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林諾

夜晚。

林諾正一個人坐在他的豪宅內。

他的財產,在整個神之國,都可以說是首屈一指的。

眾所周知……經商,絕不是在神之國致富的最佳途徑。

想要賺大錢,必定不可能一切循規蹈矩,成功人士的各種成功學書籍,大多是灌溉一些沒有營養價值的雞湯,給人帶來一點勵志的渴望,弄一個努力+恒心=成功的等式,忽悠一群人們覺得也可以復制他們的成功。

在神之國,經商必須要嚴格遵守法律,逃稅什麽的是不用想了,惡意競爭,商業間諜,很多遊走在灰色地帶的手段都不現實而且,神之國的人口和土地資源都高度有限,各種第三產業的市場都已經趨近於飽和狀態。蛋糕就那麽點大,你分一點,我分一點……那麽就不剩下多少了。

神之國內,只有慈善事業,才是穩賺不賠。現實世界裏面,名人或者企業為了名聲或者避稅做慈善,但在這裏……所有企業都不惜投入大量成本來搞紅十字會,籌建學校等。

但林諾不同。他的觀點是,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所以……他籌建的組織,從事的是癌症的新藥開發研究,新藥開發後,將無償贈送。研發的成本,都可以靠天使的饋贈彌補。

雖然天使可以輕易治療一切癌症,但在醫學上完全無法研判其原理。如果是癌症晚期,那麽則需要頻繁參與慈善活動。對於富豪來說,捐款幾百萬神幣就足以將肺癌晚期治愈,對普通人來說根本負擔不起。

他們想要積累善行,需要活更長。林諾伯爵的醫療團隊研發的新藥,就是能成功地暫時抑制癌細胞繼續擴散,他們在多出來的活命時間,要麽可以積累社區義務服務次數,要麽可以攢錢持續進行募捐,才能積累到可以治愈癌症的程度。如果運氣好,得的是甲狀腺癌前列腺癌,那麽積累的善行就小得多。

當然,按照當年黎若初的本意,並不希望訂立得如此嚴苛。他是希望:只要一個人人品端正,即使並沒有什麽大的善舉,也可以得到善報。但以這樣的條件,“她”沒辦法制作出這樣的人偶。

一切,都要等價交換。

林諾此時坐在豪宅的一張巨幅油畫前,抽著雪茄。

以他積累的善行,他只要不主動向天使許願,那麽天使對他的饋贈,會反應在他的內心需求上,譬如健康,壽命,財富,權勢地位等。

所以他盡可以嘗試暴飲暴食,酗酒抽煙,都不會影響他健康分毫,但他的日常生活,卻是高度自律。

目前,他麾下團隊正在進大腸癌細胞的抑制實驗,有希望在幾個月內再推出一種新藥。天使能給他的饋贈,也就是給予他更多關於癌症治療的基因數據,不可能給予他治愈癌症的藥物。

就如同報應不能由他人代償,報答也不能轉贈他人。所以,林諾沒辦法讓天使治療他和他的醫療團隊外的其他任何人。

沈升在被天使處極刑前,一直秘密在為他的醫療研發團隊工作。理由也很簡單,他作為國營醫院醫生,工資是由天使發放的,但林諾可以為他開更好的條件,但他不希望別人藉此看不起他。

這個國家的人,都更尊敬臨床醫生,對搞科研為主的醫生是不太尊敬的。科研消耗財力,成果不容易彰顯,不像國營醫院的臨床醫生能持續穩定得到天使饋贈。

樂園教會的人,已經來找過林諾了。

他們都認為沈升的罪行肯定和新藥研發有關。

“如果您可以將您麾下的藥物專利轉讓給我們樂園教會的教會醫院,我們定然不會讓沈升的死,牽連到您正在研發的新藥。放心,我們會出足夠高的價格,新藥專利轉讓後,我們也一樣會無償贈藥。”

林諾卻是斷然拒絕。

“不必了。”

“您確定?”

“確定。”

點燃雪茄後,林諾開始吞雲吐霧。

神之國很快要變天了。

無所謂了。

林諾對此,已經不感興趣了。

他已經活了一百歲以上了。

只不過,在天使饋贈的健康和壽命下,他看起來和三十多歲的年輕人沒有什麽分別。

當年……

他和他父親都是黎若初召集的智囊團成員。他父親則是協助黎若初,訂立神之國各項法律條款,他也參與了其中。

法條最後能不能成立,需要“她”的首肯。

1945年……

日本天皇宣布投降後,和平沒有維持多久,國民黨就開始發動新的內戰。

當時,無論是他還是黎若初,都覺得常凱申肯定是最後的贏家。

但距離他們和“她”的交易,還是差最後一步。

如果可以再回收一個人偶……

就在那時候……林諾的父親去世了。他滿心希望,日本投降後,和平可以到來。但內戰的炮火打碎了他最後的奢望,曾經在國統區生活過的林父知道,如果被國民黨統一全國,這個國家只會繼續沉淪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