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第2/4頁)

不知是什麽緣故,按理說以王照之的修行,不至於在生產時遭這麽大的難,可她在生下了孟博伊後油盡燈枯。

孟博伊不像她哥哥那般資質平平,她生來“火種”,資質好到連底蘊深厚的孟家都感到驚奇。

偏偏她又留著王家的血,孟家對她的心情十分復雜,一方面想好好培養,一方面又有所忌憚。

王家這次倒是安靜得很,他們似乎只想要孟博斐,並沒有給孟博伊屬於王家的名字。

孟博伊的“火種”體質過於純粹,底層屬性的“內傾”和“感性”完美契合“哲學家”,是百年難遇的天才,培養好了甚至能超越宋家那位不世之材。

孟修乾時常嘆息:“斐兒要是出息些,我也能放心把他過給王家,現在……”

小小的孟博斐聽到了這話,他知道是自己耽誤了妹妹。

看著虛弱到每日昏睡的母親,看著繈褓中的妹妹,孟博斐開始成為傳奇了。

他之前也沒有刻意藏拙,只是醉心於古籍,沉迷在藏書閣的知識海洋中,忘乎所以罷了。

既然必須優秀才能讓母親和妹妹輕松些,那他便優秀吧。

平平無奇的孟三,展現了對標簽學驚人的領悟力,他的博學讓命運之鐘的學者們都驚訝不已。

只是博學還沒什麽,畢竟大家都知道他愛讀書,然而一階‘哲學家’所展現的戰力顛覆了人們對低階標簽的定義。

他的精神體不行,但他對精神力的運用堪稱極致。

他徹底成名,是因為暴揍了當時驕傲如小孔雀的宋儀輕。

宋儀輕的優秀是從出生那一刻就廣為人知的,哪怕他比孟博斐小了好幾歲,但融納了【千手觀音】的宋儀輕,按理說輕輕松松就能碾壓孟博斐。

【千手觀音】可是‘追夢人’中最頂尖的神話標簽之一

孟博斐沒有神話標簽,他只拿了把武器,把宋儀輕打到哭鼻子。

從那之後,平平無奇和孟博斐絕緣,孟三和創造奇跡劃上了等號。

他很優秀,非常優秀。

這一切的優秀不是因為他是孟家排行第三的孩子,不是因為他生來就有遠超旁人的天資,也不是因為他持有了家族傳承下來的厲害標簽。

他的優秀只是因為自身的努力和堅持。

這更震撼人心。

‘命運’眷顧的樂土,誕生了一位人能勝天的“人才”,成了多少年輕人的心之向往。

孟六比孟博伊小了三歲,他的父親也是孟家的一位半聖,當今十二哲之一。

孟六從懂事起就崇拜著孟博斐,以他為目標奮鬥。

他的資質也很一般,甚至還不愛看書,有些直腦筋……可只要一想到孟博斐,他幹勁滿滿,看不進去書硬看,讀不懂的東西硬記,隨著他開始跟著師父習武,反倒把之前的死記硬背,融會貫通了。

變故出現在五年前。

年滿十八歲的孟博伊去了王家,改名王伊之,同年成為王家的“世傳”,也成了王家人美心善的小公主。

她十八歲接受“世傳”,一生定格在最美的年紀。

從外地趕回來的孟博斐去王家見了妹妹。

誰也不知道他們兄妹間聊了什麽,只是離開王家後,孟博斐放棄了繼承【飛龍在天】,他平生頭一次和父親起了爭執。

孟修乾怒火攻心的一句:“逆子!”響徹北城。

百年來,孟博斐是第一個試圖剝離家族姓氏的人。

這於世家而言,無異是最大的背叛。

第二天,孟博斐放棄孟家的一切,帶著母親的遺物,去了海城哲學家協會。

孟博遠曾經偷偷跑去海城,找過孟博斐。

面對倔強的弟弟,孟博斐告訴他:“不用這麽努力,也不必這樣執著。”

這話讓孟博遠大失所望——

給了他信念的人,又擊碎了他的信念。

最後這一段,孟博遠沒有告訴秦步月,他只道:“放心,孟博斐很強,有他在海哲不會有事的。”

秦步月聽完孟博遠的講述,對會長先生的了解更深入了一些。

原來他小時候就這樣的有擔當,愛護媽媽、照顧妹妹,用小小肩膀守護親人,難怪他會把海哲基地經營得這麽好,難怪他會將先行者們的家人都接到基地……

孟博遠說得輕松,可深入了解先行者的世界後,才會知道天資平平的人想要出人頭地有多麽的艱難。

表面的榮耀,背後的血汗。

眾人只看台上風光無限,哪知道台下的十年刻苦功。

秦步月略微心安,她相信孟博斐,相信會長先生會守護好他們的家。

二十多年來,秦步月從沒感受過家的感覺。

只有在海哲的短短幾個月,讓她明白了什麽是家,什麽是家人,什麽是引領先行者無畏前行的‘燈塔’。

終於到了港口,兩人下車時,迎面看到了匆匆趕來的先行者,秦步月並不認識他們,為首的男人神態嚴肅:“我是謝翼源,海踐的會長,你們是從集訓地過來的,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