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2/3頁)

把司機喊來,莊重先去楚步升的劇組裏轉了轉。

楚步升挑了一步校園偶像劇的男一。

這部劇很有意思,和市面上的情情愛愛完全不同,講得是一個運動型的題材。

大致上來說就是出身貧寒的男一從小就在水邊長大,所以愛上了遊泳。

中學的時候,他有一次碰巧看見一個小孩落水,想也不想直接跳下去救人,正好被一個前國家隊選手看出了他的天賦。

按照正常發展,應該是這位前選手挖掘了男一,然後男一一路通關最後拿到金牌。

但是這個劇本不是。

它有意思的地方就在於,它是一部喜劇。

男一確實被選手看出了天賦,但問題是——他窮啊!

所以他很自然地拒絕了前選手的挖掘。

他表示,他窮,當選手也不富裕,他比較想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以後爭取做一個大老板。

前選手傻了。

這麽好的苗子,居然是想當一個大老板?

那怎麽行啊?

為國爭光需要這個孩子啊!

他苦口婆心。

男一在撿瓶子。

他諄諄善誘。

男一在寫作業。

他甚至不惜花大價錢給男一辦了遊泳卡。

男一開始撿快遞箱子。

等到選手都快要放棄了,男一忽然殺了他一個回馬槍。

男一表示,他撿瓶子和撿箱子已經挖到了第一桶金了,學習成績也穩固了,他可以學個一技之長了。

選手人都傻了。

他忍不住問男一,你不是要當大老板嗎?

男一反問。

我不是說我長大了要當嗎?

我現在窮,先攢點錢交學費和吃飯用。

整個劇本裏有很多類似讓人猝不及防的騷操作。

幾乎都圍繞著男一的怕窮來刻畫。

這個劇本楚步升第一眼看見的時候,就拍板決定要演這個男一了。

好家夥,這個男一簡直說出了多少人的心聲啊!

沒錯!

誰還不是個窮鬼呢?

所以莊重過來的時候,看見的楚步升造型可以算得上是——破爛。

他腳踩一雙不知道劇組哪裏刷到發白的鞋子,身上的衣服也洗得薄得不能更薄,甚至很肥大寬松,一看就不是他的尺碼。

全身上下如果真要說的上是有價值的,大概就是這個人吧。

莊重看了一會兒,默默轉身就走。

還是去看宋題吧,總覺得楚步升這個造型:)

五年十個億要沒戲了呢。

宋題挑的劇本比起楚步升的新穎搞怪有創意來,要樸實無華許多。

他挑了一個看起來最不被看好的科幻劇本。

這個劇本裏的男一,還是一個究極大反派。

他是一個天才,一個從小就知道自己是天才的天才。

所以他從一開始被大人們用驚愕的目光看著他的時候,就無師自通學會了偽裝。

他偽裝自己只是小時候一時的天賦。

小時了了大未必佳這句話似乎在他身上被體現得淋漓盡致。

小學時候還被喊過神童的他,小學沒畢業就逐漸變得平凡。

他的學科偏科,有能拿分數比較高的學科,也有很低的。

普通的小學,普通的中學,然後是普通的三流大學。

直到他畢業按部就班成為一個小公司的職員為止,他都看似平平無奇。

而就是這樣平平無奇的他,卻做出了所有人都想不到的事情。

他獨自研發出了機械生命。

並且,賦予了他們智慧。

因為他認為,人類太過於虛偽和狹隘了。

他們對自己無法接受的事物,會開始冠以怪物的名義,然後開始排斥,直到這些不同不再出現。

而他就是這個怪物。

這個劇本是一個轟動一時的大熱IP。

但是爭議也非常大,一度支持和反對的人各占五五。

因為這種純正的大反派做主角實在是太少見了。

但是相反,在他沒有成為反派之前,他又確實擁有著所有能成為主角的特點。

他曾經天真又真誠,也曾經善良又溫柔。

只是他溫柔以待世界,世界卻回之以尖刀。

所以到了最後,他變了。

他變得不想要這個世界。

莊重過來的時候,宋題剛好化完妝。

他一踏出來,幾乎所有在場的人都愣了一下。

眼前的人穿著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襯衫和西褲,手裏拿著一個公文包。

完全是一個普通上班族的樣子。

幾乎不會有任何人對他覺得有任何印象——因為太普通太常見了。

有人甚至在納悶了。

這未免也,太普通了吧?

這真的是男一嗎?沒有反派的感覺啊?

但是下一秒。

宋題微微擡起頭,那雙眼睛掃過所有人。

幾乎是刹那間,所有人都打了個寒顫。

那雙眼睛太過於淡漠了,無機質的瞳孔裏仿佛印照不出任何一個人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