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九章 蒂雷納子爵的海上盛會(上)

蒂雷納子爵的生日在九月,卻在十月底的時候舉辦了盛大的宴會,邀請北荷蘭的人們參加,確實引起了不小的波瀾。

在荷蘭,蒂雷納子爵的威勢甚至要強過奧蘭治家族最後的繼承人威廉三世,因為荷蘭人以及其他地方的人,都覺得威廉三世缺乏一個男性應有的勇氣,完全就是英國人手中的一個傀儡,但公平點說,威廉三世並不是那種怯懦膽小,貪生怕死的人,不然他當初也不會單身跑到倫敦去,索取查理二世對奧蘭治家族的欠款了。

一定要說的話,威廉三世不過是犯了年輕人都有的通病,魯莽,輕率,過於相信別人罷了。

後來他被軟禁在了倫敦塔很長時間,期間與他的支持者們音訊斷絕,他的支持者因此不是散了,就是轉去支持了別人,他成為烏得勒支公爵的事情,又招致了許多性情激烈的人的厭惡,他們以為威廉三世與查理二世勾結,將荷蘭賣給了英國與法國。

就算他這次舉起了奧蘭治家族的旗幟,依然有人認為他是在為查理二世做馬前卒,而不是要繼承他父兄的遺志。

於是,一種古怪的說法出現了,在荷蘭,蒂雷納子爵竟然要比威廉三世更有說服力——他是奧蘭治家族的後裔,但也是法國國王路易十四的大臣,他對國王忠心耿耿,也是一種難得的美德。

不過這裏我們還是要說,別以為北荷蘭就能風平浪靜了,除了查理二世的陰謀之外,還涉及到荷蘭商人與議員們對法國人的不滿。

眾所周知,路易十四對他的民眾十分寬和,就算打仗也不會加稅,這種恩惠甚至延伸到了他的新占領區。但唯獨對商人的政策甚至可以說是極其苛刻的,商人們對這位國王可真是又愛又怕——路易十四的工匠與學者研發出來的各種新產品固然讓他們大發其財,甚至成了他們敲開其他宮廷,貴人大門的磚石。但太陽王在制定對商人的法律時,同樣嚴密、細膩,幾乎不留任何空隙,量刑更是異常嚴苛,動輒就是斬首或是絞死。

如果說這些商人還能勉強忍受,那麽讓他們感覺無法接受的莫過於路易十四收回的種種特權。與另一個大陸不同,在歐羅巴,因為國王打仗的時候必然要向商人借貸(有時候只是為了揮霍),貴族們更是上行下效,所以商人的地位雖然卑微,卻往往擁有各種特殊的權力——都是國王與領主們為了償還債務而賜給他們的。

還記得如今已在法蘭西銷聲匿跡的包稅官嗎?

舉個簡單的例子,商人們從國王手中買下奧爾良三十年的稅款,但不是國王的官員收繳來給他們,而是他們自己派人或是自行去收繳的。他們在與國王簽訂合約的時候,奧爾良每年的稅款只折合到五萬裏弗爾,等到他們去收稅,稅款就會陡然提到五十萬裏弗爾。而這四十五萬裏弗爾的差價,就直接進了商人的腰包,國王是無從置喙的。

可笑的是,當民眾因為沉重的稅賦無以為生,甚至掀起暴動的時候,他們認定的罪魁禍首依然是國王。

雖然這麽說也沒錯……

法蘭西的包稅制度是路易親政後第一時間取締的,然後是林林總總,只要有關於民生、國事的特權,國王陛下是無論如何都要收回的,為此他也犧牲了不少個人利益——不過他認為這相當值得。

所以,等國王陛下開始統治北荷蘭的時候,他的政策必然會讓荷蘭的商人們感到不適與不滿。

“荷蘭是個商人的國家。”

這句話來自何處,現在已經無法考證,但沒人會不承認這句話確如其實。當初荷蘭還被西班牙統治的時候,無論是西班牙要駐軍,要分區,要設置總督,荷蘭人都是逆來順受,沒有一點反對的意思。但等到西班牙人要收取他們認為“過分”的稅金時,他們就將西班牙人你趕了出去。

他們在1588年建國,也不是因為懷抱著怎樣的野心,不過是為了商人們可以安安穩穩,順順利利地繼續做他們的生意罷了。但我們也都知道,無論如何,何時何地,讓一群唯利是圖的商人們治理國家,都不可能讓這個國家興旺穩固的,他們和英國人打仗的時候,也沒斷了與英國人做買賣,與法國人打仗的時候,也沒斷了與法國人做買賣,有這樣的政府與官員在,就算有十個,一百個勒伊特也是無濟於事的。

這些人或許以為在法國國王的統治下,他們還是可以如以往那樣盡情地,不擇手段地聚斂財富,畢竟每個國王都是如此,但路易十四卻是一個對商人無比了解的陛下,他深知這類人能夠多麽地無所忌憚——對商人來說,任何東西都可以用金錢來計算價值,愛情,親情,榮譽,信仰,尊嚴甚至生命……他們總是擺出一副胸有成竹的騎士,仿佛什麽都不放在眼裏——這很正常,普通人是如何看待一把椅子,一個杯子的,他們就是怎麽看待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