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李逵護鏢(第3/3頁)

唯獨讓程知節氣悶的是,行軍速度太慢了。

龐萬春都離開兩天了,他的軍隊才堪堪走出了廣濟軍州,實際上廣濟軍州並不大,他的軍隊走了兩天,才剛剛走出一個縣的區域,讓他頗感丟人。

再說李逵,聽取了歷千斤的稟告之後,覺得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而東風很簡單,就是發布消息,讓匯通錢莊準備上百輛大車,準備押運銀錢去京城。人多自然眼雜,泄露消息也很尋常。而李逵正是要將消息泄露出去,好讓公孫勝等人上鉤。

又是一日,阮小二自從被李逵趕走之後,沒有回李逵的住處,更沒有承認錯誤。

他似乎也預感到,李逵這等脾氣的人,承認錯誤根本沒用。他苦惱於如何才能讓李逵消除對他的偏見和敵意。當然,這是他謀生之余的短暫念頭而已。他離開了李逵,身上連一個大子都沒有,要吃要喝,只能做起了本行。

在齊州郊外的河中捕魚,雖然不是天天都能滿載而歸,但也沒讓他餓著。就是住的地方就難了一些,住在城外的破廟裏。

他基本上大清早就將捕到的魚帶到齊州城內售賣,同時查看李逵是否離開了。

一旦李逵有走的心思,他就跟上去。

自己倆兄弟的消息還在李逵身上藏著呢,真要是連李逵都不見了,他真不知道自己此生還能見到自己的弟弟嗎?

說什麽也不能跑丟了李逵。

這日,他提著麻繩,掛著兩條大魚匆匆的趕去集市,卻不曾想,發現李逵竟然帶著李雲等上百人,還有大車隊準備離開。頓時急了,將兩條大魚往邊上大嬸手裏一塞,開口道:“兩吊錢,這魚就是你的了。”

“一吊。”

還價就是這樣,大嬸也挺意外,可送上門的便宜,不能不占。阮小二給的價格已經是極其低廉了。但買東西能因為便宜而放棄還價嗎?

不能。

因為不還價,還有購物的樂趣嗎?

但大嬸的行為明顯是趁火打劫,頗為無恥。可阮小二想了想,點頭答應了:“可以!”

買魚的大嬸有點感覺吃虧了,還價就是這樣,是鬥智鬥勇的過程。對方出價兩吊,她還價一吊,要是對方罵他,她自然認錯,因為這是正常反應。最怕對方很痛快的答應了,讓大嬸有種被坑了的感覺。大嬸覺得還有往下討價還價的空間,故意道:“身上沒有帶錢,要去家裏。”

阮小二氣道:“不賣了。”隨即對周圍人道:“新鮮的河魚,兩條至少六七斤重,只要一吊錢,給現錢就成。”

大嬸見有人過來,頓時氣惱的摸出一吊錢,塞到了阮小二的手中:“給你,憨小子真不識逗?”

阮小二拿著錢,往衣襟裏一塞,拿著一根棍子就跟著錢莊的押運隊伍而去。

出城不久,李雲追到李逵邊上道:“二哥,有人跟上我們了。”

李逵早就知道阮小二跟著,不在意道:“他想要跟著,就讓他跟,不用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