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勤快

黎青執一開始寫朱前的自傳的時候身體還沒恢復, 寫字也不熟練,因此字寫得非常醜,還非常大。

但他那時抱著練字的想法, 每個字都盡量寫得端正。

所以這自傳一開始的那些字雖然宛如幼童所寫,但字很大, 筆畫也清楚,很適合初學者照著學。

金小葉拿著毛筆, 跟著描畫上面的字, 努力把這些字記在心裏。

“小葉,你學寫字啊?”王姐好奇地瞅了一眼。

“嗯!”金小葉道:“做生意肯定得認字, 我要從現在就學起來!”王姐敬佩地看了金小葉一眼, 學寫字可不是什麽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說金小葉已經這麽大年紀了……

怪不得人家能做生意, 她做不了呢!

王姐更願意一邊做針線,一邊跟人聊天。

她們這樣做慣了針線的人,除非是需要全神貫注地繡花,不然都是可以拿著針線活暢快聊天的。

只是她聊了沒多久,寫滿一頁紙的金小葉就拉著她買布料去了——他們又有新生意要做了!

也是巧了, 金小葉去買布料的時候,瞧見了正在給碼頭上做工的男人兜售鞋子的金小樹。

這鞋子, 是金小葉請來幫著糊鞋底的兩個老太太做的。

金小葉請她們到王姐家做活,給的錢很少,做一雙鞋也就給四文錢, 但這兩個老太太挺願意來的。

她們平日裏也沒什麽事情做, 現在多少能掙點, 多好啊!

金小葉有時候還會給她們分吃的。

鞋子既然做了出來,那肯定是要賣的, 因為這鞋普普通通,金小葉也就沒有拿去成衣店寄賣,而是給了金小樹,讓金小樹幫著賣。

“這鞋可是家裏老人仔仔細細做的,用的都是好布料,能穿很久……”金小樹給那些幹苦力的人介紹手上的鞋子。

在碼頭上做活很辛苦,那些偶爾來打零工的也就罷了,常年在這邊幹活的,多是家裏沒地的男人,這人大多沒有老婆孩子。

既如此,自然也就沒人給他們做鞋,他們平日裏穿的鞋子,都是買的。

金小樹拿來的鞋子確實不錯,很快就售賣一空。“小樹!”金小葉喊了一聲。

“姐!”金小樹搖船過去,“姐你們要去哪裏?”

“我要去買布料,小樹你幫我搬個貨。”

“好。”金小樹想也不想就答應下來。

金小樹昨晚上沒睡好,今天有點沒精神,不過他到底是年輕小夥子,這幾個月跟著金小葉幹活吃得又很好,搬起布料來比金小葉和王姐快多了。

金小葉已經有經驗了,很快買好布料往回走,又讓金小樹幫她把布料搬到王姐家。

金小樹動作僵住。

昨天方錦娘一個眼神都沒給他之後,他心裏就七上八下的,今天早上都不敢去給方錦娘送東西,怕方錦娘不要。

他甚至都不想賺錢了,覺得不管幹什麽都沒勁,特別想去看看方錦娘。

現在他去王姐那邊的話,一定會見著方錦娘的吧?

金小樹想來想去,還是打算去見見。

反正方錦娘不喜歡他,他破罐子破摔了!

船停在王姐家附近之後,金小樹就開始幫著搬布料。

王姐抱了一匹布跟在金小樹身後,到她家的時候,忍不住道:“小樹,你力氣真大。”金小樹這會兒,扛了四匹布還健步如飛。

“嗯。”金小樹粗粗地應了一聲。

方錦娘知道金小葉有個弟弟,聽到王姐的話,又看到個人影,就擡頭看向對方,朝著對方笑了笑。

金小樹只覺得一陣酥麻從尾椎骨直沖天靈蓋。

方錦娘朝他笑了,還笑得那麽好看!

昨天還不理他,今天怎麽就又朝他笑了?

因為他一次扛了四匹布?

金小樹覺得整個人有點飄,他快步來到船上,試圖一次扛六匹布。

扛是能扛動的,但他的手抓不住六匹布,金小樹只能扛四匹,但他搬貨的速度特別快,簡直要跑起來。

等等,穩重點,不能跑!

金小樹幫著把布放在王姐家,就見方錦娘又朝著他笑了笑。

方錦娘眼睛不好看不清人,就總被人說沒禮貌……她走在大街上不會朝著來往的每個人笑,但平日在王姐家做活,有人來了都會笑一笑,算作打招呼。

金小樹激動不已,搬完布料看到王姐家門口有些柴火沒劈,他還順手拿起斧子,幫忙劈柴。

他雖然年紀小,但這幾個月又高了一些,還壯了一些,在廟前村,他個子算高的了,力氣也不小!

他已經是個男人了!

金小葉看到金小樹劈柴沒攔著,王姐的兩個兒子都還小,又長在城裏不習慣幹活,以前王姐家的柴都是王姐劈的。

王姐很少幹重活,劈柴對她來說很辛苦。

以前金小葉帶了東西來縣城賣給她的時候,就會順手幫她劈個柴,最近她也會劈,現在讓金小樹去幹,省了她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