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顧衍,換一個吧,下一個更乖!……(第4/5頁)

顧衍看向了顧雪涵:“我覺得同時還可以起訴小三,當然,雖然取證的難度很大,這類案件中,能勝訴的都是出軌方願意回歸家庭配合原配妻子,提供當初給小三金錢的流水明細和打款證明,原配妻子才得以勝訴,一旦艾翔不配合,我們勝訴的概率不大,但起訴小三至少能讓小三自亂陣腳,把她拖進訴訟的流程裏,她不得不分心和精力請律師周旋,被拉扯進負面情緒裏,大概率她會開始和艾翔鬧,艾翔有可能為了她在財產分割上讓步,以換取原配放過對小三的糾纏。”

顧雪涵笑了下:“作為新人,你們兩個能想到的處理方式都還不錯。尤其是這份財產明細,可見你們還是花了功夫的。”然而顧雪涵沒有再說什麽自己會如何處理,她只是看了下手表,“陳湘馬上會來,我會和她溝通方案。”

也幾乎是顧雪涵話音剛落,前台的電話就來了——陳湘已經到了。

顧雪涵帶著齊溪和顧衍進入了會議室。

顧雪涵從來幹凈利落,她向陳湘展示了取證得來的財產清單,然後就在齊溪以為她會把齊溪和顧衍剛才的方案闡述給陳湘時,顧雪涵卻只是笑了笑,然後向陳湘提供了完全不同的一個方案——

“配合你在自己家裏合法取證的監控視頻,以及艾翔簽定的影視版權合同,我們完全可以不進入訴訟繁雜的流程,僅僅通過談判,最終達成你能分割到大部分財產的協議離婚方案。”

別說齊溪,就連顧衍,此刻也微微訝異地瞪大了眼睛。

顧雪涵這不是在吹牛吧?都說了律師不可以對客戶誇大所能達成的案件結果,僅僅通過這些證據,男人到離婚撕逼這一步,撕破臉皮可是很難看的,才不會顧及情誼或者自己是過錯方,就對財產分割進行讓步。

然而顧雪涵卻相當自信,在齊溪和顧衍不可置信的目光裏,她拿出了陳湘此前補充提供的《逢仙》的影視授權合同復印件——

“注意看第十五條違約責任這裏:‘簽署本合同至首輪播出完畢之前,如果乙方作者出現犯罪、違法、違反公序良俗、黃賭毒、婚外情第三者等嚴重違反社會道德的負面新聞,或出現違反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有關規定的行為,導致自身聲譽、形象受到負面評價,給甲方、授權作品、改編作品造成負面影響的,甲方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作者退還授權許可費,並賠償甲方公司及影視項目投資方的所有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改編作品的總投資金額、維權律師成本等’。”

顧雪涵勢在必得地笑了笑:“如今《逢仙》正在熱播,這時候如果你以這段出軌視頻公開譴責艾翔婚內出軌品德敗壞,並且出軌方還是在《逢仙》中飾演女三的演員,按照如今廣電對失德藝人的管理,外加艾翔作為一個知名寵妻人設的作者,出軌對他帶來的負面影響,恐怕是很大很大的,絕對會對《逢仙》項目播出造成負面影響,這時候影視公司如果要索賠,你覺得艾翔吃得消嗎?”

“何況他只要未來還要吃寫作這碗飯,如果口碑徹底壞了,未來的項目是否能授權得出去?或者就算能授權,影視方一定會評估他負面新聞帶來的風險,勢必對他的版權價格進行壓價,有些甚至會為此解約索賠,總之,對他的影響是空前的。”

顧雪涵講到這裏,看向了陳湘:“你卡在如今《逢仙》播完之前去找他談判,只要我們律師介入,會把握好談判尺度,不會涉及敲詐勒索,絕對可以圍繞這個條款,讓艾翔不得不讓步共同財產的分割,以保全他後續未來的發展。”

顧雪涵娓娓道來,但一席話,讓齊溪和顧衍都有種恍然大悟的感受——

法律維權是一個系統性的工作,所有割裂的證據糅雜起來,或許都能成為推動性的關鍵邏輯鏈。

因為《逢仙》這個影視合同早在幾年前就簽署完畢,當時的收入艾翔也早就用於工作室注資和購買登記在自己父母名下的房產,因此不論齊溪還是顧衍,都沒有想過再關注這筆錢和合同,而是全盯著工作室近期的財務賬本問題去思考了。

齊溪只想到了站在陳湘的立場,用陳湘所有可用的力量去對抗艾翔,卻沒想到借力——個人和個人對抗裏,尤其婚姻中永遠很難做到徹底性碾壓,尤其要是其中有錢的一方早就有針對性地做過財產隱匿等舉動,另一方很難是對手。但如果引入資本方,借著資本方的力量去對抗另一方個人,那簡直是事半功倍的。

顧雪涵望著齊溪和顧衍:“做《逢仙》的這家影視公司,前兩年剛因為一個主演失德違法,導致一個上億投資的項目最終無法播出,當初影視合同裏都沒有讓主演藝人簽署這些違約條款,因此這上億的投資損失就只能自己打掉牙齒和血吞了,但所有公司都只會跌倒一次,一旦吃了某方面的苦,未來合同裏對這方面的條款規定會越發苛刻。所以我留意了下《逢仙》的合同,果然發現了這個對我們有利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