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二章 和談(二)

“關於對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談判,我們漢洲的總體目標原則如下:

一、要迫使荷蘭東印度公司承認我們對整個漢洲大陸擁有不可置疑的所有權;帝汶島,以荷蘭控制的歐庫西據點到我漢洲控制的新民(今印尼帝汶島的伯西卡馬鎮)堡以東地區,置於我漢洲勢力範圍;帝汶島以東,威遠島以西之間的島嶼和海域歸屬我漢洲控制;另外,雙方要明確約定各自所屬勢力範圍,並得到雙方承認。

二、市場開放,這應該是荷蘭東印度公司最為看重的條款,我們漢洲不妨以此換取他們對漢洲占據的領地和勢力範圍做出讓步。另外,要求雙方所控制據點和勢力範圍,均設定為開放市場,同時不得設置任何限制;

三、戰時繳獲的荷蘭商船和其他物資,我們原則上不予返還。至於俘虜的東印度公司雇員,最好是本著自願原則遣返(因為部分工匠和藝人已經被漢洲征用,納入治下所屬居民),遣返時,可以發還個人物品。

四、與東印度群島上各個土邦王國的武器交易,我們漢洲可以承諾不對其指定的土邦王國售賣武器,但不能排除其他商品交易。

五、雙方戰爭期間各自遭受的損失,原則上不進行補償。

六、市場既然都已全面開放了,那麽整個東印度群島的所有航線也對我漢洲開放,自由航行期間不受任何限制。

七、雙方對各自領地內的對方屬民均有保證財產和人身的安全的義務。

綜上幾點,是我們漢洲要求的基本條件,但是在談判中,不妨將要價擡高一點,時間也可以稍稍脫後一點。畢竟我們所有的戰船均在大明沿海,很有可能正在襲擊荷蘭商船。所以,即使我們簽訂了和平協議,要實現雙方的停戰要求,那得等十二月,我們的移民行動開始。”

說完以上幾點要求後,齊天看了看在座的漢洲高層軍民兩政官員,示意大家還有什麽需要補充的要點。

“若是對等要求開放所有航線和市場,那我們在漢洲東部和威遠島的那些據點勢必會暴露在荷蘭人面前。以後,會不會面臨東印度公司攻擊的風險?”潘其風問道。

“當然會存在這種風險。而且經過數年的擴展,我們漢洲建立的據點定然會比荷蘭人目前存在立的據點要多出許多,我們的水師艦船在短時間內還無法取得漢洲沿海的制海權。”參謀部戰略規劃司的賀雲鋒說道。

“若是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簽訂和平協議,我認為,至少可以維持三五年以上。”齊天開口說道:“而經過這一次戰爭,荷蘭人應該體會到,我們漢洲的據點不是那麽好打的,而且與我們交戰,是要付出高昂代價的。即使我們許多據點以後會陸續暴露在他們的視線當中,他們又能湊出多少兵力和船只前來一一攻取?另外,我們建立的據點,也不是沒有一絲防禦力量,眾多經過訓練的的鄉兵,輔以大量的火炮和火槍,定然會讓荷蘭人碰得頭破血流。”

“大統領,荷蘭人要求我們漢洲不得對東印度群島上的土邦王國進行武器交易,如此一來,豈不是讓荷蘭人會本身持有的武力優勢得以發揮,讓他們非常輕松的奪占更多的島嶼和經濟利益,使得其勢力發展更加迅速。這於我們漢洲未來攻略南洋,會造成一些困難。”工部尚書周志開說道:“而且,我漢洲制造的軍器若無南洋土邦王國的需求,豈不是會造成積壓,影響我漢洲軍工後續發展。”

“荷蘭人不讓我們售賣武器與東印度群島上的土邦王國,但我們可以武器賣給我們在帝汶島上控制的兩個王國,還有呂宋島上明人武裝,鄭芝龍勢力、柬埔寨王國、占城,甚至安南。至於這些國家地區獲得我們的武器後,是否再轉賣與東印度群島上那些土邦王國,就不是我們漢洲能控制的了。”齊天沉聲說道。

開玩笑,後世我兔將轉移貿易玩得風生水起,避開了一個又一個關稅壁壘,漢洲在這這17世紀中期,將這個轉移貿易手段運用出來,難道還無法避開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貿易禁令?

自古以來,軍火貿易都是世界上所有產業中最為暴利的一種,沒有之一,其利潤不但數額巨大,而且還會產生長久持續的收益,並附加著政治收益,是一種非常賺錢且非常不單純的生意。歷史上,軍火貿易可是一直與毒品貿易和走私貿易相提並論,並稱為世界三大暴利行業。

漢洲的軍工要想領先時代一步,或者半步,就必須不斷地研究和制造更多的武器出來,大量地售賣給有需求的土邦王國,不僅可以填補研發和生產的費用,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驗證各種武器的性能。漢洲豈能因為與東印度公司簽署和平協議,而就輕易的放棄武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