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2/2頁)

只是藺氏的股份轉移後,藺尋將一躍成為藺氏集團第二大股東,只比藺中海少了5% 。

簽完字後,藺尋紅著眼眶,隱忍著道:“這件事情如果可以我也不想這樣,我也只是想拿回媽媽留給我的遺產。”

藺彥這會兒好像終於重新有了勇氣:“你拿著錢還不趕緊滾,還想惹爸爸傷心嗎?”

藺中海此時也不想看他,本以為是個聽話好擺弄的,卻沒想道害他損失這麽多:“藺尋,以後藺家和你再沒關系,你走吧。”

還有這等好事。

虧他還想著要怎麽和藺中海斷絕關系,沒想到對方反倒先開了口。

“爸……”

“別說了,我不想看到你,你走!”藺中海這句話一出口簡直像苦情劇裏的女主角。

藺尋忍著心裏的惡心,故作傷心地紅著眼眶:“如果我的離開可以讓爸你心裏好受一些的話,我聽話,今天李律師和雷助理還有警·察同志都在,勞煩幫忙做個見證吧,從今天起我不會在回藺家,也不會出現在藺先生面前,也不會叫他爸爸,從今天開始他和我沒有任何關系,我不會再打攪他的生活,這樣可以嗎,爸,不,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