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第4/6頁)

她這句話是用正常音量說的。

然後被翻了個倍,傳達到了其他人耳朵裏。

於是下一秒,便聽“耐克成精”用不弱於她的音量吼了回來:

“好的——大姨——”

徐徒然:……

算了,能保命就好。管他呢。

*

就在徐徒然默默修改規則,將自己的音量加成減弱到百分之五十的同時,另外兩人還在貫徹他們的吼叫作戰,一面超大聲地說話,一面繼續遊戲。

就像耐克成精說的,這個方法,真的超壯膽。

而且不知是不是被這聲音吵到,直播間裏觀看人數又開始逐漸減少——不論這觀看者是不是人類,對他們而言,這都是值得慶幸的事。

……至於這聲音會不會被鄰居聽到,鄰居又會不會沖上門來暴打,這就不是他們能管的事了。

從自保層面來說,這法子也還真有點用——接下去的遊戲過程裏,不論是誰被遊戲吸引,暫時迷失,其余人的聲音,都能很快地將其震醒,注意力拉回。

當然,徐徒然本身就不在會被吸引的範圍之內。事實上,哪怕她流程都已經推進到收集完線索走出密室了,她本人依舊對這個遊戲很不適應。

倒不是玩不來。她現在操作得已經很流暢了。就是單純覺得辣眼睛。

……這就是他們所說的“流行元素”嗎?

那她確實搞不太明白。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證明,“耐克成精”他們的想法是對的——徐徒然作為一個防沉迷系統,的確是很有效。

不論再怎麽提高音量,他倆仍無法完全避免同時陷入幻覺的糟糕情況。而徐徒然作為最後的底牌,只要嚎一嗓子,隨便將他們中的哪個誰拽回來,另外一人也就算是保住了。

……不得不說,這位大姨的精神是真好。肺活量也好。

於是,在三人互相的大喊大叫中,接下去的遊戲過程,忽然就變得充滿活力。

耐克成精:“我離開房間了!我手裏有半張照片!我這邊的名字是小林和曉莉!”

飛越阿卡姆:“我這邊收集到兩個名字,一塊碎片!我收集到的名字是,芬芬、小雨——你們留意下,看會不會見到!”

徐徒然:“見過。我已經在走廊裏了。我也找到了兩張相片碎片。”

耐克成精:“???我記得書房裏就一片啊?大姨你第二片是哪裏找到的?”

徐徒然:“出門看到一走廊怪,隨便試了下,跳著踩死一個爆出來的。”

徐徒然:“哦對,那怪身上有名字,就叫芬芬來著。”

耐克成精:“……”

“大姨——那不是怪!是鬼!NPC!”他大聲道,“你要從她們那裏換情報的——”跳著踩怪的那是馬裏奧!

徐徒然:“?可我都踩了?應該不要緊吧?這遊戲怎麽算通關來著?”

耐克成精:“……”

老實說,他也不確定。可他記得,他們上一次玩的時候,推導出的流程是要向彼此互換看到的名字,然後尋找擁有對應名字的NPC,設法從對方手中換到照片碎片來著。

而根據經驗,對方給出照片之前會提出要求或者問題。這倆都會和她們各自過去的經歷有關。因此,在密室中獲得的情報是重中之重。

第九相片。“九”和“相片”各是一個關鍵詞。他們三人每人開局都能找到一片碎片,之後再各自找兩個NPC換到兩片,理論上來說,數量應該是剛好夠九張的。

不過這個環節並不安全。他們第一次遊戲時,那個同伴正是折在了和NPC溝通的這個環節裏。

所以說,這個環節必須加倍小……誒不是,等等。

耐克成精愣了一下。

已知,張大姨已經遇到了NPC芬芬。

又已知,張大姨將解謎遊戲玩成了馬裏奧,直接一個跳殺結果了芬芬。

再已知,張大姨幹掉芬芬後,撿到了芬芬身上爆出的相片碎片。

這樣一想……似乎,也沒什麽溝通的必要?

正控制著角色前行的劉常笑腳步一頓。

正好他的角色又穿過了一扇門,來到了新的走廊。

走廊裏,無數穿著相似服飾的女生正站在其中。長頭發,紅皮鞋,面無表情。頭頂浮著不同的名字。

劉常笑:“……”

他控制著自己的角色往上跳了一下,跟著又是一愣。

“大姨——你怎麽踩的啊?”他對著耳麥誠懇求教,“高度不夠啊,踩不到人頭頂啊!”

“直接跳是不夠啊。”徐徒然莫名其妙,“要先找點東西墊腳。我用的是箱子。把箱子推到走廊,踩上去跳,高度就夠了。”

耐克成精:“……”

“大姨——”他人傻了,“你不是說你隨便試的嗎??”

“對啊。”徐徒然理直氣壯,“想看看能不能踩死,所以隨便找了個工具墊腳試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