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二更】你今天應該讓我喝...)

林素覺得自己會永遠記得這個畫面, 就像是攝像機永遠會定格一個畫面一樣。

陶牧之站在鍵盤後,他穿著簡單的長衫長褲,他的面龐清俊好看, 膚色細膩冷白,他的手指修長分明,錯落在了黑白的鍵盤間。

他的身高太高了,他需要俯身一些才能湊到他面前的話筒前。而就算俯著身,他在音樂台那迷亂的燈光下,依舊是如此的高潔。

他像是一輪清冷的月, 原本林素是只能遙遙望著他的,可是現在,他站在那吧台一角的音樂台上,唱著他們第一次在酒吧玩兒時她告訴他她最喜歡的歌。

林素覺得她像是把月亮從天上摘了下來,她抱著他這輪月,在未來很久的時間以內, 再來到酒吧,再看到音樂台, 她再也不會想起她的親生父親, 和耿耿於懷那缺失的父愛。

她只會想起陶牧之, 她永遠會記住陶牧之。

林素沒有聽過陶牧之唱歌, 但是她聽過他的聲音, 他的聲音山澗的泉水,帶著清澈冰涼的磁性。他就算是聲音,都是那麽幹凈的好聽。

這首歌林素只聽過女聲版,女聲版本很甜, 像是那種春心萌動的少女,第一次陷入初戀。但是陶牧之的版本, 完全不是這個感覺。它的視角對調,像是清俊的少年,望著暗戀他的少女,帶著一種寵溺的浪漫。

林素的心跳和血液在陶牧之開口唱第一句時,就已經隨著鼓點和鍵盤聲跳躍。她沉寂在吧台的角落,站在台上的陶牧之,扶著手邊的話筒,沖她招了招手。

林素隔空與他對望,望著他輕招的手,她的眼睛睜大,變亮,她的眼角彎下,沖入了這音樂聲裏。

林素像是一頭奔跑的鹿,撞進了這躁動的人流之中。音樂在響,陶牧之在唱,她隨著鼓點,身體跳起又落下。她的長發披在了她的肩邊,她仰著頭,跳起時她的頭發散開,落下時她的頭發落下,林素完整地融入了這首歌裏。

林素忘我的蹦跳著,可是她沒有忘記陶牧之。在來到音樂台下時,她的目光落在台上的陶牧之身上,兩人距離拉近,目光也變得清晰了很多。林素和陶牧之笑著對視著,她想了一個問題。

他是什麽時候學的這首歌?是在那次跟她去過酒吧之後嗎?

在酒店兩人躺在一起,陶牧之說要帶她去酒吧時,林素在想,或許他想帶她來酒吧,是想克服她在酒吧時,不由自主想到她親生父親的心理。

但是現在,林素想他應該不是,他應該只是想為她唱一首歌。

林素望著台上的陶牧之,開心地蹦跳,明媚的大笑,她心中所有的結都隨著她的蹦跳而松開,她的心裏她的身上,開了漫山遍野的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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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歌的時間並沒有多長,尤其是在陶牧之唱得這麽好聽的情況下。林素感覺並沒有跳多久,陶牧之就已經松開了扶著的話筒杆,和身後伴奏的樂隊頷首道了聲謝。

他並不是酒吧的駐唱歌手,可是剛才的水平讓不明真相的酒吧觀眾們誤以為他是酒吧的駐唱歌手。陶牧之下了台,觀眾們還在喊著“安可”

與此同時,早就被陶牧之的魅力折服,虎視眈眈地等著他下台的人們,在陶牧之一下台的時候,一下把他圍住了。

男的女的都有。

林素:“……”

酒吧原本就是獵艷的場所,像陶牧之這種長相,只坐在那裏就能把人迷得七葷八素的,更何況剛才還那麽唱了一首歌。

別說這些男男女女,林素都心動了。

陶牧之下台後,原本是朝著林素走的,可是沒走兩步,他就被洶湧的人流給淹沒了,朝著林素走的步伐越來越慢,陶牧之的眉頭也輕輕蹙了起來。

人太多,陶牧之並不是那麽容易出去。好在他身高高,即使被這麽人圍著,他的視線也沒受遮擋。在被圍著的時候,陶牧之看向了人流外,找著林素。

剛才還在他視線範圍內的林素,在他一眨眼的功夫下不見了。

陶牧之眉頭蹙起,視線落在人群中,正在辨認著人群裏的時候,他的手腕被人一把拉住了。

拉住他手腕的手掌心是濕熱的,像是剛經歷了一場運動,發出了一手心的汗。陶牧之在手腕被拉住時,他低下頭。低下頭的瞬間,他對上了林素眼中明媚靈動的笑。

“走啊!”林素大聲喊了一句。喊完之後,她一把拉住了他,轉身朝著人群外跑去。

她像是一頭勇往直前的小羊,拉著陶牧之,一下撞開了那洶湧的人流,陶牧之的手腕被她緊緊的握住,她像是害怕把陶牧之給丟掉,最後兩只手一起握住了他。

就這樣,林素拉著陶牧之跑出了這個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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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個“是非之地”的面積遠非只有吧台前那麽簡單。林素拉著陶牧之,先兜兜轉轉離開了吧台前的人群,而後又兜兜轉轉離開了酒吧,最後她一鼓作氣,帶著陶牧之跑到了酒吧的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