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玉嬤嬤見到蕭灼華提著劍出來, 原本沒有在意,待跟著蕭灼華坐上馬車後,一眼看到劍格是玉制的, 上面雕著飛鷹圖案, 頓時一愣。

這樣的劍,賴瑗和賴琬各有一把,劍格一面雕的飛鷹, 另一面雕的是她們的名字。

玉嬤嬤沒敢去翻劍看劍格的另一面刻的是不是瑾字。這劍, 成國公府的七位公子公女每人一把,見到這劍就等於是見到他們本人。瑗公女和琬公女的劍不可能給公主,且公主是從將軍的帳篷裏出來。她喚道:“殿下,這劍是將軍的?”

蕭灼華輕嘆口氣,說:“怕我受欺負,把他的劍拿給我斬人的。”

玉嬤嬤愕然地微微張了張嘴:怕公主受欺負?在將軍的地盤?誰敢啊。

她隨即一想, 正是將軍這麽護著, 才沒有人敢。她感慨道:“將軍待公主真好。”

蕭灼華瞧賴瑾把所有瑣碎雜事都扔給她的樣子,不知道賴瑾是不是真的待她好, 但得說, 是挺信任她的。她拔劍出鞘,看向上面經過反復折疊鍛打形成的鋼紋, 手指輕輕撫過劍身,道:“倒也值得。”瀟灑利落地還劍歸鞘,坐著馬車回大營。

賴瑾扔給她的事情太多, 她如果親力親為,累死都幹不過來, 只能是按照賴瑾教的, 通過考試和考評制度選拔人才, 把活都安排下去。各項事情安排完,她帳下的管事的人,比賴瑾帳篷裏的千總還多,挺有發號施令的快樂。

蕭灼華回去之後,便按照賴瑾說的,擴招女兵,選拔縣令、縣尉、縣監。

考試選才、考評選拔都已經用得很順手了,選縣官也是參照這標準來。

蕭灼華將招考告示貼出去,同時注明縣令、縣尉、縣監的權責,以及,只要是邊郡戶籍者皆可報考,且不限男女。

她按照賴瑾之前教她的,增設了吏部、兵部、刑部。

縣令屬官,歸屬吏部管。縣尉屬兵,主緝盜查案維護地方治安之事,歸兵部管。縣監,掌刑法,主監察、斷案、審案,沒有緝拿、管錢的權利,屬刑部管。

這三部還沒有設,但賴瑾提過六部制度,還說要把農和商單獨列成兩個部,增加成八個。他既然有這構想,又特意跟她提過,如今就正好安排上。她也覺得挺好,以免縣令壓得縣尉、縣監形同虛設,連朝廷的都不聽。

她估計,賴瑾劃了野溝子縣,遲遲未設縣衙,估計是考慮到吏部、刑部、兵部跟朝廷的九卿衙門的權職有些像,暫時不好安排。

如今戰事即起,便沒那些顧慮了,反正一切都靠刀兵說話。

縣令、縣尉、縣監,事關重大,蕭灼華根據賴瑾制定的重重策略、軍規制度,又參考了些朝廷、律法制度,親自出考題。她出完考題後,拿去給賴瑾看。

賴瑾看完,加加減減了些條目,便將考試項目定下來,讓蕭灼華在軍中也貼一份。他加了條,同等成績下,有軍籍者優先。

賴瑾忙著招新兵、把新兵編入各營、訓練、發兵械等,為大軍出征做準備,忙得根本顧不上縣令、縣尉、縣監選拔的事,全部交給蕭灼華去辦。反正挑上來的人,能用就用,不能用再換就是了。他手握大軍,還怕一個縣裏的官翻浪不成?況且,大概率的是出自軍中。

孫潛押回來,賴瑾百忙之中擠時間,特意安排人給他搭了個台子,當著全軍的面,借他的人頭正了一波軍威,掛到轅門上。因為他配合追繳錢財態度好,沒懸屍,只掛了腦袋。

鐵匠作坊的爐子日夜不歇,還從軍中調派了人去幫忙,打鐵的活全停了,全部用來鑄銅矛。他幾萬大軍,每人帶來好幾十斤銅錢,鑄銅矛,管夠!矛杆、矛尖一體鑄成。銅的融點比鐵低,煉起來比鐵方便多了。

賴瑾剛把召來的九萬新兵安排入營、發上銅矛,老賈帶著人回來了。

老賈告訴賴瑾:“中郎將跟博英郡侯一起出的兵。中郎將在青山郡歇了一夜就走了,博英郡侯緊跟著就開始調人召集兵馬,約見了隔壁的青陽郡守,又派出幕僚去往平川、廣庭等幾個郡當說客。博英郡侯開出的條件是,打下鎮邊大軍,他只取三成,其余七層,由各郡分。”

賴瑾問:“出兵理由是什麽?”

老賈說:“最開始是擁兵自重,有不臣之心,後來又傳出斬殺傳詔的中郎將之事,意圖造反,打出平叛的名頭。我回來的時候,沿途各郡都在動兵了。”

賴瑾說:“造反的名頭,我才不背。”

他立即寫了篇討伐檄文:中郎將和以博英郡侯為首的七郡之地,為了貪圖先太子的遺產,欺負我一個十三歲的孩子,合謀構陷我。你們這些人,欺負一個被發配到邊郡的未及束發之年的少年郎,不要臉。我家為大盛朝廷拋頭顱灑熱血,以兩郡之地去抵抗東陵十國傾盡舉國之力的進攻,你們為了搶我的錢,竟然汙蔑我造反,無恥,不要臉!我就算是死,也不讓你們得逞。成國公府出來的孩子,哪怕只有十三歲,那也是有血性的漢子。我寧肯戰死,也不叫你們如此欺辱我,我已經將所有金子都發出去了,所有銅錢都融了,我就算是死,也不叫你們吞掉我先太子姐夫和表姐留給我的遺產,絕不叫你們得逞。你們這幫趁著我家為大盛朝拼命,在背後捅刀子的奸賊,你們是東陵國的奸細,反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