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一起出名的, 還有他們這支鎮邊隊伍的待遇。

齊仲派出斥侯,雇了些人,散在圍觀人群中, 四處宣揚這支鎮邊大軍:

帶隊的是什麽人?一位是當今陛下最心愛的寶月公主, 一位是成國公府唯一的嫡子。

陛下坐擁大盛朝最富饒的千裏平原之地,他最心愛的公主必定也是坐擁金山銅海,錢財無數。瞧瞧她把制衣工坊的女工養得比富家女郎君還要水靈好看就知道了。她要是沒錢, 哪養得起這些人。

成國公府唯一的嫡子自不必提, 哪怕他沒爵位可襲,清郡和尚郡的地都是他的,那錢能少了?這二位去鎮邊,最不缺的就是錢。走了一路買了一路,這都不叫出去鎮邊,叫出巡。

他們的待遇是無論是軍隊還是女工, 一天吃三餐, 頓頓管飽,頓頓有肉, 還有餉錢拿。女子那點力氣, 幹活都能包吃住拿五百錢,自己一個壯漢, 還能拿得少了?

原本郡裏的人都只是出來看個熱鬧,待聽得議論,便開始意動, 又聽說在四個城門口都有招工攤子,待遇可好了, 紛紛跑過去看。

待他們到了城門口, 就看到有兵卒扛著牛皮制的大喇叭那裏一遍遍地喊話, 招苦力,招女工,招自願入邊郡藉者,待遇如下:

苦力,要求壯男,十二歲以上,四十歲以下,手腳俱全能吃苦耐勞,一日三餐管飽,月錢五百。

女工,七歲以上,四十歲以下,手腳俱全能吃苦耐勞者,一日三餐管飽,月錢五百。

如果要攜家帶口地跟著去邊郡開荒,全有兵卒負責保護他們的安全,一日三餐都能領到一碗米粥飽腹。到了邊郡後,可以修橋鋪路開田,都管飽飯給工錢。

開出來的地,由郡裏統一分配到各縣、鄉、裏,再由裏按照戶籍分配。凡滿十二歲者,無論男女都能分地,直到死後,地才收回去,重新分配。所有人種地不用交田地稅,也不用交人頭稅,不問來歷出處,去了登記了戶籍就是良民。若是偷摸搶劫行不法之事,違者,重罰!

圍觀的人聽到兵卒的喊話,再看到懸掛在他們身後的鎮邊大軍大旗,自然是信的。朝廷軍隊出來招人,那還得有假?

有腦子活點的,嚷嚷:“去邊郡的不上稅,你們吃什麽?”

負責招兵的兵卒回答道:“你們總得請人蓋房買家什物件吧。你們產出的糧食有了余足,自然是要賣糧食添置東西的。我們將軍和公主有的是錢,還能收商稅、關稅以養民,拿錢買你們產出來的糧。自己郡裏產的糧,總比千裏迢迢運過去的要便宜,是不是這個理啊。”

大家一算,是這個理哈。

一些窮到連春耕種子都沒有的人,當即報了名,就回家收拾當什,準備跟著走了。那些家裏已經沒人,窮到只剩下自己的壯漢,直接去當了苦力。

……

戶曹聽聞此事,親自到城門口查看,待看到要去的人都排成了長龍,急得飛奔趕往郡守府,沒見到方稷,又去他的府上。

方稷正在逗孩子,聞言,把孩子抱給賴瑤,走出去,問戶曹:“何事?”

戶曹急得直跺腳,道:“鎮邊大軍正在四處招人,招苦力、女工也就罷了,還……還鼓勵大家逃去邊郡跟他們開荒。如此一來,我們梧桐郡不知道要多出多少逃戶!這……”逃一個人,那就是一個人頭稅,要是地沒有人種,就更是全荒了。

方稷道:“他們招上兩三天便走了。梧桐郡這麽大,等消息傳到各縣鄉,十天半月後了,能跑得了多少人?沒有軍隊隨行護衛,他們敢上路嗎?鄉長、亭長是幹吃飽飯的,能看著逃戶出走不管嗎?”他指著戶曹說:“想想威遠侯。你且去問問他,若是阿瑾在趙郡住上幾月再招幾千人走,他樂意否?”

戶曹一下子沉默了。

方稷說:“阿瑾連山匪都要搶的,也就是看在我是他姐夫的份上,只招點人就走了。”

戶曹想想,也是哈。這好幾萬兵,要是鬧起來,那可不是這點人的事。他抱抱拳,道:“是我所慮不周。”只著急鎮邊大軍來搶人,卻沒想到,讓鎮邊大軍招這點人走,都已經是最輕松的了。

這在城外駐紮了五個多月,要不是知道賴瑾的姐姐是郡守夫人,他帶著寶月公主就住在郡守府中,大家夥兒都該擔心鎮邊大軍是不是要占下梧桐郡不去邊郡了。

畢竟是親姐夫的地盤,賴瑾不好下手太狠,只讓他們招五千人,招夠就撤。

賴瑾對方易用得挺順手的,於是將他從主簿調到了戶曹位置上。

戶曹跟主簿是品級,但主簿是管文書,戶曹則是管戶籍、人口、農桑事,也就是丈量各戶的田地做登記,都歸戶曹管。

招人、遷民的事,賴瑾便交給了他辦。首先呢,方易是大族出身,他們家在縣城的地位,跟鄭縣尉差不多,但是背靠成國公府,底子要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