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9章 還有沒有王法?

天地良心,其實張商英根本就不想來德勝門前丟人現眼地跪著,這豈不是鬧得全城人都知道了嗎?

一旦東京城全城百姓都知道了,豈不是全大宋都知道了嗎?

這要是等到以後,他成了宰相,巡視地方的時候,豈不是要冠上一句——這位張相可是我大宋文臣露腚第一?

讓他如何面對?

讀書人也好,武人也罷,都想要爭第一。

尤其是讀書人,第一的意義非凡。仿佛獲得了天下第一的名頭之後,就代表了正義和權威了似的。可被打板子,絕不在此之列。

但沒辦法,身後的金主之一當時懊惱地指著他問:“為何沒跳河?”

張商英懵了,他沒想要死啊!真要是用死來換取名聲,對上李逵多虧啊!文臣,尤其是個腦子不笨的文臣,都知道一個道理,用死明志,最好的對象不是奸臣,也不是政敵,哪怕是宰相也不值當他用生命去博取最大的名望。

天下只有一個人附和這個要求,就是皇帝!

腦殼在紫宸殿上,甚至重要的大慶殿上,雙目斜視大殿最粗的柱子成夾角,運氣一炷香,猛然沖過去,卡蹦一下,腦殼撞碎了。人當場就死在了大殿之上。

這叫什麽?

屍諫!

文臣最牛逼的諫策。

要是真要有人對皇帝來這麽一下,別看趙煦做皇帝已經有幾年了,帝王之氣漸濃。但遇到這等倒黴事,他當場就得嚇哭了……太喪心病狂了,至於嗎?

大宋建國百多年,還沒有臣子來過這麽一出。主要是不敢,命都沒了,榮譽這種玩意虛無縹緲的一點都不實惠,要來有何用?

就連最值當屍諫的皇帝,張商英都舍不得自己的命,更何況一個李逵。再說了,金主的行為也太惡劣了,這不是把人往死路上逼嗎?

咱們是利益一致,但還你也沒資格讓咱賣命不是?

金主興許也發現了自己的錯處,說的太過直白。主要是,張商英被羞辱,這很嚴重。但丟人也就是張商英一個,就算是按照大宋律,同僚互相攻訐,造成不當的,罰銅。李逵在兵統局按著張商英打板子,就是罰銅的罪狀。罰個兩三百斤銅就已經頂天了。

都是官宦門第,誰家錢庫裏也不缺這點銅啊?

罰銅就等於是罰錢,折二小錢一貫錢不到十斤左右,而折十的銅錢差不多十斤。算折十好了,幾百斤銅,也就幾十貫錢。

這點錢,對於京城中的權貴來說,喝一次酒就沒了,還不算姑娘的錢……因為這點錢就想要點勾欄中意的姑娘,門都沒有。

金主正是基於這個原因,對張商英遭遇的羞辱感到不值當。並且怪張商英沒有在合適的機會時,將事情徹底鬧大。

文臣攻訐,這對大宋來說不是大事。

人命官司才是天大的事。

但跳河不一樣了,要是死了就是命案。要是沒死,也是要逼人死的大案。開封府接這個案子,府尹就該腦殼撞墻了。但更頭痛的應該是李逵。大宋的命案雖然主判官員和稀泥的很多。但問題是張商英只要敢豁出去用死來明志,他們絕對不會讓朝廷和開封府有和稀泥的機會。到時候,大理寺,刑部甚至三省都要被震動。

道理是這麽個道理,但動不動讓人去死,卻太沒人情味了。

即便是屬下,除了死士,也不能用——為何你不去死?這樣的話來訓斥。金主似乎也感受到了張商英對他的怒氣,寬慰道:“跟著你的人都是我們的人,如今不是春汛,汴河水也不深,跳河肯定死不了。但你一旦跳河,李逵就算是三頭六臂,也難以在官場立足。”

“可是你卻回來了,什麽也沒做就回來了。豈不是李逵只要去都事堂,甚至在早朝的時候認個錯,罰上幾百斤銅,就能將此事的影響消弭。先覺兄,我是替你不值啊!”

這話給張商英說明白,連張商英都後悔了。幾十貫就能將自己被打屁股的折辱給平了,這事也太簡單了吧?

當時張商英確實有點意動,但是他隨即想到了自己不會水,萬一真死了……豈不是好處沒占到,他卻成了別人家的祭品?

他是沖動,謀劃水平也很普通,眼光也不行,但卻不傻。要不然也不可能中進士。

可如今不是鬧掰的時候,張商英只能忍氣吞聲的沉聲道:“下官不就是想著留著有用之身,與天下不公鬥嗎?”

機會錯過了,即便再去,效果也都會大打折扣。

退而求其次,幾人商量之後,讓張商英去德勝門跪冤。

這是他們想到的最好辦法,同時也是真對李逵打人事件最好的反擊。讓皇帝給出態度,上升到皇權的公正上來,也是對李逵最大的威脅。

這就是張商英跪在德勝門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