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蛋糕太美味(第2/2頁)

可惜李長亨哪裏看不出倫道爾·赫斯特等人的算計。

換股可以,但要不全換,要不自己就引入其他傳媒公司。

聯美按照10億美金來算,李長亨手裏80%的股份,大概能換到傳媒集團11到13%左右的股份。

加上之前就拿到的7.5%,瞬間就讓李長亨股份達到20%以上。

努力一下,說不定就能掌握著董事會4個具有表決權的董事會席位。

可要是僅僅只換31%,獲得4%到5%左右的新股,那麽持股11%、12%左右,和持股7.5%對他來說區別並不大。

還不如全面開花,獲得其他傳媒集團的股份。

到時候李長亨每家都持股5%以上,每家都獲得一個董事會席位,至少全米國的媒體,基本上都不可能報道任何和他有關的負面新聞。

甚至僅僅只從自身利益出發,李長亨覺得後一個選擇,對自己其實更有利。

唯一的問題是,紙媒方面赫斯特已經是這年代最大的公司了,而且其他紙媒未來要不被合並,要不破產。

從投資上來看,用聯美和其他傳媒集團換股,可不是什麽好生意。

但這不妨礙李長亨用這種手段,當成和赫斯特談判的籌碼。

在得知李長亨的想法後,倫道爾·赫斯特和傳媒集團的股東們,果然和李長亨預料的一樣方寸大亂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