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1章 黃金騎士的魅力

兩天後的清晨,佛利德斯牧首、齊格弗裏德皇長子,以及奧蘿克希婭·巴塞留斯女公爵齊聚鄧肯要塞的東門,與烏塞因·巴塞留斯公爵一同迎接崗比斯王國的先鋒軍。

齊格弗裏德·腓特烈身穿精心挑選的禮儀鎧甲,頭戴彰顯身份的紫金頭盔,一襲血紅色的熊怪披風宛如飽蘸鮮血的旗幟懸在他的背後,沖淡了禮儀鎧甲的華麗,襯托其厚重威嚴,讓撒桑帝國的皇長子平添一份英武非凡的氣質。

禮儀鎧甲強調華貴美觀,篆有腓特烈家族的血狼紋章,點綴紅寶石裝飾,看起來威風凜凜,但繁復的結構不適合用來戰鬥。尤其火之季的二月,禮儀鎧甲套在身上又重又熱,非常的不舒服。身為資深騎士的齊格弗裏德披掛禮儀鎧甲和熊怪皮鬥篷,倒也不覺得有多難受,反而慶幸自己的選擇。

接待千裏赴援的奧古斯特長公主和金眼伯爵,腓特烈家族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當然充分表達撒桑皇室的誠意。戰爭期間,隆重的歡迎儀式,盛大的宮廷舞會一切盡免,為了體現腓特烈皇室對羅蘭·奧古斯特公主殿下的重視,齊格挑了一套自己最喜歡的宮廷禮儀鎧甲,卻惹得宮廷總管大發牢騷,說他有損撒桑皇族的尊嚴。因為禮儀鎧甲象征忍耐、謙卑、守衛的品德,是屬於下位者的裝扮,皇長子只有在某些特定場合,才需要穿戴禮儀鎧甲。比如,守衛先祖墓園、接受大主教的聖光祝福。

宮廷總管喬森的原話:羅蘭·奧古斯特殿下既不是腓特烈先祖的精神象征,又不是代表光輝之主的仆人,你穿禮儀鎧甲去迎接她,別人還以為腓特烈皇帝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她的守護騎士。

喬森懂什麽?羅蘭公主不拘俗禮,喜愛新奇的事物,巴塞留斯家的鎧甲工藝當今一流,如果我不穿戴禮儀鎧甲,在巴塞留斯家的黃金騎士面前哪有半點存在感?何況我身為撒桑帝國的皇長子,崗比斯的兩位殿下要是把我當成巴塞留斯的跟班,那才叫有失皇室體面……齊格的眼角余光掃過兩位巴塞留斯公爵身上的戰鬥鎧甲,不禁暗暗得意。在場所有人都是一身戰鬥裝備,唯一的禮儀鎧甲凸顯出他的卓爾不群,他相信崗比斯先鋒軍的將士第一眼就能看到腓特烈皇族的第一繼承人。

佛利德斯牧首對齊格的裝扮較為滿意。黃金騎士之間的會晤,沒有試探與轉圜,三言兩語就能敲定重大決策。這樣的場合,白銀騎士都沒有發言的余地,齊格弗裏德最好別來,可他既然來了,也不能讓人視而不見。撒桑帝國的皇長子穿禮儀鎧甲恭迎高貴的太陽精靈蘭德爾殿下,足見腓特烈家族的誠意和謙虛。

遠方的風帶來六足迅龍的低吼,立刻引起角狼和鷹獅的警覺,侍衛們連忙安撫躁動不安的戰獸,發出是友非敵的指令手勢。隨後,大地隆隆震動,崗比斯的戰獸騎士披著金色晨曦出現在地平線上。他們總共一百多人,有身穿精金鎧甲騎士,有裝備精金鱗甲的見習騎士,有身著暗紅皮鎧的輕騎兵,也有全身鎖甲的精銳士兵,或騎著猙獰的六足怪獸,或騎著神駿的陸行猛禽,或騎著長角的座狼,或騎著雄健的戰馬,唯一相同的是那股大戰凱旋的肅殺昂揚之氣。

佛利德斯暗暗點頭,微笑說道:“崗比斯的六足迅龍是人類國度體型最龐大,力量最強橫的異化戰獸。”

“也是長的最醜,吃的最多的異化戰獸……真不知道,崗比斯王國怎麽能養的起一千多頭迅龍?”

傳奇戰鬥牧師肯特接口笑道:“我駐守人馬丘陵的渡鴉鎮時,見識過迅鳥輕騎兵的厲害。這種陸行猛禽雖然有負重差,體能不足的缺點,但它們眼睛聚焦,目光銳利,聽覺嗅覺都很靈敏,脖子可以靈活轉動,便於觀察四周的動靜,天生擅長配合捕獵。它們沖鋒的速度快的驚人,而且擅長越障和急速轉向,身線卻能保持平衡穩定。迅鳥輕騎兵是唯一能夠協同戰獸騎士作戰的騎射兵種。我當時就斷定,蘭德爾殿下一手創建的迅鳥輕騎兵會在戰場上大放異彩。”

除了蘇斯和博瑞王國,其他王國勢力都有各具特色的異化戰獸。崗比斯的六足迅龍在帝國公爵的眼中並不稀奇,但是,能協同異化戰獸作戰的迅鳥輕騎兵卻很稀有。異化戰獸生性獰惡,血肉饑渴,對食草的動物具有天然的威嚇性,它們撕咬敵人的血腥場面往往會驚到戰馬,導致普通騎兵無法配合戰獸作戰。而迅鳥屬於掠食性的陸行猛禽,獵物的血肉反而會刺激它們的兇性,變得更具攻擊性。

迅鳥輕騎兵的出現填補了戰獸騎士缺乏協助兵種的空白,自然引起了眾人的興趣。

烏塞因大為心動,出言問道:“肯特閣下,你和蘭德爾殿下相識,聖殿軍從人馬丘陵采購藤皮甲也是閣下出面促成的……人馬丘陵是否有意對外出售迅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