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身為人類,身為惡魔(第2/2頁)

雖然重新接回了子真,雖然將當年的一切都告訴了她,可是她依舊將自己視為仇敵。

當然,他可以用強占有子真,但他感覺如果那麽做,自己就輸了。

當年……西子真被血獄教會的人逮捕後被囚禁,自己就是負責看守她的人。

方楚死後,他就一點點收斂自己內心的人性一面。在西子真面前,他是唯一釋放了善意的人,讓西子真對他產生了斯德哥爾摩式的依戀心態。

他發誓,不惜一切代價,都要將子真救出去。

那時候……

子真明明是真心對待自己的。

那時候明明是這樣的……

“我以前也是善良的,和方楚一樣善良……”

喬瑜走到了海雲天面前。

“如果我可以一直生活在神之國,我也可以一直善良下去……”

面對死亡的威脅,他只有選擇出賣靈魂和良心。

但為什麽海雲天這個男人,無論是他自己還是他女兒的生命受到威脅,他的眼神都可以毫不動搖?

現在,已經沒有天使可以出來救他了!

賞善罰惡的神之國,已經不存在了!

正義已經得不到天使饋贈了!

繼續堅持正義,就只有被惡靈詛咒的唯一結局!

這一切,海雲天不可能不知道!

喬瑜拔出身上的配槍,直接對準了海雲天的額頭。

他就不信,這個世界上,當真有人被槍頂著腦袋,還能不怕的?

人應當都是為了個體的生存而活。不恐懼死亡的個體,怎麽可能存在?

但他失望了。

他真的無法從海雲天的眼神中,找不到半點恐懼。

“你要殺就快點動手。”海雲天甚至開始嘲笑喬瑜:“怎麽,怕我的腦漿弄臟你的臉嗎?”

“你……你……”

“殺了我,然後把我的首級砍掉拿出去示眾。我也隨便你。”

海雲天就是要以一死,激勵現在依舊還在抵抗的殘軍。

當年,參軍入伍的時候,結識了包括安蕓在內的一群戰友的時候,他就熱愛著軍旅的生活。

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善良,是值得人舍棄生命的。

僅僅為了換取利益而存在的善良,根本不是正義。

一如此時。

一如此刻。

“我絕不和惡魔為伍。”海雲天額頭狠狠朝著前面一頂,“孬種!你開槍啊!開槍!”

喬瑜此時手死死抓著扳機,可是怎麽也扣不下去。

當年方楚死的時候……他畏懼地瑟縮成一團。

然後,和害死自己好友的人為伍,繼續殘害著他人。

為了保命……

他甚至殺害過孩子。

他當著他們父母的面前,割開孩子的喉嚨。讓他們陷入撕心裂肺的痛苦,從而從惡靈手中換取更多的獎賞和祝福。

這樣,才能活下去。

才能活得更好。

不需要再挨餓,被人欺辱。

可以吃上香噴噴的米飯,穿上華貴的衣裳,不用再風餐露宿,也不用再時刻擔心被人殺害。

不用像方楚那樣,死了以後,淪為野狗的晚餐。

他沒有錯!

他沒有錯,不是嗎?

所以,那時候……當子真被成功帶回到神之國,他本來可以償付另一半黃金的時候,他忽然改變了想法。因為賴掉這筆黃金,他的罪惡……

可以從惡魔那,換取更多的祝福,不是嗎?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