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我弟弟是龍傲天(1)
明庭這回的身份是小世界的反派洪順,男主是他同父異母的弟弟洪青雲。
洪青雲是從21世紀穿越過來的,他曾經是個沉迷網文的宅男,總幻想著穿越到古代大展宏圖。
沒想到在連續通宵後,洪青雲猝死電腦前,穿越到了齊國,從此開始了霸業的一生。
在小世界,洪青雲是龍傲天一樣的存在,氣運極強。
事業上有人賞識他、幫助他、送他上青雲,愛情上洪青雲也有各種艷遇。
什麽草原小公主,商業女老板,書香門第的才女,絕色花魁,鄰家小青梅,魔教聖女……洪青雲前前後後一共娶了七個老婆。
其中,才女和女老板的戲份最多,是重要女主。
而女老板李嬌娥,原本是反派的妻子。
當初,反派父親假稱自己死了,目的就是為了讓珍娘再嫁。
可是珍娘不忍心丟下婆婆、小叔子小姑子,留在洪家照顧他們。
只可惜,這種照顧並不是人家想要的。
為了趕走珍娘,知道真相的洪家人想盡辦法為難她。
比如大冬天洪婆要吃魚,讓珍娘鑿冰抓魚;再比如洪婆裝病,逼珍娘一步三叩首去廟裏拜菩薩……
最後,他們設下圈套,汙蔑珍娘和山上的獵戶有染,把珍娘沉塘。
珍娘沉塘的時候洪順被送去學堂念書,等他回來母親已經死了。
他並不知道珍娘是被陷害的,把獵戶當成了仇人,捅傷了獵戶。
擔心獵戶報官,反派跑出去躲了一段時間。
等他再回來,奶奶小叔和小姑已經搬家走了,反派成了無家可歸的流浪兒,只得去打工養活自己。
因為他識字,在夥計們中脫穎而出,成了李家布行的小管事。
李家家大業大卻只有一個女兒,財富被人惦記上,李嬌娥不得不選擇在家招婿。
反派無父無母,什麽親人都沒有,最好掌控,李嬌娥選了洪順當丈夫。
洪順入贅到李家當贅婿,李嬌娥很是看不上她,他們並沒同房,李府的人也沒把他當成姑爺對待。
後來李嬌娥出門做生意,遇到了洪青雲,一番交流下來,兩人看對了眼。
為了和離,李嬌娥以反派偷盜李家的傳家寶為由報官。
反派被判流放,中途逃走,回來才發現妻子成了別人的後宮之一。
也是到這時他才知道洪青雲是他同父異母的弟弟,他爹根本沒死,娘是被害死的。洪順從此黑化,一心報仇。
只可惜主角每次都棋高一著,總會化險為夷。
不管是男主還是李嬌娥,反派都沒能傷害他們,反而自己落了個葬身火海的結局。
祈願人的心願有三:保護母親;報復李嬌娥;一輩子踩著洪青雲,不讓他出頭。
至於其他的事情,反派讓明庭自由發揮。
“龍傲天——”明庭搖搖頭。
這算什麽龍傲天?頂多是低配版的,最後男主只混到了定安侯。
真正的龍傲天難道不是應該推翻朝廷,自己當皇帝嗎?格局太低啊!
也就洪青雲是男主,命好,敵人遇到他會被強行降智。一群女人像眼睛被東西糊住了一樣,爭先恐後地對他投懷送抱,這和男頻的YY小說有異曲同工之妙。
男主15歲穿越過來,本來弄死洪青雲對明庭來說很簡單,可難保他不會魂穿到趙青雲、何青雲身上。
倒不如讓男主呆在洪青雲身體裏,一直被他踩著。
至於改名成洪儔的渣爹,現在只是個小小的偏將軍,是最低等級的雜號將軍。
當然對老百姓,特別是村裏人來說,這已經是了不得的大官了。
可明庭連皇帝都當過,一點兒不稀罕。
珍娘喝了靈泉熬的粥,臉色好了很多。知道丈夫沒死還娶了新人,她的心也涼了。
本來這時候她應該泡黃豆,明天淩晨起來磨豆漿打豆腐。
現在珍娘聽了明庭的勸,老娘不伺候了!
這一世的母親沒那麽懦弱,對明庭來說是個好事情。倘若她是一個哭哭啼啼,菟絲花一樣的母親,才是最叫人頭疼的。
此時,洪婆和兒子女兒走在鄉間小路上。
16歲的洪小山打了個飽嗝兒,直說燒肘子太好吃了,14歲的洪小妹挽著洪婆,跟她嘀咕著:
“娘,大哥為什麽不接我們去邊城?是不是新嫂子嫌棄我們?”
洪小妹一聽說大哥當官,還娶了官家小姐,對這種生活非常向往。
可大哥派來的人並沒說起接他們,對方話裏話外都說邊城危險,叫他們留在洪家村,這叫人不得不多想。
“瞎說什麽呢!”
一開始,看到長子給了那麽多錢,洪婆還在想,新媳婦好,是個通情達理的人。
她很得意長子有出息,出去打仗不但沒死,反而當了偏將。
可是現在聽女兒一說,洪婆心裏也覺得有些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