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敬誠

冬月廿二,敬親王淩熠攜王妃鐘儀筠抵達帝都。

次日一早,敬王遞折子入宮覲見請安,皇帝允準。

敬王從敬誠殿出來的時候,正好遇著高匪領著尚服女官從外頭走過來。高匪和敬王打了個照面,連忙俯下身意欲行禮。

他是從皇帝小時候起就在身邊服侍的,皇帝有多大,高匪就伺候了多久,在王公大臣面前一向有兩分顏面,得客客氣氣地稱一聲“高掌殿”。

敬王不管心裏怎麽想,面上都不能讓他真在敬誠殿前跪下磕頭。更何況,高匪領著的,是捧著龍袍的尚服女官。

龍袍當然不能跪。

是以尚服女官仍是筆直地站著,頷首代禮。

托盤裏緙絲朝服整整齊齊地疊著,衣服前襟一條威嚴的五爪金龍紋露在最上頭,彰顯了它的主人是誰。

不用看淩熠都知道,這衣服展開後的模樣——玄色為底,明黃金繡,獨屬於皇帝的十二章紋鑲在上下裳,前襟後心、袍袖兩肩繡著正龍。

這件衣服,曾經是他們所有皇子的渴望。

而如今坐在敬誠殿龍椅上的人,一直都是壓在所有人頭上的山,這些人裏,包括已故的皇長兄齊王,也包括他。

同樣都是先皇嫡子,只是因為淩燁的母親是元後顧徽音,所以他生來就比其他所有的皇子都要高貴。

從前他是太子,他稱孤,他們得稱臣。

如今他是皇帝,他稱朕,他們更得稱臣。

淩熠的目光在尚服女官捧著的托盤上一掠而過,隱下眼底的晦暗,口中連稱免禮,笑著虛扶了高匪一把。

略略寒暄了幾句,敬王滿懷調笑地瞥了幾眼尚服女官,直看得女官忍不住羞惱低頭,方才收回視線朝慈和宮的方向去了。

踏出崇極門的時候,淩熠眼中的玩世不恭極速斂去,他側眸看了一眼遠處的恢宏殿宇,匾額上金粉寫就的三個字在天光下折射出威嚴睥睨的光輝,王侯將相、皇親貴胄、蒼生黎民,九州大大小小的一切都跪伏在這三個字腳下——

敬誠殿。

高匪躬身踏進殿內,皇帝面容平靜,正站在禦案後提筆寫字,雪浪紙上一筆一劃橫平豎直,都是些最簡單的字。高匪只看了一眼便猜出來,這是給小殿下的字帖。

等過年開春,清晏就滿四歲了,該開始學著握筆學字了。

高匪伺候皇帝二十來年,最是清楚不過,陛下的字,是從前下了苦功習的,銀鉤玉唾鸞回鳳舞,好到了極點,但卻也難摹。筆力意志心境一樣都不能缺,那樣落筆鎮山河的字,沒個十年八年練不出來。

但那樣瑰麗遒勁的筆體,陛下卻不常寫。平日裏奏疏上的禦筆朱批一律都是端嚴勢整,寬廣平和。偶爾私下裏寫點什麽,陛下就愛用小楷,斂去帝王威儀,落筆只透著淡泊簡靜。

但是反觀桌上的這幅字帖,卻三種筆法都不是——它並不是皇帝為了刻意展現對太子的重視,特意賜的一幅墨寶;也不是皇帝賞給太子的“恩典”;單純就只是一個父親給自己將要開蒙習字的幼子做的字帖,所以用的是適合小孩子的筆法,選的也是最適合小孩子寫的字。

這份心,在九重闕裏難得。

而在眼前的皇帝身上,其實本該更難得。

淩燁寫完最後一個字,放下筆,就著高匪遞過來的帕子擦了擦手。今日敬王進宮覲見,順帶要給太後請安,這會兒已經在去慈和宮的路上了。

淩燁很清楚讓這對母子見面意味著什麽。

宣熙七年初,塵埃暫落,敬王就食邑。宛州江錦城坐落在瀾江邊上,坐擁瀾江上遊最好的港口,物華天寶人傑地靈,是先帝親賜給敬王的,就如同他的封號一樣——“敬”。

淩燁擡起眸子,面無表情地朝正殿門口望去,天光撒落在殿前,滿地都是光輝,當年先帝就是站在那裏,給淩熠定下的封號。

這個“敬”字,並非意指恭敬。

先帝擬封號的時候,淩燁也在,禮部呈了一列吉祥如意的字上來,他父皇看了一遍,都說不好。

時過境遷,淩燁已經很難回想起自己當時是什麽感受了,酸澀?驚慌?或許都不是,他只是默默看著父皇站在敬誠殿的門前,指著那塊金粉寫就的匾額,說:“朕看那個就挺好。”

於是從裏頭挑了一個“敬”字。

敬誠殿是歷來皇帝問政的地方,敬誠殿的“敬”,這個封號在朝堂裏引起的轟動不亞於當初先帝封齊王的時候。

“齊”是古時國名,親王封號裏,沒有比“秦晉齊楚”四個字更貴重的了。大胤建國幾百年,只有開國時同太祖一起打天下的幾位同胞兄弟得封過這幾個字,後來在大胤國史中第二次出現,便是在先帝一朝。

先帝最終揀了個“齊”字,齊王本就是長子,鐘氏入主中宮後,更是搖身一變,成了嫡子。齊者,平也,於是齊王與淩燁這個太子平起平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