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第2/3頁)
這一點,安父還是很支持的。
“你還記得吧?咱們以前那個家,樓上的鄰居不就舉報了她兒子嗎?那孩子玩的是啥來著?”安父苦思冥想也沒想起來,索性只道,“反正你要是這樣,我也不會管你的。”
安卉斜眼看著他:“膠佬又有什麽錯呢?算了,你閨女我沒這個能耐。”
忽的,她想起一個事兒,前陣子好像是她跟蘇大娘一起逛街閉店後,隔壁店的掌櫃好像提醒過她,說什麽那是個賭棍,讓她別管……
她忙把這事兒告訴了老爹,讓老爹去隔壁打聽一下。
這年頭,能開店做買賣的就不可能是個社恐,反正隔壁店的掌櫃就是個話癆,安父只去了兩刻鐘,就打聽了滿滿的消息回來,還說要不是正好有生意上門,搞不好他還能被拽著繼續聽故事。
根據隔壁店的掌櫃所說,那小賭狗其實年紀也不算特別小了,都二十出頭了,這個年紀放在別家都能當頂梁柱了。而除了像余耀宗、蘇舉人這種特殊情況的,一般二十歲的男子都已經娶妻生子了。
小賭狗其實也不例外,他是家中長孫,本身就承擔著傳宗接代的重任,他本人又最得爺奶的寵愛。像這種上了年紀又格外尊重傳統的老人家,可以放任兒孫去賭,但絕對不會容忍兒孫不婚的。
因此,早在五六年前,那人就娶了妻子。
娶妻的下一步就是生娃。反正放在這年頭就是這樣的,越是受寵越是逃不過這個命運。
還是根據隔壁店掌櫃的說辭,那小賭狗已經有一兒一女了,但忘了是兄妹組合還是姐弟組合,反正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原本應該有妻子和兩個兒女的他,如今只得一個兒子,還是養在他的爺奶跟前的,也就是說,那孩子跟著自己的曾祖父母。
安父轉述這話時,安卉聽得那叫一愣一愣的,直接就沒明白這話裏到底是什麽意思。
結果安父用一種十分復雜的語氣解釋道:“他把他的妻子和女兒賣掉了。”
“啥?!”
饒是安卉曾經親眼目睹過王老爺一家不幹人事,但這個話還是震撼到了她。要知道,哪怕是不做人的王老爺,那拐賣的也是別人家的孩子,他本人對於家裏人還是很好的。當然,拐賣任何人都是罪該萬死的,但考慮到他墳頭的草都一人高了,也就沒必要再揪著這些事兒不放了。
結果,炸裂安卉三觀的事情又來了。
更可怕的是,王老爺拐賣孩子是犯法的,哪怕這個年代也是犯法的,是會被處以極刑的。但小賭狗……他賣掉妻子和女兒居然是合法的,不會受到任何實質性的懲罰。
這裏說的不會受到實質性的懲罰,指的是律法不追究,但道德上的譴責還是會有的。就像是那種出門會被戳脊梁骨,成為別家茶余飯後的談資,以及將來再度說親的時候,正常人都不會願意跟這家人扯上關系等等潛在的懲罰。
但賭狗會在乎嗎?
他都是賭狗了,還會怕別人的譴責嗎?
問題是,他是不在乎了,他家裏的其他人還是會在乎的。
安父神情凝重的告訴安卉,這單生意可能還是要接的,他壓根就不在乎那個小賭狗的死活,但對於他的家人來說,就太慘太慘了。
隔壁店的掌櫃最同情的是小賭狗的親弟弟們以及堂弟們。因為不曾分家的緣故,親弟和堂弟在外人看來完全沒有任何差別,說起來就是某某家的兒子,當然提起他們家,外人就會說是那個賣掉妻女的賭棍弟弟。
賭棍弟弟就是他們的代名詞。
當哥的能賣掉妻女,並且家裏的長輩或是沒阻止或是阻止了沒成功,總之最終還是讓他成功賣掉妻女換了錢的。這當哥的不是人,當弟弟的能是什麽好東西?哪怕這話是有些以偏概全了,但這世上那麽多人,幹嘛非要跟那家的男丁死磕呢?犯不上啊!
於是,從那小賭狗的事跡傳開後,他的弟弟和堂弟們算是徹底砸手裏了,哪怕將來勉強說了親事,也絕對不是門當戶對的。
隔壁掌櫃心疼的是賭狗的弟弟們,但安父心疼的卻是賭狗的妹妹們。
甭管哪個年代,女性都要比男性更苦。而在這個年代,未嫁少女的命運是完全落在家中父兄手裏的……
“老天爺讓我有這個本事,能多做一些善事我肯定還是願意的。當然,咱永遠不會舍己為人,不過那家的女孩兒也太慘了,能幫就幫吧。”安父邊搖頭嘆息邊道,“小卉你一向餿主意多,又愛出損招。你幫我想想,這得求什麽庇佑才能讓賭狗……算了,賭狗是不可能學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