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要走的那天,葉舟沒有提前通知陳侯。

他不想離開的時候看到山呼海嘯的人群,陣勢越大,他越頭疼。

但大約是知道葉舟要走了,陳侯幾乎日日都要上門拜見,他有時候是自己來,有時候會帶上太子,還有時候跟在他身邊的人是趙雪。

如今的趙雪已經有了明確的官職,成了太子師。

這個官位不低但也不高,不至於讓趙雪覺得自己被輕視,也不會讓世家公族對他產生敵意。

葉舟倒是覺得,趙雪很享受如今的生活,他跟在陳侯身旁,態度不卑不亢,但凡有機會跟葉舟相處,他都恨不得貼在葉舟身上,把所有關於科舉和律法的問題全部問清楚。

其實關於法律,葉舟沒有他們太過資料,因為時代不同,科舉制度尚且要按照現在的情況去修改,更何況法律了。

但他雖然沒把刑法給他們,卻給了民法。

如今天下各國,其實都有自己的刑法,只不過內容不同。

比如魯國,雖然還沒有提出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已經嚴格規定了公族世家殺人和傷人後的後果,雖然他們依舊不用償命,但要接受懲罰,這就是一種進步了。

可無論哪一國,都沒有針對小民生計的律法。

各國都沒有婚姻法,也沒有繼承法等等,全憑約定俗成。

比起刑法,趙雪對民法更有興趣。

他不是世家出身,並不覺得這些針對小民的律法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相反,他幾乎日夜捧著那一堆資料,不僅自己讀,還請了不少幕僚。

這些幕僚都是他之前住在葉舟準備的宅子裏的時候認識的,都是他精挑細選之後,認為胸有山嶽的有識之士。

這群人待在一起,果然全都把精力放到了民法上。

至於刑法,陳侯則是另外派了人去改。

不改不行,這裏不是現代,資源不夠,判刑白養活罪犯?這裏又沒有工廠。

那還不如直接把罪犯拖去當苦力,若是幾年刑期滿了,那就算贖完了罪,若是在刑期內死了,也沒什麽問題。

況且刑法太細,在這裏也不適用,沒有現代的破案手段,也沒有那麽多人力物力投入到這一塊上去,因此修改起來著實讓陳侯提拔起來的士人們摳破了腦袋。

但陳侯沒有因為修改這兩樣律法停下腳步,他很快頒布了二十等爵和耕戰法令。

由於之前陳侯的幾次舉動都讓陳國舉國嘩然,於是這次即便變動這麽大,百姓都嘩不起來了,聽過之後只是認為若真能實行,當兵倒不算一件苦差事。

原本陳侯以為百姓們更在意爵位。

沒想到百姓和庶民更在意的是,父死子繼。

父親死了,兒子依舊能繼承爵位。

能拿到俸祿,雖然不能傳到孫輩,但這樣一來,即便當兵的自己戰死沙場,婆姨兒子依舊不愁生計。

若是沒有兒子卻有女兒,女兒雖然不能繼承爵位,但可以拿到俸祿,直到她出嫁。

若是她一直不出嫁,就能一直拿俸祿。

不過此時還無人得知,因為這一政令,陳國女子出嫁的少了,招婿的多了。

百姓庶民並不蠢笨,他們很清楚什麽對自己有好處,比起商人,他們的權衡利弊多數都只憑直覺。

可他們的直覺卻準的驚人,多數時候,他們甚至不知道這些政令能給自己多少好處,就已經開始朝著獲取最大好處的方向鉆了。

雖然女兒無法襲爵,但只要好處到手,這爵位襲不襲沒多大區別。

畢竟兒郎襲爵後若是不上戰場,不也等於沒襲嗎?

既然有了好處,那就不能讓出去,總有家境貧寒的兒郎願意入贅,也不怕不聽話,畢竟現在宗族勢力大,你進了我家就是我家人,敢不聽話?問問我一家子人同不同意。

女兒能拿到俸祿,就決不能放到別家去。

還有種入贅則是跟嫁人差別不大,不過是因為男方是獨子,雖然是男方去女方家,但男方不用改姓,生的孩子也不用全隨女方姓。

倒是更多人接受這種“入贅”方式。

願意當兵的也越來越多,以前不願意當兵,是因為陳國窮,就算當了兵拿到的俸祿也不多。

而且為了讓士兵不逃,俸祿都是壓在打完了仗後才發,是吊在士兵腦袋前的蘿蔔。

而如今,聽說當兵有錢拿——每半年一結,打仗殺敵多了還有爵位,就是死了,婆姨孩子都能好好活下去延續香火,百姓們就幹了。

甚至有些窮苦的家庭,是一家老小強逼著家裏的壯年男子去當兵。

他們送別兒子丈夫的眼淚是真的,但也僅此而已了。

陳國的變化可以稱得上是一日千裏,似乎日日都有新消息。

世家公族們一開始還鬧,可鬧著鬧著也覺得無趣——今天反對這個,明天反對那個,反對得他們自己都頭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