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你不是在維護她,而是公正

“白松,別意氣用事。咱們需要的是,有法律效力的證據。”馬希道。他看著白松憋著一股氣,也明白白松所想,但是現在不是做無用功的時候。

“馬哥,我並沒有意氣用事。我很負責地說,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未成年人也可以作為證人,只是必須要做出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符合的證言。這個孩子雖然七歲,但是他知道誰進了他家,也知道誰打了誰,他怎麽表述,我們就怎麽記下來。

只是,他媽張靜雖然是當事人,但是也是他的法定監護人。對這個小孩進行詢問的時候,他母親要在身邊,我們全程錄像,讓她母親在他身後吧,不能給他做出什麽提示就好,這樣這份人證,即便到了檢察院,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有這個情況?”馮寶一臉好奇:“這還真新鮮了,行啊,白松,法律沒白學。那行,支持你。”

白松看了眼馬哥跟寶哥,感激地點了點頭。

……

一切都很順利,下午幾個報警,在眾人的穿插安排中都合理解決,這個案子目前的三個當事人和證人孩子的筆錄也都取的很詳細了。

總的來說,跟白松想象的沒什麽區別。

李娜是敲門進的屋子,並不是砸門進去的,畢竟張靜確實是欠李娜的錢,她也不可能不給開門。

李娜自己不承認動手,也不承認張靜頭上的傷是她所為,把自己說的很慘,進去要錢,對方不給,反而拿刀砍她。

張靜和楚文文的筆錄則比較統一,李娜進來和張靜鬧了一頓,然後李娜對張靜動了手。楚文文上前拉架,拉不開。楚文文害怕,拿過了刀,接過李娜依然不走,還往楚文文這邊靠,然後楚文文的刀刃碰到了李娜的頭。李娜頭受傷後,才被楚文文給趕了出去。

這一點,張靜的兒子的筆錄也吻合。

目前可以認定的是,張靜的傷,是李娜造成的,這個沒有問題。

李娜的傷,是楚文文拿刀弄的,也沒有問題。

筆錄之類的都弄完,已經是晚上了。一切怎麽解決,還得從傷情來看,白松預約了一個之後的傷情司法鑒定。

八點多,也許是中午連著三波打架的事情,這會兒非常安靜,白松卻腦子裏一直在想事情。

為什麽,同樣為人,就一定也要為了那點利益,如此沒有下限地欺負人呢?

白松想著李娜,又不由得想起了疤臉。

欺負人的事情,白松見得多了,但是人總得有個界限,比如灰毛,白松就能看出來他的界限在哪裏,這種人,往回拉一把,就是正常人了。但是李娜與疤臉之流,完全沒有底線和界限,真的是……算了,不說臟話了。

些許煩躁,白松拿出手機,想了幾分鐘,還是給趙欣橋發了微信。

晚上欣橋沒課,看到白松的微信,就給白松打了電話。

“值班還有時間給我打電話啊?”趙欣橋有些好奇。

“嗯……剛剛忙完手頭的事情,這會兒不太忙。”

“派出所真的有些辛苦,你打算在派出所待多久呢?”

“不好說,這裏很鍛煉人,這個看機會吧。”白松道:“剛剛給你發的微信你看了嗎?”

“看了,這個被砍的人好壞啊。”趙欣橋也吐槽起來,一般來說,法律人看問題都很是客觀,但是同樣對這種行為表達了強烈的不滿。

“嗯,我也糾結,這種情況,能認定正當防衛嗎?”白松請教了起來,一點也沒有不好意思。

“能啊,為什麽不能呢?這個屬於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犯罪行為,而且進來還打人,小姑娘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沒什麽問題的。”

“可是,李娜是這家人主動打開門讓進來的,不算非法侵入吧?”白松腦子有些亂了,總覺得有些東西抓不住。

“好啊,是時候給你這個法學生普普法啦。這罪名,司法考試不怎麽考,司法考試對於刑法,其實考的並不是很全,而且,司法考試主要考的是理解,輕理論,你估計法條也沒背過吧?

非法入侵他人住宅,這個法律的淵源來自於憲法,實際規定在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款,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雖然這個壞女人進去的時候,是這家人開門允許進入的,但是中期有了矛盾,這家人多次要求她出去,她不出去,還和這家人動手,這自然算是拒不退出,自然而然的可以構成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呢。

這一點,司法實踐中確實是總出現類似的問題呢,很多人以來進了別人家,別人趕自己走,自己可以不走。事實上,時間長、行為惡劣,就可能構成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