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收購整合(第2/2頁)

而黃明個人持有的股份,則下降到33%。

但是刺槐蟻公司並沒有拿太久,在5月12日,和社保基金達成一致,將皇明太陽能33%的股份,以5.4億的價格,出售給社保基金。

不過雙方的合作條款中,刺槐蟻對於皇明太陽能,仍然持有絕對控股權,社保基金只有分紅和財務監督權力。

對於皇明太陽能的管理工作,刺槐蟻公司采用了監督模式,總裁還是前董事長黃明。

而皇明又迅速參股了德州第二大太陽能企業,然後按照龍圖騰公司的戰略,由於龍圖騰和皇明兩家負責太陽能電池板的上遊生產,即原板材料的供應。

其他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路燈、太陽能充電器之類的下遊產業,還是由原來的上百家公司瓜分。

另一邊皇明獲得社保基金注資,加上燧人系的實際控制,當地對太陽谷產業園的產權問題,也立馬安排工作組,給皇明公司解決了。

初步整合德州的太陽能產業,又避免了國內企業的自相殘殺。

不過只有兩家企業,還有些不夠。

五大發電集團也分成兩組,計劃分別入股兩家太陽能電池板生產企業,然後搬遷到德州這邊來,打算形成華國太陽能產業集群。

只是計劃還在準備之中,估計需要一段時間。

那些下遊的企業,其實並沒有受到太多影響。

另外由於皇明等公司,放棄了低端市場,生產多晶矽和單晶矽太陽能電池板企業,也在逐步形成幾個規模比較大的企業。

其實中高端的產業布局,也有利於進入國際市場。

計劃大規模發展光電的五大發電集團,需要保證供應鏈的安全和穩定,也避免壟斷巨頭的出現。

雖然燧人系掌握了太陽能電池板的上遊,但至少沒有全部吃下,這個結果也是雙方比較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