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第2/3頁)

蕭灼華、賴瑗和賴琬聞言,齊齊擡起頭看了眼賴瑾,又再低頭繼續抄。

阿貴抱拳應道:“遵命。”

賴瑾說道:“你也一起。我要挑選一個巡邏軍營內外、監督軍紀的督察官。”

掌監察之職,這可是大官!阿貴的眼睛一亮,抱拳大聲應道:“喏!”說完,飛奔出去,把正在休息的侍衛,以及站崗的侍衛都叫進來。

三十六個侍衛,再加上阿貴這個副侍衛長,一共是三十七人,帳篷裏坐不開,便在帳篷外擺上桌子考試。

阿福是侍衛長,出去逮方士澤還沒回來。賴瑾用他最為順手,不打算放出去。若是他將來發展起來了,殿前將軍這個位置留給阿福。

這些侍衛都是府裏出來的武仆和小廝,全都是忠心可靠之人。當初陳王之亂時,為賴瑾拼過命的小廝,訓練合格的亦都挑了進來。他們在府裏時,沒有機會識字算數,都是來到軍中補課學的。有愛學習的,也有不愛學習的。這會兒一考,差別就出來了。

有人連字都寫不完,坐在那手足無措,看到賴瑾站在身邊,嚇得渾身都在哆,連聲說:“將軍,我雖不會寫,但我會背。軍中規矩和府中規矩,俱不敢忘。”

賴瑾安撫地拍拍肩膀,道:“侍衛會拳腳就行,但不識字,在晉升上要吃虧,往後多練練字。”

那侍衛趕緊應下:“是!”

賴瑾道:“要是不會的,可以提前交卷。”

當下有一半的人放下筆交卷。不會就不會,將軍說可以交卷那就是可以。

現場考,現考批,最後還是阿貴考得最好,雖然有錯別字,雖然筆劃都不太對,但一條條的都寫出來了。

大部分考完的,寫得跟狗啃的似的,錯別字連篇,還有空著的。

賴瑾又抽了阿貴幾條,背得格外流利。他說道:“行了,就你了。按照我的要求,去軍中各營選人,也都要求會默寫軍規,背得流利。你挑一百一十一人,成立十個什。你這督察官,比照千總待遇。”

阿貴應道:“是。”

賴瑾又把主簿方易叫來,叫他起草文書通報軍中,三件事:第一件是成立督察營,由副侍衛長賴貴調任督察官,待遇比照千總,行督察全軍之責,遇到違反軍紀的,便是遇到都尉、參軍都可以直接擒下。佰長以下犯事者,督察營、連合犯事者所在營的千總、都尉一同審理。佰長及佰長以上犯事者,押到他跟前來,他親自審。

第二件則是周溫卸任軍功曹之職,升任參軍。

第三件,余修任軍功曹。

方易應下。

賴瑾想到方士澤的事,對方易說:“你叔父是你叔父,你是你,事情一碼歸一碼。”

方易作了一個長揖,道:“謝大將軍。”

賴瑾揮手,道:“忙去吧。”

方易告辭離開,心中長舒口氣。軍紀嚴明,賞罰有度,又有錢有糧,這支軍隊放在大盛朝都算得上是數一數二的,未開更是大有可為。他要是因為叔父之事折了前程,心中亦難免抑郁,覺得可惜。如今亦可安心了。

帳篷裏抄軍規和晉升制度的三人俱都聽見外面考試的動靜,還到帳篷前看了一會兒熱鬧。

賴琬乍舌,對賴瑗道:“得虧我識字,這占了多大的便宜啊。”

賴瑗直樂,提點道:“只你識字可不行,你底下的佰長識字麽?一位千總麾下得有十名佰長,你若是連佰長都選不齊,千總之位……”

賴琬的手往桌子一拍,殺氣騰騰:“我回去便叫他們都學軍規,若是默寫不出來,誤了我的前程,必叫他們好看。”

賴瑗也抄完了,收拾好自己抄寫好的,便向賴瑾告辭。

賴瑾對她倆說道:“待空了,將你們所帶的兵馬到主簿方易那裏登記造冊好。他們在考評合格前,都是臨時新兵,待經過正式考核,合格的就可以升任正式兵,往後就不需要你倆再掏錢糧養了。不過,你倆也可以留作自己的私兵,端看你們自己。”

賴琬再次將手往桌子上一拍,格外豪氣,說:“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我要是舍不得這幾百兵馬,如何當得上將軍。”

賴瑗說道:“帶生不如帶熟,我都入了鎮邊大軍,沒道理他們不跟著我一起拼前程。”

賴瑾點頭,說:“那就如此說好了。”他送她倆到門口,回來發現蕭灼華還拿著筆在寫字。公主的字跡是最好看的,哪像她倆,寫字都跟打仗似的,速度相當快,但龍飛鳳舞格外繚草。他誇獎道:“慢工出細活,你的字整齊好看。”

蕭灼華明白,這是在軍中,不是在宮裏。宮裏閑得可以寫一天字,在這裏,諸多事務要忙,寫得慢了耽誤事。她“嗯”了聲,加快了寫字速度。

她寫完後,收拾好抄好的軍規和晉升制度,思量片刻,問賴瑾:“我能否請二位姐姐為我訓練女兵?”成國公親手教出來的孩子,比起軍中的千總,應是要強些的。且同為女子,訓練起來,想必沒有那些請來的千總那般總是束手束腳放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