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字字啼血

2013年4月27日

一早,周寧獨自開車來到市局,還沒拐到後院,就看到公安局門前聚集了一大堆人,他減速瞥了一眼。

發現中間,似乎有個灰頭土臉的小老頭跪著,舉著一個白色大牌子,上面密密麻麻寫了一大堆的字跡,具體什麽內容這個距離,是完全看不到的。

周寧有些疑惑,難道是上訪或者是申冤的?

一般這些直接去市政府了,應該不會來到這裏,可看著那個邋裏邋遢的小老頭萬念俱灰的表情,讓周寧心底一顫,仿佛下一刻,這人就要撞在市局門前的石獅子上。

後面的車子傳來喇叭聲,周寧這才發現自己竟然停下了,趕緊打轉向從後院進入技術處門前的停車場。

他沒去自己在四樓的新辦公室,而是快步來到302,一進門就看到大趙在繪聲繪色地說著什麽,孫高鐵他們看到周寧進來,趕緊全都站起身。

“頭兒!”

“周小周你咋過來了,是不是看到正門,有人在跪著申冤?”

周寧點點頭,見大趙這麽問,看來他知道的細節似乎更多一些。

“我進來的時候,看到了,你知道怎麽回事?”

大趙點點頭,掏出手機,上面有一張照片,是將那張板子內容全部拍了進去,他趕緊將照片傳送到顯示屏上,介紹道。

“今天我七點零點就來了,見到有熱鬧,我停下車去看了一眼,估計信訪處的人還沒來,圍觀的人還不太多,那個小老頭將一個攝像機,擺在自己前面,脖子上掛著一個牌子,我仔細看了內容。

他是琴島下轄興華市晉屏鎮帥家村民何江洪,女兒何嘉紅是興華市第五中學高中2010級12班學生體育生,善於長跑,學習成績優異,平時由田徑隊教練劉愷老師,進行訓練和日常管理。

因為隨著年齡的增長和體訓消耗體能大,導致營養跟不上,五中教練劉愷要求我們家,到晉屏鎮學校附近租房陪讀照顧生活,為了照顧女兒生活,我們家於2012年6月到五中學對面鹽業公司小區租房,安排何嘉紅媽媽照顧陪讀。

3月29日周五下午,按往常時間17點訓練,19點下訓,下訓時並安排了晚上進行聚會慶祝他們學校田徑隊的一個孩子,獲得了金門國際半程馬拉松冠軍。

晚上20:30田徑隊隊友唐江海,騎摩托車把何嘉紅帶走,並在農業銀行取現金200元(有農業銀行監控為證),然後唐江海騎摩托車載何嘉紅去了真味美食飯店。

何嘉紅步行走到對面金絲美食夜宵店門口,玩手機至22:26左右,何嘉紅被一輛黑色轎車接走,唐江海才獨自開摩托車,從真味美食店緊隨黑色轎車而去。

22:53唐江海騎摩托車,把何嘉紅接回五中學宿舍,此後23:08何嘉紅從學校逃出來,在晉屏大道禦池名車店路段,被一輛黑色無牌照小轎車追趕,何嘉紅拼命逃到九老峰公園方向。

23:12我女兒再度出現在晉屏大道禦名車店門口,拿回自己在逃命中丟棄的財物(銀行卡和現金及家裏門鑰匙)往家跑。

23:35何嘉紅出現在鹽業公司小區門口,她沒有開門進入,只是將錢包鑰匙從柵欄的防盜門丟入,塞在兩道門中間的位置,回家沒進門,可說明何嘉紅當時的行動已經被控制了,有人躲在我家樓道堵著她。

興華市公安局的調查報告說,何嘉紅墜樓的時間是23:37,我留存了鹽業公司小區的監控視頻,經辨認23:37墜落的不是何嘉紅的身軀,而是何嘉紅在被害掙紮時脫落的鞋子。

兇犯並且與保護傘合謀制作自殺現場,23:37把何嘉紅的鞋,有意從樓頂扔下從鹽業公司院內視頻監控邊滑過,充當何嘉紅墜樓時間。

然後等夜深無人再打掃殺人犯罪現場,再次拋屍,法醫給出的屍檢結果,與事實不相符,何嘉紅頭頂破裂傷口有血跡,而右側耳部頭骨碎裂,卻沒有青腫痕跡。

肩膀手臂上的劃痕和頭部耳根暴裂傷口是沒有流血痕跡,何嘉紅右側頭部著地,墜落後雙臂高舉,墜樓現場也沒有血跡象,這些都是兇犯先殺人,等屍體硬化後拋屍制造墜樓自殺假象。

兇犯作案後還把搶走我女兒手機,清理手機內存數據,丟棄在禦池名車店路邊的一輛車下方,手機是在2013年3月31日找到的。

另外,何嘉紅遭到強~女~千、侵犯、侮辱(何嘉紅的內褲,存留的楚女膜破裂的血可證)搶劫後被追殺滅口,我多次向珠泉派出所和興華市公安局、興華市刑偵大隊提議要求立案都被拒絕。

於2013年4月16日,我再次去珠泉派出所要求立案,珠泉派出所的鄭所長接見了我,但還是說不能立案,並建議去校方討公道。

4月16日至4月18日我連續三天去興華市第五中學找學校領導,都被校方拒絕接見,校方非但拒絕接見我,還與興華市刑偵隊合謀,在18日下午安排110警察,暴力毆打我造成肋骨斷裂,還以襲警由頭抓我去縣拘留所拘留,阻止我向上級機關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