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手 第五章 案情突破(第2/5頁)

這意味著先前都是找錯了,全成了錯誤選項的排除。

如果他們運氣好,第一個下手目標就摸對了,可能現在人家早就離開長安,自家這邊也毫無辦法去追查了。

狄仁傑點點頭,道:“可能他們自己也郁悶吧,所以終於快接近目標時,他們有些……得意忘形了,這次踩點的痕跡,留得也太多。

下一個目標,是梅大人府邸,日子,是後天。”

李元芳小聲提醒道:“大人,萬一那個女人又來了,該怎麽辦?”

“我已經給她足夠多的時間了,這一次,她沒理由了,元芳,去把盜竊團夥下一個目標對象和動手時間,傳給她。”

“啊,主動告訴她啊?”

狄仁傑拍拍手,道:“是,打個招呼,老吊在最後面,要是最終沒斜坡給她,那她就真輸了,終點,也就沒意義了。”

“大人,這句話要傳麽?”

“不用。”

“是,屬下明白了。”

李元芳去傳信了。

狄仁傑又默默地坐回自己的桌後,桌子上,堆滿了卷宗。

長安內的調查,他能極為熟悉,無論是明面上的還是陰影中的,他狄仁傑都能擁有自己的消息渠道。

但是官場上的消息,尤其是涉及到官員隱私方面,他的手,就真的夠不到了,也就只有宮內才能有這個資格去收集和調查這方面的資料;但就算是宮內,也只是敢安安靜靜地去做,卻不會大張旗鼓地說出來,君臣之間,勉強算是心照不宣吧。

此時,狄仁傑面前的白紙上,寫下了好幾個名字,這是他近期翻遍卷宗裏找到的。

在這幾個名字之中,有一個名字被著重寫了三遍——楊梅禮。

楊梅禮是西河郡人,但因沾染上貪汙受賄的嫌疑,自縊於家中。

有人說他是以死明志,也有人說他是畏罪自盡。

總之,他的死,到現在也沒個確切地說法,連朝中,似乎也沒有對他蓋棺定論。

更值得讓人注意的是,楊梅禮自盡後不久,他的家眷,也遭遇到了賊人襲擊,幾乎沒留下什麽活口,這個案子,當時可是引起了朝廷的震蕩,畢竟楊梅禮好歹是朝廷命官,但當年追查下去後,也沒了下文。

按理說,朝廷不會放著這個不追查的,就算最後成了懸案,也不可能就這般快的結束。

這意味著,自己手上的卷宗,可能就只是記載到這裏,剩下的部分,只能在宮內去找。

這符合上官婉兒所透露出的宮中線索。

另一張紙上,狄仁傑寫上了很多近些年來發生在西河郡的大案。

其中有一個案子,也是像上一張紙名字裏楊梅禮那般,寫了三遍。

西河郡軍餉劫案,一批運往長城的軍餉軍械被劫,也是到現在都沒有個說法。

冥冥之中,根據自己的經驗,狄仁傑覺得,這些事情似乎可以用一條線,去嘗試串聯起來,可惜,自己沒有“突破口”。

楊梅禮自盡和其家眷被山賊劫殺的案子,明顯後續被宮內接手了。

西河郡軍餉劫案,到現在,也沒後文,那批劫匪似乎在幹完這一票後就人間蒸發了一樣,可問題是,如果僅僅是劫財,用得著劫朝廷軍餉麽?錢莊不可以?大戶不可以?

再者,還有軍械啊。

而狄仁傑之所以將這幾個標注出來,是因為它們和現如今發生在長安的連環盜竊案很相似,都是“財”的痕跡很重,可偏偏又不是為了財。盜賊不是為了發財,雖然他們在行竊。

楊梅禮因受賄案牽連自盡,可偏偏這種程度的案子,他完全可以去嘗試自辨,做官做到那個地步了,心理承受力不會那麽差的,如果是真的貪汙受賄了,那也可以上下打點關系,更不可能去自盡了。

軍餉劫案,軍餉在前,但真正的目的,應該是那批軍械!

三件事,開端引子都一樣,可細細琢磨,卻又沒了根尾。

它們,可以串起來麽?

狄仁傑清楚,這些東西,只能期待上官婉兒給自己帶來線索了,如果自己猜測沒錯的話,上官婉兒很可能也是在向這個方向在調查,因為這是和西河郡,可以串聯起來的一個契機。

“所以,最後的斜坡,到底是什麽呢?”

將這些點,都撞到一起去!

……

不知不覺,半個時辰過去了。

李元芳蹦跳著跑進簽押房:

“大人,話我送到了。”

“哦。”

狄仁傑應了一聲,繼續翻閱著卷宗。

過了一會兒,狄仁傑擡起頭,看著站在自己桌前的李元芳,催促道:“她怎麽回的?”

李元芳有些奇怪地反問道:

“大人您不是已經知道了麽?”

“你還沒告訴我,我怎麽知道?”

李元芳撓了撓腦袋,道:“她就說了一個字,‘哦’。”

……

狄大人今晚的心情,很不好。不僅僅是因為那一個字,主要原因,還是那個字所代表的那種態度。就算是什麽也沒調查出來,也不應該就做這樣一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