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舌戰群儒(下)

李素跟皇帝奏對時,站在兩班朝臣之間,身邊只有趙雲,所以他乍一看華歆跳出來時,並不知道對方身份。

還是等華歆說了幾句,自報家門之後,才恍然。

“果然真的是華歆這家夥當出頭鳥跳出來了……也是,他如今官職低微,降無可降,本朝也沒有太學生、孝廉出身的尚書郎,因為言事而直接獲罪的。駁倒了我,他也算轉正為經學大儒了。”

李素心中如是暗忖。

而端坐壇上的劉宏,對於這種看熱鬧的事情,向來是不排斥的,所以盡管李素剛為他立了大功,他也願意多聽聽:“哦,華歆,你倒是說說,李素如何就妄言天命了。”

華歆抖擻精神:“陛下,臣聞之,高祖時為陳涉置守頉三十家碭,至今血食。蓋因高祖憫陳涉首倡義兵、誅暴秦,有激勵天下人心之功。

李素不過今世小子,偶立微功,便妄非古聖先賢。子曰:道不行,乘桴浮於海,蓋道有常而功無常也,豈可因一時得失而更易對善惡功過之定論。

此可謂急功近利矣,若陛下嘉許、任其妄言。假以時日,天下復有何人敢仗義執言、為正道請命而匡正天下。”

劉宏微笑不語地聽著,等華歆說完,他想了想,才擡手示意李素自辯:“李素,華歆說你是急功近利,為一時之功而曲解常道,你怎麽說?”

如今的人當面聊天,一般不喊對方名字,但以尊呼卑是沒問題的。所以上朝的時候宦官要給百官報名,皇帝說話也都是直呼臣名。

李素嘆了口氣:“陛下剛才問臣陳涉當不當祀,臣就事論事而答,到了華歆口中,怎麽就成了‘曲解常道’?

高祖皇帝欽命守頉、血食不絕,是高祖大度,以己度人,且不屑細究同時之人的心跡。以為陳勝吳廣反秦之心,便如高祖皇帝當年救民之本心一般無二,這才對陳勝吳廣欽敬有加。

但我輩後人讀史,遍觀各家之言,兼采可信,所知定然更多——華歆,我有一問,你以為太史公所著《史》,可有媚上之嫌?”

華歆沒想到李素突然這樣反問,不知其意,只好中肯回答:“司馬遷著《史》,有謗無媚,此天下皆知,復何言哉。”

漢朝官方認可的史書是《漢書》,而《史記》如今地位並不太高,算是毀譽參半吧。

後來王允殺蔡邕時,理由也是“昔孝武不殺司馬遷,後使作史,遂致謗書流於後世”,所以更要殺了參與寫《東觀漢記》的蔡邕。(漢朝滅亡後,以《東觀漢記》為主體,整理形成《後漢書》)

所以華歆也不得不承認,司馬遷應該是不至於吹捧劉邦、而貶低劉邦的敵人的。包括陳勝吳廣,乃至項羽,司馬遷都是秉筆直書,有可取之處都會寫下來。

李素等的就是這句話:“好,既然你承認太史公之言並無媚上偏袒,倒要請你解讀這幾句:陳勝起兵之時,呼從者曰‘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而高祖起事時,呼‘自度比至皆亡之,公等皆去,吾亦從此逝矣!’

由此可見,陳勝之倡,乃是為私欲,不甘心‘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高祖之初,卻只為不忍見同行戍卒失期送死,故而遣散,自亦棄官而逃。至於其後坐大,不過是觀天下已亂、群雄已割據,為復定天下而不得不為。

天命厭利己獨夫,而眷謙退自守,厭驟變神州,而眷體恤民力。周文王已有天下三分之二,猶服事殷,歷三代而有天下,故而長久。

始皇帝雖號奮六世之余烈,然其即位之時,不過七國之一,一代而掃清六國,天下驟變而民怨深積,不免二世而亡。

是以久分不可猝合,久合不可猝分,天厭首倡,驟變者必遭天譴,循序漸進方得天眷。如武王伐紂,所積不過文武兩代,若無周公繼之,只怕三監之亂、故商遺民之患,其害亦烈如六國遺民矣。今大漢已立四百載,不臣之人圖謀不軌,自然定遭天譴。”

久合猝分而亡者三國、五代。

久分猝合而亡者秦隋。

李素說得其實有點多了,而且他也知道,這番話按照後世個人主義的觀點,其實是不太合適的,因為後世人講究一個“上升通道”,包括李素自己也覺得“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沒什麽不對。

對於秦末群雄,他也不太喜歡劉邦,更喜歡項羽。但他既然是君前奏對,為了功勞和名聲,也不得不如此說了。律師說話都是為了當事人的利益,這很正常。

另一方面,李素熟讀史書,也不得不承認,盡管劉邦後來野心大起來之後,多有不擇手段的行徑,但是在剛起家的時候,劉邦的動機應該還是不錯的。主要他出生貧賤,一開始也不可能有多大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