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春梅親事

讓高掌櫃沒想到的是,聽到還有律法書可以抄後,林遠秋和周子旭都毫不猶豫的點頭應下了。

想著兩人大概還不知道這書到底有多厚,高掌櫃忙讓店夥計快去庫房捧了兩本出來。

結果讓高掌櫃更加詫異的是,面對著兩指多厚的書冊,對面的兩個小家夥似乎更加興奮了,義無反顧的點頭如搗蒜道,“我們就抄律法書好了。”

於是,高掌櫃給兩人配了足夠的紙張,然後讓就他們各自抱著一本厚厚的律法書回去了。

而抱著書冊的林遠秋和周子旭,此時正心情激動呢。

在林遠秋看來,了解一個朝代,除了清楚百姓們的衣食住行和風土人情外,最主要的還得知曉這個朝代的律法。

還有,只有懂得了這個社會的律法,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和家人。

所以林遠秋才會毫不猶豫的應下抄律法書的事。反正書肆也不催著要,自己大可以邊抄邊學,這樣等把整本書都抄下來後,總能熟知書中十之七八的內容了。

林遠秋還想,若是可以的話,自己幹脆多抄上一本,就當家中的藏書了。畢竟,這麽厚的律法書,如果買上一本的話可得一兩多銀子呢。

與林遠秋的想了解書中的律例不同,周子旭則是完全被五百文的抄書工錢給吸引住了。

心裏想著,抄一本給五百文,那麽兩本就是一兩,四本就是二兩銀子了。乖乖,這來銀錢的速度,可比抄千字文時快多了。

此時心情愉悅的林遠秋和周子旭並不知道,接下來的幾日,他倆都快被抄書的事給弄傻掉了。

這不,等上完下午的課,林遠秋和周子旭很快吃了晚飯。然後就迫不及待的回到了宿舍,磨墨舔筆,開始抄寫起律法書來。

《尚書·舜典》中有記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

是以,大景律法的第一頁講的正是“象以典刑”中的諸多條例。

而所謂“象以典刑”,就是讓受刑者用著帶有某種特別象征的“圖象”的衣物或者器具,從而達到懲罰和儆戒其他人的作用。對於書中的這段,夫子在給他們講策論文時,也時常會說到。所以這會兒,林遠秋和周子旭抄起與之相關的條例來,並不怎麽費勁。

這也讓兩人突然有種這麽厚厚的律法書,也不過如此的感覺,說好的晦澀難懂呢?

只不過,這種自信沒保持多久,等天漸漸黑了下來,兩人把油燈點上,然後再開始抄寫“流宥五刑”的律條時,再也沒了先前的淡定。

那什麽三等流刑二千裏,三流均居役一年,不加杖。什麽二等流刑二千五百裏,二流均居役兩年,需加杖。又或者罪犯居役一年後,附籍當地,流限為六年,不應流而特流者為三年,期滿即可返回原籍等等等等。

看著這些看似差不離,實則大不相同的律條。林遠秋和周子旭只覺得兩眼發花,有種馬上要混成一鍋粥的感覺。

於是片刻後,第一個錯誤出現了,只聽周子旭“啊呀”一聲,然後心急道,“林兄,我把流三千裏錯寫成兩千裏了,啊啊啊啊,我這張紙馬上就要抄滿了啊。”

這下又要重新開始了。

一聽這話,林遠秋更加仔細了起來,心想著自己可別犯這樣的錯,不然還得重抄一遍不說,還浪費紙張。

只是怕什麽來什麽,片刻後,林遠秋也犯了和周子旭差不多的錯誤,把需加杖,錯寫成了不加杖。

林遠秋咬牙,默默把那張寫錯的紙替換了下來。

可等他好不容易找到續上的位置,重新寫了一小段時。另一邊的周子旭又欲哭無淚了起來,“啊啊啊啊啊,林兄啊,我又抄錯了!”

林遠秋張嘴,正想說聲“沒事,大不了重新再抄就是。”

結果發現,自己新抄的那一小段中的“附籍當地”,被自己寫成“附地當籍”了。

要知道,這可是律法書,絕不容許有一丁點錯誤的地方,所以,他的這張,又得重新再抄了。

見一向不容易出錯的林兄,此時也跟自己一樣,連著寫錯了兩張。

周子旭不知是該覺得好笑,還是該哭,話說這律法書也實在太難抄了吧。

不過沒事,越難才越證明他的厲害嘛。

想起祖父祖母誇自己既懂事又能幹的話,周子旭又立馬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更加仔細認真了起來。

而林遠秋也一樣,幾乎是一字一句對照著抄寫的。

等兩人好不容易把這張紙寫完,再開始下一張時,結果又不小心出現了錯漏的地方。

就這樣,抄了錯,錯了抄。

一直到吹燈睡覺之前,林遠秋和周子旭一共錯了十六處地方,也浪費了十六張紙。

第二日,吃過中飯,趁著午休時間,兩人提筆繼續。可抄書狀況還是跟昨晚一樣,時不時會有錯漏,或者有不小心寫重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