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書(第2/2頁)

那些還很遙遠,先理順目前的情況,首先,她來自隔壁省的安陽市,在四都鄉上塘村插隊,村裏一共有十七個知青,十男七女,不過有好幾個都和本地的村民結婚,已經搬出知青點,現在住在知青點的有九個人,五男四女,女生這邊兩人一屋,李夢琴就是她的舍友。

另外兩個女知青分別叫林秀萍和葉佳穎,其中葉佳穎也是安陽市人,和原身是老鄉,比她早兩年下鄉,對原身很照顧,原身也一直將她當姐姐看待。

回憶到這,唐婉覺得越來越不對勁,1972年?知青?安陽市?上塘村?李夢琴、林秀萍、唐婉,最重要的是葉佳穎這個名字,無論是地名還是人名,都和她前兩天看過的書一模一樣。

一兩個地名一樣或是一兩個人名重合還能說是巧合,全都一樣,這還是巧合嗎?

所以,她不是穿到平行時空,而是穿書?

仔細搜索原身的記憶,上塘村的老支書姓吳,對上了,李夢琴會嫁給桂花嬸的小兒子吳紅軍,也對上了,村裏有個喜歡原身的男人叫陳志剛,再次對上。

唐婉深吸一口氣,沒跑了,就是前些天看過的那本年代文。

半個月前,閨蜜推薦了一本小說給她,說是裏面一個女配和她同名同姓,主要是書很好看,正巧書荒,唐婉就點開了,是時下較火的年代文,女主是知青,不過她在鄉下的戲份並不多,沒幾章就回城了,主要講述的是女主回城後的故事,而唐婉,就是回城前的重要炮灰,主要作用就是助攻女主回城。

因為同名同姓,唐婉印象特別深刻。

小說開篇是李夢琴結婚,第二章就是唐婉和陳志剛在小樹林幽會被撞破,然後被人舉報,本來他們倆要掛破鞋遊街,是女主站出來,說原身和陳志剛已經訂婚,這才救了她一命。

就此,唐婉和陳志剛結婚,沒多久,家裏來信說大哥在廠裏立了功,給她換了一個工作崗位,可唐婉已經結婚,陳志剛跪地上求她別回城,原身一時心軟,就把這個機會給了救了她一命的女主,也就是葉佳穎。

臨別時,葉佳穎說會想辦法讓原身也回安陽市,只是唐婉看到最後,只在番外看到了原身的結局,開始陳志剛對原身很不錯,只是連著三胎都是女兒後,陳志剛也開始對原身有意見,不顧她身體不好,逼著生四胎,總算生了個兒子,可孩子身體羸弱,沒多久就夭折了,原身自己也在半年後去世,留下的三個女兒雖然沒交代後續,可在這種家庭,又沒了媽,什麽日子可想而知。

想到原身的結局,唐婉面色泛白,還好穿過來的時間點不錯,還有挽救機會。

說到這,唐婉不禁奇怪,陳志剛喜歡原身,她已經從原身的記憶中知道,可原身根本不喜歡陳志剛,而且明確拒絕了,在外邊見到他都是繞道走,怎麽可能會和陳志剛在小樹林幽會?

更巧合的是,剛好有人撞破,又剛好有人舉報,是不是太剛好了?

思來想去,唐婉覺得陳志剛有很大的問題,極可能是自導自演,不對,從記憶中可以知道,陳志剛沒這個本事,主導一切的應該另有其人。

唐婉不禁用最大的惡意猜想,會不會是葉佳穎?她先舉報,再救下原身,然後就成了原身的救命恩人。

可是為什麽呀?這麽做有什麽意義?她又不知道唐婉的哥哥同功勞給妹妹換了一個工作崗位。

不對,她要是知道呢?

唐婉坐起身子,仔細回想原著的情節,首先可以肯定,葉佳穎不是重生者,那就是通過別的途徑知道了。

唐家一般兩個月寄一次東西和信,知青院裏的人都知道,可要是有緊急的情況或是好事呢?看來得想個法子去鎮上的郵政局問問,到時候自然就真相大白了。

這是一點,最重要的還是要小心陳志剛,歸根究底,原身一切的不幸都是由他造成。

算算時間,再有半個月就是李夢琴結婚的日子,之後就是原身出事,可惜原著中沒有寫出明確的時間,總之,這段時間能不一個人就不一個人,最好找到元兇,將計就計,也算是替原身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