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一員大將get

觀察到王招娣身子微僵,油膩沾著灰塵的頭發擋住半張臉,聽到有人叫她的名字,不但沒擡頭,反而將頭埋得更深,繼續往嘴裏塞著蘿蔔頭,只是下意識想躲的行為,暴露一切。

若不是從小一起長大,白露珠真以為自己認錯了人,稍稍猶豫一下,還是覺得既然看見了,不能當作沒看見。

將車停好,把布袋裏的飯盒和勺子拿出來,走到啃蘿蔔的王招娣跟前,“吃這個。”

王招娣原本是想站起來跑的,一陣風吹來,讓她聞到鋁制飯盒縫隙裏的肉味,大腦根本來不及考慮,手就伸出去搶了過來。

打開飯盒,左邊擺著一個白饅頭,兩層隔板裏,一份是青椒茭白炒肉絲,一份是麻婆豆腐。

王招娣猛吞口水,拿起饅頭咬了一大口,接過白露珠遞過來的勺子,舀了一大勺肉絲往嘴裏塞,吃的狼吞虎咽。

看到她狼狽的樣子,白露珠情不自禁微皺眉頭,不知道發小怎麽會跑到菜站來撿爛蘿蔔吃,大冬天渾身散還散發著酸味,起碼一個星期沒洗頭洗澡。

人本來就瘦的不行,剛才擡頭的一瞬間,一雙眼睛都瘦到凹進去了,簡直就是名副其實的皮包骨,骷髏架子。

饅頭容易噎人,白露珠轉身拿出車籃子裏的保溫杯,打開蓋子吹了吹遞過去,“下班之前加的水,小心燙到嘴巴。”

在大冬天流落街頭一個多星期,驟然感受到溫度,不知是生理還是其他原因,王招娣擡頭喝水的時候,兩行長淚順著眼角滑落。

狂風暴雨般進食後,吃飯速度降下來,白露珠見到後,指向拐角台階,“去那坐著吧,蹲久了腳麻。”

王招娣沒吭聲,人倒是站起來,往她指的台階走,一坐下就伸長了腿繃直,是真的腳麻了。

白露珠擡起手腕看了眼手表,五點了,再看向正常速度吃飯的人,“你等下回家嗎?我正好騎車載你。”

王招娣拿著筷子的手一頓,搖了搖頭,聲音幹啞:“露珠,謝謝你。”

白露珠站到旁邊,看了眼蠻幹凈的台階,終究沒坐下去,“雖然上班以後都忙,咱倆平時說不上幾句話,但好歹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又是同學,換了別人,我可不會瞎管閑事。”

“……我知道。”

王招娣將剩下沾著手指灰印的饅頭塞進嘴裏,慢慢嚼完咽下去後,又擡頭看了一眼光鮮亮麗的白露珠,再三猶豫後,終於開口:

“我動手打了我爸,跑出來一個多星期了。”

“啊?”得到一個相當意外的答案,白露珠下意思發出驚訝聲,“你打了你爸?為什麽?”

不怪她驚訝,整個街道沒有比王招娣還要倒黴可憐的人了,家裏明明有兩個工人,卻從來都沒享受到什麽好處,她父親拖家帶口做侄子的‘大孝子’,好吃的好用的全補貼大伯家那邊。

本來還以為是不想嫁給鰥夫才偷跑出來的,沒想到居然是因為動手打了她爸!

聽到這話,白露珠心裏覺得特別解氣,其實長大後是因為,有點討厭王招娣的逆來順受,怒其不爭,所以才漸行漸遠。

上輩子兩人結婚後,就更沒什麽來往了,後來回娘家時聽鄰居這麽說過——

招娣的男人真是打心眼裏毒,把她打的皮開肉綻,再拿沾著鹽水的柳條往她傷口上抽。

具體是真是假不知道,但後來看到過一次王招娣,三十多歲老的像五六十歲,頭發都變得花白,皮膚像是枯樹皮,她丈夫就更老了,滿臉褶子,還瘸了一只腿,逢人就笑,唯一印象是看著倒很和善。

“我爸給來娣說了婆家,也是個死了媳婦的人。”

王招娣說起這事,仍然無法控制內心的怒火,“本來覺得我是姐姐,我認命了,只要來娣能多讀書,以後考進廠裏當工人,再嫁給正常的小夥子好好過日子,沒想到他居然連來娣也不放過,就因為王二剛的對象又多要五百塊彩禮。”

“來娣不是才十五歲?”白露珠拳頭都硬了,“你不去告他,自己跑出來餓成這樣?”

“是先訂婚,等來娣到十八就結婚。”王招娣握緊拳頭,“他打我一巴掌的時候,我自己都沒反應過來,下意識就往他臉上回了他一巴掌,等反應過來也不後悔,那一刻明白很多事,原來我心裏早就不把他當父親了。”

“你該往大了鬧,鬧到全街道人都知道,鬧到他廠裏去,讓所有人都知道他對侄子有多孝順。”白露珠氣道,說完又想到招娣媽,“你媽什麽反應?是不是還向著你爸?”

王招娣搖了搖頭,沒吭聲,接著又搖了搖頭。

白露珠嘆了口氣,“那你現在住哪裏?”

“前兩天住車站候車室,後來看到我媽去找我,我就躲西山橋洞去窩著了。”王招娣將飯盒還給白露珠,“露珠,謝謝你,我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