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9章 彈藥通用問題

口徑一樣,炮彈就能通用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就拿最常見的步槍來說,7.62毫米口徑曾經是東西方共同選擇的中間威力步槍口徑標準,那麽,雙方的子彈通用嗎?當然不通用了,蘇聯人的子彈彈殼是39毫米長的,西方則是33毫米長,長度不同,當然也裝不進去。西方的33毫米長度的子彈,後來被認為是不合格的,所以很快就遭到了淘汰,美國人開始大力推行5.56毫米口徑的子彈,引領了小型化的潮流,蘇聯則搞出來了5.45毫米,東方大國定型了5.8毫米,到了這個時候,又有人開始說了,東方大國這樣搞,那是別有用心的,在戰場上,如果撿到了西方的5.56毫米子彈,那還可以裝在槍裏面臨時用,總比沒有子彈好。

他們還可以舉出具體的例子來,西方的5.56毫米子彈,彈殼長度45毫米,東方大國的5.8毫米子彈,彈殼長度42毫米,把兩種子彈放在一起,總長度都是57毫米,一樣高,所以,完全可以裝填進彈匣裏面,也就能發射出去,也不影響撞針激發底火。這簡直就是自說自話胡說八道了。

絕對不是子彈全長一樣就能通用,還要考慮到子彈在槍膛內的狀態,這兩種子彈都是瓶形彈殼,這種子彈在槍膛內一般是用斜肩定位的,也就是瓶形彈殼收口的這一段。這兩種子彈的斜肩高度相差不少,所以,把5.56毫米子彈硬塞到5.8毫米步槍的槍膛裏,斜肩頂住槍膛定位斜面,子彈尾部還要露出一段,這種情況下,槍機根本就關閉不上,更不用說能發射了。

而且,另一個原因,這兩種子彈的彈殼直徑也不一樣,5.8毫米步槍彈藥筒最大直徑10.40毫米,5.56毫米步槍彈藥筒最大直徑9.58毫米,差了將近1毫米,這種情況下,槍膛閉氣根本就無法做到,根本就不能保證發射後的燃氣不向後泄,所以,根本就不能通用。

小小的子彈,都不能做到通用,更不用說炮彈了。

所以,還有同樣的說法,蘇聯榴彈炮152毫米口徑,西方155毫米口徑,所以關鍵時候,西方可以把蘇聯的榴彈拿過來直接用,這些都是扯淡了。

同樣的道理,東方大國的125毫米坦克炮的炮彈,和蘇聯人的125毫米的坦克炮的炮彈,自然也是不能通用的,除了那些外行,內行按說應該是能知道的清清楚楚的。

秦振華很奇怪,貝格怎麽會問自己這樣一個問題。

當然了,站在對方的立場上,秦振華也是能夠理解的,老巴真的把T-80UD坦克弄回去之後,就發現了威力不如東方大國坦克的問題,他們內心的憋屈是可想而知的,只不過,大筆的資金已經給了二毛,如果不繼續進行下去,前期的投入也得打水漂,所以,也只能是打碎牙齒往肚裏咽,繼續進行那個項目。

很多問題,他們都會想著自己解決,於是,他們就決定把東方大國的炮彈搬進去試試,結果發現,根本就解決不了問題,所以,只能是來求教東方大國了。

“我們知道,兩種彈藥不通用,但是,我們的125毫米的炮彈,使用的是分裝彈藥。”貝格說道:“所以,我們不改變發射藥,我們只改彈頭,我們把貴方生產的彈頭拿過來,應該會讓坦克炮的穿甲能力提升一大截的。”

貝格這樣一說,秦振華倒是來興趣了,沒錯,如果這樣搞的話,倒是可以的!

剛剛說了半天的彈藥不通用的問題,那些都是整裝的彈藥,當坦克炮發展到125毫米口徑的時候,炮彈太重,裝填手搬不動,所以上了自動裝彈機,為了方便裝填,又搞出來了分裝的彈藥。

不管是東方大國,還是老毛子,用的都是分裝的彈藥方式。

分裝式彈藥,就是把彈頭和發射藥分開,分成兩段,當然了,對於穿甲彈來說,堅硬的彈芯後半截,反正留著也是浪費,所以,彈托的後面,也就附帶了一部分的發射藥,這樣也可以增加坦克炮的裝藥,增加威力。

而主裝藥,還是後半截的,前半截是沒有任何區別的,同時,也方便改變尺寸,同一門炮,發射不同的穿甲彈的彈頭,彈芯都是不一樣長的,照樣可以用。

如果能夠給老巴改動的話,秦振華還真的願意做,至少這樣可以出名啊。

二毛生產的坦克,彈藥太差勁,結果,老巴用上了東方大國生產的彈藥,這件事要是傳出去了,那二毛還有臉嗎?能夠打二毛的臉,這樣的事情,秦振華還是願意做的。

而且,這和坦克炮不同,秦振華不肯給T-80UD坦克搭配一機廠生產的坦克炮,除了為賭一口氣之外,同時也是為了拖延T-80UD的裝備進程,但是,炮彈就不同了,炮彈那是消耗品啊。

出口炮管,那就是一錘子的買賣,炮彈呢,卻是能夠源源不斷地創造效益的,所以,現在他還真的沒有拒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