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第4/5頁)

她猜對了。

這支鋼筆多半並不知道,她剛才其實還說了一句謊話——在筆仙之筆不斷修改方案時,她並非沒有關注。只是她關注的點和它想得不太一樣。

她主要看的是楊不棄以及蒲晗指出的修改點。也就是它埋下的錯處,或者說,陷阱。

跟著徐徒然就發現了一件事——這支筆仙之筆,雖然看似自由了一些,也更能撒謊了一些。但它真正能撒謊的部分,實際只和它自身有關。

換言之,除了這部分以外的內容,它都必須說實話。最多只能玩玩文字遊戲,混淆一些概念,但撒謊是不可行的。

這讓徐徒然想起她收到筆的第二天。當時她曾詢問這支筆這屋裏是否有她不知曉的非人存在,當時的筆雖然答得很不像話,但本質等於在回答“沒有”。

現在的筆仙之筆都不能在這種事上撒謊,更別提當時的它。也就是說,當時的筆仙之筆,感知不到鬼屋71號的存在。

換言之,鬼屋71號比現在的筆仙之筆更強。

所以目前可以得出強度鏈。鬼屋71號強於筆仙之筆,筆仙之筆強於蒲晗——而蒲晗,肯定又強於徐徒然自己。

又已知,鬼屋71號有連同類一起吃的習慣。

此外,蒲晗在徐徒然準備移動昏迷的便宜養兄時,還曾說過這麽一段話:

“對鬼屋71號這種可憎物而言啊,食物生冷不忌,中吃就行。真要比起來,我是炸雞,你倆是青菜,你哥呢,撐死是一窩頭。正常人,誰會放著炸雞不吃,去吃窩頭啊。”

他當時這麽說,只是為了讓徐徒然打消搬動養兄的念頭,只可惜沒啥用,徐徒然和楊不棄還是特意將養兄搬去了二樓。

然而現在再回想,這番話卻是給了徐徒然更大的底氣。

“我是青菜,蒲晗是炸雞。那你,肯定是比炸雞更好吃的東西。”徐徒然道,“那麽不妨猜猜,如果我真的將鬼屋71號的本體視線過來,它會先吃你,還是先對付我?”

筆仙之筆:“……”

【你特麽有病吧!】它忍了又忍,終究還是沒忍住。它這會兒連用聖痕裝逼的閑心都沒了,直接轉頭噠噠噠地往墻上寫字,【我被吃了你也活不了!你圖什麽啊!】

徐徒然微微挑眉,挺直身體,語氣那叫一個鏗鏘:“就圖個爽!行不行?”

筆仙之筆:!@#¥%

它的理智告訴它,徐徒然這是在虛張聲勢——雖然那玩意兒本來也沒多少,現在更是剩得就一點碎末末。

但它不知為何,突然想起了徐徒然一行人剛剛離開二樓房間的時候。當時的它已經已經醒了,對外界的情況也有一定的感知。

它親耳聽到徐徒然說,“讓你的敵人不爽,就是讓你自己爽。”

“四舍五入,你賺了,它虧了。”

再聯系一下它潛伏在徐徒然身邊以來所經歷的種種——

淦。

總感覺那種同歸於盡的破事她就是幹得出來啊怎麽辦!

似是察覺到它的糾結,徐徒然再次開口,語氣卻帶上了幾分輕快:“再或者,你要是實在不願意和現在的71號打交道的話,和過去的它打交道,也行啊。”

她的嘴角沉下來,看著筆仙之筆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個死物:

“要不要比比看,看是你把我寫死快,還是我把你扔出去快?”

筆仙之筆:@#¥%……%¥

【!!我明白了,我終於明白了!】它轉頭又開始啪啪啪地往墻上寫字,【你是故意的!你方才是故意把我丟在外面的,就為了試探我!】

【你這女人,竟如此惡毒!!!】

紅色的字跡張牙舞爪地印在墻上,字字泣血。不知道的,還以為它才是正被迫害的那個。

徐徒然搔了搔臉頰,眼神卻變得有些微妙起來。

不,這個腦補得就有點過分了。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是真的不小心把你忘了……

“總之,我的態度就是這樣了。”徐徒然內心汗顏,面不改色,甚至還主動往前踏了一步。

“要麽,咱倆一起死。要麽,就幹脆賭個你死我活,你自己選一個吧。”

筆仙之筆:……

雖然這樣真的顯得很沒面子,但在徐徒然上前一步的瞬間,它還是忍不住往後退了些許,直接抵上了墻。

又過幾秒,它終於徹底放棄一般,往地上一摔,不動了。

紅墨水從筆蓋中漏出來,染開一灘,像是暈開的血。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徐徒然總覺得它整只筆都變得灰敗了不少。

……然後就完全不管它了,轉頭自顧自地繼續搜屍體。

皮膚上被留下“聖痕”的地方還在痛。字跡已經變得模糊,只剩下一道道血痕,看著有些嚇人,不過好在不會真的滴出血來。

徐徒然覺得有些礙眼,轉頭朝那鋼筆叫了一聲。那家夥只當聽不見,筆帽兜著腦袋,直接滾到一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