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一直以來,我就是個福薄的人,自小我吃的苦比我吃的鹽還多,所以,我唯一能保護自己的方式,就是拒絕一切可以傷到我的事或者人。

我並不知狐不言在我們離開之後會吐血陷入昏迷,但我想,如果我知道的話,我也並不會改變我的選擇。因為我和狐不言是不可能的,我與他早就沒了緣分,即便是有,也是孽緣。

孽緣強行續下去對誰都沒好處,再者,我喜歡的一直是那個單純的傻子林林,而不是他,他背負得太多,也想要的太多,和我所追求的完全相悖。

狐不言既想讓我忘卻以前的遭遇,又想讓我和他重歸於好,他太過貪婪,想要的我給不起。以前的事我可以既往不咎,但和他重新在一起,也是萬萬不能的。

當然,那時我還不知狐不言的重創,我正帶著金柳和安安以及牙回了修仙界,我們要找一個山頭,在選一個比較好的地方當我們的宗門地址,好在修仙界無名山頭太多,我們無須像凡人界那樣花錢購買。

至於建造宗門所需要的材料,我和金柳商量了一下,決定多賺點靈石,然後找煉器師煉制宗門,左右我們的宗門也不大,不需要太好的房子,先暫時用著,等宗門大了,人多了,再重新煉制新的建築作為我們的宗門。

慢慢發展。

選好了地點之後,就是功法了,合歡骨能修煉的功法,這才是吸引其他合歡骨加入我們的利器。誠然,我們可以展示我們對他們的維護,可是我們如果不能拿出可以讓合歡骨變強的功法,那麽合歡骨即便是加入了我們,也不會有什麽真正的保護。

在修仙界呆了近三十年的經驗告訴我,唯一能保護自己的,就是強大的修為。

宗門,是我們的後盾。可闖蕩修仙界,最要靠的還是自己。

金柳對此沒有意見,安安更是不會提出異議,我做的任何決定他都支持。而牙,則用其他行為表示對我的支持,他跑進森林裏和其他妖獸打架鬥法,將妖獸咬死叼回來,讓我拿去售賣賺靈石。

好的,全員通過,那麽接下來就是一樣一樣的做。

首先,宗門地點,我們選擇了一座距離仙雲宗和長明山距離相等的山頭建宗,因為那座山形如仙桃,我們就叫他桃山。我們在桃山的山半腰確定了宗門地,畫了個圈留了點靈力做記號,然後我們就去獵殺妖獸采摘靈植賺取靈石。

至於宗門地的那些花草樹木和一些雜亂山石,我們打算等找到了煉器師之後再清理。先前我賺的靈石還剩下一點,大概有一百塊下品靈石,三十塊中品靈石。

這些煉制一個建築遠遠不夠,五年前我為狐不言煉制的那個農家小院,就花費了我十塊中品靈石。

現在的宗門,至少有練功場,起居室,廚房還有些花園等,占地面積至少要有一兩畝,不是農家小院,而是大型院落建築,如果再加上一點防禦陣法,那麽所需要的靈石,我猜測至少要兩百塊中品靈石。

我把我們現在所擁有的財務進行了清點之後,金柳說:“謝染,現在我們一天大概能賺兩塊中品靈石,兩百塊的話,我們要賺一百天。”

“一百天……爹爹,這個時間好長呀。”安安聽了,擰著小眉頭嚴肅的道:“我們能不能找個更能賺靈石的辦法?”

安安年紀小,才五歲,一百天就是他生命的十幾分之一。他和我一樣,仇視殊亦諶和嶽博賀他們,合歡宗是我們發展的根本,他年紀雖小,卻很明白權勢和勢力的重要。

他雖然沒有去過長明山,但在仙雲宗待過,他知道殊亦諶的身份,知道仙雲宗的強大,長明上是不弱於仙雲宗的強大,而嶽博賀因為是劍修的,修煉劍術,戰鬥力只會比殊亦諶更強。

因此,當得知我們賺取靈石需要那麽長時間的時候,安安就有些忍不住了。

我摸了摸安安的頭,讓他別著急,雖然賺取靈石的速度是慢了一點,但是我們要穩紮穩打,尋求穩定,此外,除了靈石我們也還有別的要做的,那就是把金柳額外得來的那功法進行研究,看能不能找出可以和人雙修吸取靈力,又不會被天道計算的功法。

“那好吧,那安安聽爹爹的,就先這樣做。”安安垂著腦袋,興致不是很高的道,隨後他見我和金柳要商量功法,便很懂事的帶著牙走了出去,“牙,走,我們出去玩。”

牙嗷嗚了兩聲,咧著嘴巴跟著安安跑了出去。安安長得矮,牙長得很高大,跑在安安身側的牙就像安安的護衛似的,時不時用身體蹭安安一下,惹得安安咯咯大笑。

這時我們住的是桃山裏的一個簡易山洞,暫時住著,安安和牙出去了,這山洞裏便只剩我和金柳兩人。金柳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氣,從隨身帶著的儲物袋裏,拿出了一個玉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