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林愛可剛拍完戲下來, 助理就一臉興奮拿著手機迎了上來:“可可,你微博又開始暴漲粉絲了。”
“什麽情況?”林愛可驚喜又驚訝:“之前那波漲勢不是降下來了嗎?”
難道是公司給她做推廣了?可是經紀人不是說等到劇開播的時候才會配合營銷嗎?
助理把手機遞給她:“是盛總,盛總又上熱搜了!”
林愛可一愣, 之前那個富婆書粉的熱度不是已經降了嗎?難道是又有哪個大v發出來引起熱度回升了?
結果拿過手機一看,她整個人都驚了。
“華星大廈是盛總的?!!!”
娛樂圈的許多公司都坐落在魔都, 林愛可簽的公司也是, 經常駐紮在魔都,她當然知道華星大廈代表著什麽。
“對啊, 你看, 已經有厲害的網友扒出來了,華星大廈確實剛剛易主, 新的產權人就是姓盛。”
林愛可還是一臉懵:“會不會只是恰好同姓?”
“不會吧?”助理一臉興奮:“盛總的公司不是也剛剛開嗎?這完全就對上了啊, 而且可可你不是說過,盛總跟你說她的公司打算開在魔都嗎?”
林愛可腦海裏立刻回憶起了那天的場景。
兩人吃完宵夜, 回去的路上盛泉喝著奶茶, 帶著剩下的一根烤腸, 一邊走一邊吃喝一邊跟她說:
“我也打算在魔都開公司, 到時候你來找我玩啊。”
曾經租過公寓樓的她立刻給盛泉分享了一堆租房子的經驗,其中大半都是她在吐槽“你永遠都不知道你的鄰居是幹什麽的”。
盛泉就著奶茶吃烤腸聽完之後,總結道:“確實,不是自己的地盤就是不好, 所以我應該會在自己的地盤開。”
在當時,林愛可只以為她說的‘地盤’是指一棟普普通通大樓裏的普普通通一層。
結果,盛總說的自己的地盤, 竟然指的是一整棟商業大廈嗎?!
而且最離譜的是, 她還是新買的。
林愛可知道盛泉有錢,但她不知道那麽有錢啊!
在這之前, 她一直以為盛總只是一個花錢大方的中等富二代而已,這麽說吧,一千萬不少富二代都拿得出來,只是他們未必對娛樂圈感興趣而已。
但買一整棟樓,而且還是買的華星大廈這種標準的,整個魔都都找不出三個以上。
“怪不得,怪不得禦碩傳媒的王總對盛總都那麽討好……”
林愛可喃喃,她低頭看看自己的手:“我竟然和一個在魔都擁有一棟樓的超級有錢人手拉手去吃燒烤。”
“我還跟她吃交杯烤雞心。”
“我們還一起看帥哥。”
“我還因為怕胖拒絕她請我喝奶茶。”
如果再給她一次機會,她只想說:喝胖我。
和她一樣陷入懷疑人生境地的還有劇組其他人。
周至:“我的媽呀,這得多少個億啊。”
王錚正在按計算機,按出一個數字遞給周至看。
周至:“個,十,百……我做夢都沒想到,我這輩子還能有數億的時候數到百……媽耶,我的粉絲量漲的比剛剛更快了,我要蹭盛總的光一夜爆紅了嗎?!”
林愛可:“是我們都要蹭盛總的光一夜爆紅了,要不是萬導拒絕采訪,一堆人都想要采訪我們,好問盛總在劇組的情況。”
“顏回,你快看看你微博粉絲量漲的怎麽樣了,羨慕死了,你是盛總親自簽下來的,關注你的人肯定更多。”
顏回點頭,找出手機正要看,突然電話鈴聲響起,是盛泉。
剛剛還都在嘰嘰喳喳興奮交流自己粉絲上漲量的幾位主演瞬間啞聲,雖然面上看似淡定,實際上一個個都恨不得豎起耳朵聽聽盛泉說什麽。
說實話,顏回也很激動,還有點“盛總這麽有錢想簽誰不行竟然簽了我”的受寵若驚,他自問自己長相不算突出,性格也太木,唯一能拿出手的就是演技,但娛樂圈有演技的也不少。
盛總簽他的簽對她來說也許不值一提,但對他來說,卻是將他全部的人生就此改變。
“公司宿舍已經定下來了,就在公司附近,你殺青了直接回宿舍就行,還有,我已經跟萬寶商量過了,這兩天你手裏的戲往後挪一挪,先去《鶴華年》拍兩天。”
顏回立刻答應下來:“好,我今晚就去。”
“好,對了,公司在招經紀人,你有沒有比較想合作的經紀人?”
顏回眼睛微微一亮,溫和的聲線略微有些期待下來,又有一些不知道盛泉會不會答應的小小忐忑:
“是有一個,只是她現在應該還在其他公司工作,但我想她會很願意跳槽到我們公司的。”
電話那頭,盛泉笑了。
她知道顏回說的是誰,準確的說,在她問出這個問題時,就知道顏回的答案是什麽。
袁子欣。
她在《星芒》的結局是:能力突出,但幾次被逼離職,最終銷聲匿跡,再無聲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