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時間過得很快, 孟聽雨在英國的學習也快告一段落了。

臨近回國,她也想要給家人朋友們準備一些禮物。跟室友在外面血拼了一天,才將東西買齊全, 準備離開時, 室友被一間具有特色的小店吸引了目光, 兩人走了進去。

孟聽雨很喜歡這樣的小店,每一件工藝品都充滿了當地特色,令人目不暇接。

最後她的目光定格在造型別致的領帶夾上。

有些物品有著特定的對象,比如孟聽雨在看到跟籃球有關的東西時, 她首先就會想到弟弟一鳴,在看到顏色鮮艷的絲巾時, 會想到愛美愛俏的姑媽,同樣地,在看到這個領帶夾時, 首先闖入到她腦海中的人是徐朝宗。

這個領帶夾很適合他。

跟他前世的正裝風格很相配。

設計並不復雜, 相反簡單到幾乎幹練。

她卻不知道要不要買下來送給他。遲疑了許久, 還是室友叫她, 她才匆忙將這個領帶夾放下,心不在焉地跟著室友身後上了車, 從這裏到公寓,相隔一個區,一路上她都在想那個領帶夾。

直到下車時, 她突然在想:這又是何必呢?

“雨欣,你先回去,我還有點事, 辦完了就回來。”

說完這句話, 這次她沒再猶豫, 重新上了車。

從一個街區到另一個街區時,她看著窗外一閃而過的建築物發呆。很久以前,她看電影時總會有這樣的感悟,為什麽男女主角要等生離死別的那一刻才明白自己的心意,為什麽一定要等到要錯過時才看清自己的心。

但其實這種感悟放在她身上也不太合適。

因為她跟徐朝宗之間是不會錯過的,正如他所說的那樣,他絕不會放手。

沒有人比她更清楚他的堅韌,他的執著。

所以在那天爭吵之後,關系都即將明朗化時,她止步不前,她也沒有“錯過”的心情。

重新回到那間小店時,她都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她所中意的領帶夾已經被人買走。

這實在正常,世界瞬息萬變,沒有什麽人什麽事物是一直在原地停留等著她。

除了……

當她步伐放慢來到貨架前時,看著還躺在天鵝絨布上的小東西時,她都不由自主地笑出聲來。

最後她將它買了下來。

因為她也不確定,等到她再過來時,這個東西還會在這裏等她。

孟聽雨帶著很多禮物回國了。

這天很熱鬧,姑媽一家都來了,令她意外的是,一鳴居然帶來女朋友一起過來吃飯。

姑媽笑得合不攏嘴,顯然對一鳴的女朋友也喜歡到了極點。

孟聽雨看著這個完全陌生的女孩,陷入了沉思中,趁著大家沒注意的時候,一把薅過一鳴,姐弟倆在陽台上聊天談心,“怎麽認識的?”

她是從上輩子重生而來的。

一鳴上輩子的女朋友、未婚妻跟老婆都不是這個女孩子。

她跟一鳴關系親近,絞盡腦汁地想,也沒想起前世有這樣一個女孩子出現在一鳴的生活中。

還以為是哪個環節出了錯誤。

一鳴曬黑了很多,黝黑的臉上滿是羞澀,“我同學啊……其實我追了她很久,反正就是這樣子啊!我靠我的誠心打動了她,上個學期她跟我說試試,那就試試唄。”

“姐,我可不是有意瞞著你啊!是你在那邊太忙,跟這邊又有時差……”說白了,他就是不太好意思跟姐姐說。

章一鳴最盼望的事就是上大學,因為這也意味著他有了戀愛的自由,只是他怎麽也沒想到,從大一到大二,他單了好長時間。他對現在的女朋友也不是一見鐘情,兩人也是在偶然之下逐漸相熟,時間長了,章一鳴也悄悄地喜歡上了她。

其他人可能都沒章一鳴的套路多。

他是從小就看著那些男生為了追姐姐花樣百出。即便沒吃過豬肉,也總見過豬跑。

皇天不負有心人,他終於等到了喜歡的女孩子的一聲“好”。

孟聽雨:“……”

一鳴喜歡的人,她當然也會喜歡。

尤其是這個女孩子還這樣的溫柔這樣的可愛。

只是,她也會不可避免地想起前世的弟妹,一直到她下樓倒垃圾時,她還是會有這樣的遺憾——如果按照這樣的軌跡發展下去,那她很喜歡的小侄子還會出生嗎?

剛扔了垃圾,就看到了不遠處的徐朝宗。

她知道他是來找她的,但走到他面前時,還是忍不住調侃了一句:“來遛狗?”

徐朝宗兩手空空,也沒牽著狗,他笑著回道:“遛我自己。”

沒狗可遛,只好遛他自己。

他知道她今天回來,本來想開車去機場接她,最後還是作罷。

忙完了手上的工作後,又實在想來見她一面,幹脆開車過來,或許是他最近的心得感悟都不錯,所以他準備走時,她下樓出來了。

他們這段時間聯系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