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畢舒的身份(第2/2頁)

“什麽?”

左玉愣在那兒,“什麽狗東西?”

“哎呀!”

左柔急得直跺腳,“就是隔壁那個狗東西,被阿姐您罵得丟官丟功名那個狗東西!”

“畢舒?”

左玉愣了下,“他做出那等事,功名被革除都只是被他爹禁足,現在又怎會吊起來打?還有,三妹妹你怎喊他狗東西?口出臟言可不是貴女該做的事。”

“就是狗東西,就是狗東西!”

左柔撅著嘴,“我問過許多人了,他虐待自己的妻子,不把自己的妻子當人看,就是狗東西。”

“……”

左柔還小,還未接受過那方面的教育,所以也不知敦倫是什麽意思。而左玉之所以能合理替向氏出頭,也是因為她這個年紀懂敦倫並不奇怪。

大昭的女孩子十五歲及笄,一般及笄後就要嫁人了。故而許多人家會在女孩子及笄前兩年開始便教導一些人倫之事。

畢竟尋常百姓人家不像高門顯戶般,有那多講究。一般十三歲說親,十五歲一及笄便直接嫁人了。

而高門顯戶的女兒晚嫁倒也不是這些人懂什麽科學道理,完全是高門顯戶的嫁娶都不是小事,是一個家族與另一個家族的聯合,在人選上那是要仔細琢磨的。

像左玉如今十三歲,到了可以說親的年紀,京中門第相等的人家就會將她記在心上。各方打聽,各種比較,家中女眷也會借茶會、花會等方式相看。

等一系列流程下來,還得再暗中觀察上一段時日……

如此一來,基本要過個一年才會上門提親。提親後,便是女方挑男方的時候了。女方家長少不得要將男方家眷幹過的事再幹一遍,如此一來,基本等親事真正定下來時,女方姑娘基本都及笄了。

而等及笄後,為顯體面,父母還得再留女兒一段時日。待半年後,才開始為女兒準備嫁妝。而男方也要為婚禮做諸多準備。

這年頭在京為官的,許多親眷都不在京城,如此去報信再等人過來,少不得又得一年半載。因此,高官皇家的孩子晚嫁晚娶也變成了常態。

張氏為了顯示自己是個好繼母,曾將當著家裏諸多奴仆的面教導左玉男女之事。雖說在場的都是婢女,老嬤嬤,可這件事卻成了原主心上再難抹去的羞辱。

望著眼前的三娘,左玉的記憶又翻湧了起來。她看著原主的記憶,便覺只讓張氏禁足一月是便宜她了。

多大的仇?這樣對一個小孩子?這與當眾剝人衣服有何區別?

收回紛雜的心緒,她伸手摸了摸左柔的頭,“我們三娘很有正義感呀。”

“那當然。”

聽了表揚,小家夥高興地翹起嘴,扒拉著左玉的手道:”阿姐,阿姐,我們去看看。可好玩了,那麽大的人還被自己爹爹打,羞羞。”

左玉看向左柔身後的錢嬤嬤,道:“嬤嬤,到底怎麽回事?三妹為何會看到這些事?”

錢嬤嬤福身道:“回大姑娘的話,剛剛奴婢帶著三姑娘在院裏玩秋千,忽然隔壁就吵了起來。姑娘,我們住在東跨院,畢家那大公子已成婚,住在他們家的西跨院。隔壁若聲音大了,這邊就能聽見。再加上三姑娘秋千蕩得高就看見了。”

“真被吊在樹上打?”

“是,奴婢讓靈活的小廝爬上樹去看了看,真是吊起來打……”

“這就怪了。”

左玉總覺這個畢舒有點奇奇怪怪的,但到底怪在哪又說不出來。原主關於畢舒的記憶很少。除了知道他是隔壁鄰居首輔的兒子外,便沒有其他了。

撇去這人對向淑蘭做的混賬事外,那次交鋒中,左玉也覺這人很怪,就不像個土著,倒像個現代地痞混混。

“姑娘,今個兒奴婢出去時倒聽說了一些事。”

李三娘忽然道:“街上一些秀才公都在罵隔壁那位,說是不知所謂,胡亂曲解聖人文字。”

“嗯?”

左玉來了興趣,“怎麽個曲解法?”

“奴婢也聽不懂。就聽那些秀才公說,那畢家大公子今日去了東市,說是要教窮人認字,還不收錢。這本是好事,但不知怎的,他當街就給人說起了聖人寫的書。

說什麽前朝大儒曲解聖人文字,說什麽朝廷做什麽事不給百姓解釋是錯的。百姓不知道的事朝廷得解釋,不然就不能幹……”

“民可使由之?”(注1)

左玉的眼睛瞪得大了起來,看向李三娘的眼裏忽然銳利了起來,“那些秀才公當真這樣說?!畢舒說朝廷幹什麽必須給百姓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