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0章 反制(第2/2頁)

“找個菜鳥去當檢控官,最好在這位檢控官接手案子之前,遇到什麽能讓他分心的事情。”

律師們聽到這話不由哈哈笑起來,女人、知名律師所或者大集團法律部的邀請,都能讓薪水比私人律師低十倍、幾十倍的檢查官沒太多心思放在案子上。

一旦分心,比如會導致失誤,或者忽略一些細節。

而米國法律是被告有利制,只要存疑,那證據就不會被法庭接納,陪審團甚至會覺的檢控方在浪費時間。

這還不算,為了保住自己的勝率,檢方百分百會和被告的律師做交易。

放棄重罪,從謀殺改成誤殺,或者幹脆只拿非法持槍這種罪來結案。

本來可能被判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罪,很可能只做三五年就能出獄。

這可不是個例,反而是普遍現象。

天朝人的思維裏,你殺裏我女兒、兒子,老子不要你賠償,就要你賠命,可對米國律師和控方來說,他們只在乎顧客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

你要是非用謀殺來起訴,最後兇手很可能被判無罪,當庭釋放。

至於司琺的公正,這就是他們的公正。

不過說到底還是制度的原因,米國控方其實也不是傻子,可法律就是這麽規定了,很多時候他們也沒辦法,只能妥協。

這才有了殺殺殺的電影,在米國大行其道的觀眾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