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親兄弟明算賬(第2/2頁)

最初成立集團的想法是恒源公司那邊提出來的,司揚等人已經將預案做了出來。

按照92年剛剛頒布的《公司法》規定,成立集團的要求是主體公司注冊資本在五千萬元以上,五家分公司,以及合計資產達到一個億。

按照這個規則,那麽如果成立集團,就需要以邦業白酒業為主公司——目前李憲為法人,手下注冊資本超過五千萬的企業,就只有邦業白酒業一家。

也許是看到李憲有些失神,劉偉漢忙解釋道:“不過我們也充分尊重你的決定,畢竟目前公司裏你是控股方。縣委只是覺得保持目前的狀況挺好,這樣清晰一些。”

李憲擺了擺手。

他已經清楚了邦業那邊的意思。

之所以聽了司揚等人的建議想成立這個集團公司,他主要是想著能將手裏略顯瑣碎的業務都整合起來,形成一個統一的,具有規模的集合體。

在這個集合內部,可以將稅務重新籌劃,降低稅收成本,提高銀行那頭的授信權重,對目前手裏幾個業務之間做更多的互補,共享和協同工作。

再有就是自己目前搞的都是實業,實業這個東西前期投資大,回款慢。以前做的小的時候還好說,自己東挪西借,再加上利用自己的記憶去搞一下倒爺或者是股票之類的外撈過來頂事兒。可是現在生意大了,總這麽下去也不是辦法。

畢竟歷史留給自己賺快錢的機會也就是那麽兩個,而且還都是有限的。

若是集團化了,自己再進行投資的時候,就可以利用不同的投資形態,做一個時間上調整,利用各個子公司的產品銷售回款時間差,投資的周期差和投資密度,進行撮合和調整。

可是這都是他自己的想法,是對他自己有利的一面。

他忽略了一個問題,如果邦業白並入集團,那麽不論是重新規劃稅務,降低稅收成本也好,還是成立集團之後子母公司之間的股權變成也好,對於已經拿到了央視標王,眼見著就要迎來一輪騰飛的邦業白酒,特別是掌握著百分之三十股份的邦業縣來說,都不見其是劃算。

“也好。”

想明白這些,李憲點了點頭。

“邦業白目前來說和新北,恒源以及林翠三個公司的業務確實聯系不大,那就獨立著好了。”

面對尷尬的劉偉漢,李憲笑了:“老劉啊,不用不好意思。親兄弟明算賬,做企業就是這個樣子,有什麽話挑明了說,比悶在心裏,到最後成了芥蒂要強。”

“憲子。”雖然他這麽說,可是劉偉漢還是覺得不好意思,雖然李憲成立集團這回事是縣委那邊一致反對,不過和李憲是一個戰壕裏的戰友,他還是覺得對不住,“可是你集團的事兒怎麽辦?”

李憲擺了擺手,“沒事兒。”

雖然嘴上說的風輕雲淡,不過在心裏,李憲已經暗暗下定了決心。

沒了邦業酒業,這個集團,還真就得好好搞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