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們總是那麽嫌棄我,或許我死了,他們會感到很高興,舉宗歡慶。

當然,也有人可能不會高興,比如眼前這位殊少宗主,可能恨不得我別死在產房裏,而是死在他的折磨之下。

我的孩子七個多月了,進水牢前,藥老給我估計過生產的時間,他說我正常應該是正常足月生產,也就是兩個月後,我的身體雖然不好,也沒放開吸取營養和靈力供養肚中的孩子,但孩子自己卻很堅強,盡管沒有足夠的靈力,卻一直很頑強的活著。

這個我當然是知道的,沒有人比我更知道他有多頑強。在仙雲宗山上,我那般抑制著吃食和靈力,讓他長得不似同月孩子那般大,但他活著。在仙魔大戰時,作為父親的我快要死了,他卻仍舊活著。

藥老曾說:“這個孩子肯定有個強大的父親。”

他不說孩子的父親是殊亦諶,他肯定已然猜到我肚子裏的這個孩子並不是殊亦諶。其實這也並不難猜,因為如果我肚中的孩子是殊亦諶的,那麽即便他很嫌棄我肚中這孩子,也定然不會看著外人取我胎盤,甚至要我的命。

可惜了,藥老猜錯了,這孩子的父親並不強大,而是一個普通到塵埃的傻子凡人。

對一百三十斤起心思,是我和他見的第四面,那時我已進入仙雲宗三月,或許是因為那紫衣修士的原因,殊亦諶對我的新鮮不似以前,太可笑了,我對殊亦諶的了解真的很泛泛。

水牢的三天前,我才得知他竟是擔心我喜歡上他。然後,我便不覺得可笑,只覺得好笑。

因為那時我有喜歡的人,卻不是殊亦諶。我一心撲在一百三十斤身上,每次下山,我都必定要給他準備許多吃食,面條饅頭包子混沌面餅,全部是混雜著肉的,爭取給他的身體補好一點。

傻子真是很喜歡吃肉,尤其是喜歡吃雞肉,我給他帶的靈雞永遠是最後吃的,他說:“好吃的都要放在最後吃,喜歡的人也要放在身後保護著,染染,林林好喜歡你呀!”

這傻子,誰對他好,他就喜歡誰。我並未放在心上,每個人都可能得到別人的喜歡,我謝染沒有資格,這傻子喜歡的不過是我給他做的飯罷了。

但卑微如我,卻也仍覺得歡喜。

“我見你喜歡吃這雞肉,那我以後就多給你帶點雞肉過來,但其他肉你也要吃,要營養均衡。”我當凡人時,爹娘就常說家裏沒甚吃的,我沒營養長得瘦小,那時我不甚懂得爹娘的話,糙米飯也吃得香。現在看到這傻子,我才懂他們的關愛,“知道不?不準挑食!”

一百三十斤傻乎乎的點頭,說:“林林知道的!染染也吃,染染瘦,也要長肉肉!”

我確實瘦,幾次下山,遇見的凡人,但凡是開餐館的,都會招攬我進去吃飯,覺得有生意。

我有時候還偶爾挺喜歡我這纖瘦的身材,因為看著像仙風道骨的修士,而不是合歡骨。我有時候也不喜歡這纖瘦的身材,因為如果作為凡人男人,這便看著不能撐起一個家。

傻子把包子遞給我,我掰開成兩半,毫不客氣的吃了,好吃!

我想,我對傻子肯定是很喜歡的,我爹娘表達喜歡就是不斷的投喂我,我此時不斷投喂傻子的行為,肯定也會喜歡他。

好在我靈丹不少,靈石也有,而靈雞極為便宜,因繁衍快長的迅速,一次繁殖能有幾十只,仙雲宗上出售靈雞的價格非常低廉,甚至趕上好時候還會買一只送一只,再不賣,仙雲宗養殖場就要被靈雞淹沒了。

之後,我就比較多的給他帶靈雞,有我靈雞妖獸肉等帶靈力的食物喂養,傻子的身體真的好了很多。除了吃的,我還給他帶了許多衣服,他身量和殊亦諶差不多,我就比對著殊亦諶的身材給他做衣裳。

我已經知道了,他是個被人救起來的傻子,身上有傷。我猜他應該是凡間落魄的王公貴族,不會是修士,因為他體內沒靈力,可能被山匪搶劫或者對家陷害攻擊而淪落到此。

他沒衣裳換,也沒有吃的,帶著點肉餡的饅頭是他能吃到的最好吃的食物。他也沒住的地方,只有一個茅草屋,他也沒朋友,唯一一個喜歡他的對他好的便是我,他最愛待的地方就是桃林,因為那裏有我,那是我們約定好的地方。

這麽一個傻子,我能允許他過這麽差的日子?

那時,殊亦諶對我差不多是不見了。和一百三十斤第四次見面時,我就拿出了請煉器師煉制的房子,不算太大,只是凡間的普通小院,一個房間,一個大堂,一間廚房和廁所,還有一個雜物間以及一塊巴掌大的院子。

我是合歡骨,肯接我單子的只有剛練手的煉器師,好在我的要求不高,只追求住,並不追求防禦,否則可能還煉制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