,這是個有思想的人,在反省自思。

十八歲的少年,不光能觸摸這樣的思想,甚至還能用不同的聲音、腔調去解讀這種思想。

差不多就等於修仙少年,觸碰到九龍拖棺的時候,還能順手給幾條鎖鏈染成別的材質吧。

感動得斜靠在車門邊,輕輕捂住自己嘴,傾聽車廂裏堪稱睿智的歌聲。

能把歌曲唱出智慧感,早已遠超她那些還在表達階級情緒的科班生。

還談什麽世界觀、人生觀啊,都穩定得很了。

看不清,因為眼淚早已模糊了眼眶,卻一動不動,不想打擾了這樣的演繹。

唱完,荊小強也拿定了主意:“開學以後,我就不到歌舞廳唱歌了,據說戲劇學院也不少人來這邊玩,我不想出這個風頭,但是您這邊需要我唱歌或者別的什麽,我隨時效勞……”

說著伸手打開中控台上的音響,就是他那盤羅伯特情歌王子。

錄音棚的精心修飾,編曲和伴奏都美妙很多。

周晴雲笑起來,輕輕拉衣袖沾掉淚花,像個溺愛孩子的老母親:“好啊,我也覺得歌舞廳太雜亂了,但是你要經常唱,並且跟高水平的人交流,才能保證你的天賦不會消退下去,我來給你安排吧,先爭取一周到我那邊上一次研究生的課程,主要就是保證隨時了解你的聲樂進度,好嗎?”

這是真的愛才,只憑今天來擔保自己,荊小強就順毛驢了:“好,我這段也是在酒店健身房做兼職,每天早上六七點到八點,未來應該不會耽誤學校的課程,不會太忙,您是住在音樂學院附近嗎?”

周晴雲這才環顧四周:“哎呀,是的呢,那邊那邊,好快,呀,你開車真平穩,咦,這個車好漂亮,好豪華的樣子,到處都亮晶晶的。”

老教授是真的開心,一點不擺架子。

荊小強就像對待自己的長輩:“您有需要車的時候,叫我開過去給您當司機……我想想,我去買個BP機,方便您找我。”

對上真正愛護自己的人,荊小強就盡量讓人家方便。

周晴雲嗯嗯笑:“有些學生掛在腰上炫耀得很,我本來很煩這些成天在社會上賺錢的行為,現在看來,好像也是時代改變……有個別青年老師用那個大哥大,就有點顯擺了。”

荊小強調皮:“好!那我爭取什麽時候賺到錢也去買一個,他們用的時候,我就摸出來打臉!”

周晴雲哈哈哈的再滿意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