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5章 地產之王

受了無妄之災的串爆,一看吉米的表情,瞬間忍不住的一拍桌子怒道,“吉米仔,你現在威風了,但想做我的位置,你有那個資格嗎?”

“我是沒資格,也不想做你的位置。”

這換頓時讓在場的人意外起來,隨後就見李家源輕蔑的笑了一聲道,“阮老板是誰,你們應該都知道。”

即便之前有人不知道,但被抓緊去吃了幾天牢飯後,想不知道都不可能。

“阮老板新成立的長亨實業,正打算在新界屯門,開發2千個丁權物業建住宅區,工程的土方和運輸已經交給了我。

有人要是不願意看到我,那我就走了。”

見李家源作勢要走,立馬有人站起來喊道,“等等,有話好說嘛。”

二千個丁權就等於兩千個住宅單位,再加上面店,附屬配套建築和最耗錢的水泥路,這工程量直接用10億港幣來計算。

即便只是土方和運輸,怎麽說也能賺兩三千萬。

大家分一分,一兩百萬到手。

而選龍頭時,一二十萬就能讓他們支持某個人,在場的叔父輩們就更舍不得放棄了。

不過吃了好處想下船,就沒那麽容易了。

別說李長亨沒那麽好說話,就是李家源也不會答應。

而且既然想要好處,那絕對有資格上位的龍根,順勢就成了龍頭。

串爆在得到李家源肯定會讓自己加入土方生意後,左思右想一番,幹脆第一個支持龍根接替自己的位置。

如此一來就不是自己被趕下台,而是選了龍根當繼承人。

李家源和龍根雖然不願意承認,但事實就是如此,兩人想不承認都沒借口。

而且和連勝幾個年輕一輩的新秀,經過這次的事,清晰的明白了,想上位惟一的捷徑就是錢。

想有錢,又真的離不開金主的支持。

而所謂丁權也可以叫做丁屋,是港府當年開發新界,為了獲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從72年12月實施的“小型屋宇政策”。

規定18周歲及以上的新界原居民男性後人,每人一生申請一次在認可範圍內建造一座最高3層的丁屋。

每層面積不超過65平方米,總高度不超過8.23米,無需向政府補地價。

注意是補地價。

丁權值錢,恰恰在於港島土地官有,既然官有,你想建丁屋就得有自己的地。

而且不是農田而是宅基地,這就給丁權買賣確定了基礎。

李長亨當年就一直在慢慢收購丁權,而且他還算有良心,用地價便宜很多,也算是邊緣地帶的慈雲山、牛頭角的屋子換丁權。

用屋子的實際價值來算,雖然面積少了三分之二,可新界即便90年代,除了少數幾個區域,其他地方和鄉下沒任何區別。

一家有三個男丁的家庭,保留自家的農田和祖屋,是很願意用三個丁權換41平米的高樓小套房的。

而這還讓很多港島人羨慕不已。

要是再加上積蓄來補差價。

那一家人直接實現了港人夢想的住進千尺豪宅,也就是百平米套房的夢想。

這些年在新界鄉下甚至出現和流行著,老人住九龍,年輕人繼續住新界耕地生孩子的風潮。

一下子就讓李長亨獲得大量丁權。

又因為屋子換丁權等於只出不進,不僅讓李長亨在港島得到大量支持和好名聲。

還擋住了港島本地地產的入局,而英格蘭和國外資本一樣不敢輕易收購丁權。

不過,願意跟著李長亨賭一把的人不少,可七八年過去,當年壓在手裏的丁權直接成了雞肋,甚至是負擔。

因為沒幾個人的資金能像他一樣,一直用尖沙咀、銅鑼灣收租來的錢,年年投入30%持續購買丁權和建居住樓。

……

又過了幾天,龍根正式成為和連勝的龍頭,李家源也成了和連勝幕後錢袋子後,屯門工程的前提工作,直接由和連勝和當地的勢力談判。

錢和拳頭一結合,才是真正的無往不利。

以至於李長亨手裏7萬多個丁權,就因為項目開發,價值直接漲了3成。

一個丁權按11萬港幣算的話,光7萬個就值77億港幣,差不多9.5億美金。

這要是全部開發出來,僅僅只是持有一個個幾百戶,上千戶小區內的門臉房,未來至少值幾百億港幣。

很多專業人士一算,蓋樓的錢很容易就能用拉高居民樓樓層,來收回至少一半的資金。

而且成片、成片的居住區建成,房子的單位價值必然會上漲。

賣丁權的人滿意,長亨實業甚至可能一毛錢都不用出,僅僅只是向銀行貸款開工,三、五年一周期,就能不斷的建樓,撈錢。

這消息被每天報道出來後,別說港島本地地產公司了,就是英格蘭和國外其他資本,也跟著進入新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