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湖心亭看雪

《晉律·雜律》中關於酒品有“三禁”,分別是“釀禁”“沽禁”和“飲禁”。

釀禁,禁止民間私釀;沽禁,禁止民間賣酒;飲禁,禁止民間酗酒。

當然,我大晉國自有國情在此,也就是所謂的“立法以嚴苛,執法以寬仁”。這樣上面有政績好交差,下面也不至於被條條框框逼得太狠。到具體司法實踐裏,這三禁又有新的解釋:

私釀是非法的,所以不要被人發現就好了。

民間不允許賣酒,可以去司馬家族的皇商家族裏買個牌照,搖身一變成了“代銷”,代皇商企業銷售酒水,便不算民間自銷,合法。

禁止所有人喝酒也不大可能的,所以成年人允許適當地喝一點,不算酗酒。至於“適當”是多少?這就由各地的司法部門自由裁量。

然而未成年人確實不允許喝酒,這個又涉及到“尊老愛幼”的問題。七十不監,十六不刑,兩類人都屬於要保護的對象,和其他群體發生沖突,往往都是其他群體倒黴。誰家的孩子喝了酒,導致身體發育出了什麽問題,父母監護人是要按律被問責的。

另外,在沒有權勢的加持下,世家往往又淩駕於大部分法律之上,這就是第三個問題了。

被程晉陽這麽一問,崔小娘當即是又好氣又好笑,連眼淚也不掉了。

好笑的是,我清河崔氏堂堂五姓家,還怕你個什麽禁酒令不成?我就是當街喝,到皇宮門口喝,到庾元規面前噸噸噸喝,誰還能以這個由頭逮捕我?

這念頭在她腦海裏徘徊片刻,隨即又被更加憤怒的情緒取代了。

我三個月前就成年了啊,你連我生日是哪一天都不記得啊啊啊!

咬牙切齒!

見崔錦綺在那裏狠狠磨牙,程晉陽便嘆了口氣,也給自己斟上一杯:

“再說了,你也少喝點吧,本身精神狀態就不穩定……”

“你說誰是神經病?!”崔錦綺怒極拍桌。

“不是說神經病!”程晉陽也有些無語,“而且咱們萬一在這裏喝醉了,多不好!”

崔錦綺聞言突然冷靜下來,隨後又重新露出笑容:

“你在怕什麽?這湖心島周圍並無橋可通,又有輕紈幫我們守在外面,島上無論發生了什麽事情,外面都不會知道的。”

她帶著些許微醺的醉意(話說這小娘好像才喝了一杯),左手慵懶地托腮,右手無聊地把玩酒杯,勾起的嘴角周圍露出精致的酒渦,散發出某種此前從未出現在她臉上的、若有若無的撩人媚意,一時間讓程晉陽甚至有些看呆了。

腿上忽然傳來奇怪的觸感,崔小娘不知道什麽時候脫掉了鞋子,穿著絲襪的小腳借著桌板掩護悄悄伸了過來,沿著自己的小腿調皮地往上爬動,仿佛一條靈活而滑膩的蛇。

某個聲音似乎又在他耳邊回蕩起來,仿佛惡魔蠱惑的低語:

“島上無論發生了什麽事情,外面都不會知道的……”

然而,若是稍稍從當前的旖旎思緒裏解脫出來,就能知道崔小娘的後招不可能僅止於此。如果在這裏一時情熱,法辦了她,接下來肯定是入贅倒插門一條龍,被對方吃得死死的,幾年內都不要想再翻身。

如今這年頭社會上對於男女之防,雖然沒有原時間線上的明清理學那般嚴苛到不近人情,但畢竟還是非常看重貞潔的。辦了崔小娘,就必須進入贅婿劇情,這是程晉陽完全不想看到的結果。

更不用說,她們也絕不可能接受……

於是程晉陽狠下心來,右手抓住已經爬到膝蓋處,還打算繼續深入的崔小娘的調皮腳兒,左手食指中指並攏成劍,使出一式旋風毒龍鉆,立刻便向她的腳心點去。

“呃呵呵呵哈哈哈哈啊!放開!你放開!別撓了別撓了!”腳底的敏感點落入人手,崔錦綺立刻發出一連串慘不忍睹的哀叫聲,本能地開始奮力掙紮起來。

然而程晉陽卻將她的腳抓得死死的,並且無視了她另一條腿的猛力蹬踹,淡定從容地將七十二般指法往她的腳底板通通使了一遍,然後便看見崔錦綺已經癱軟在酒爐旁邊,軟趴趴得仿佛剛被閹割的大貓般。

好不容易緩過了一口氣,她才淚眼汪汪地撐起身子,兇狠而羞怒地瞪視程晉陽,吼叫起來:

“你是人啊?!”

“怎麽了?”程晉陽裝出不解的表情,假惺惺地問道,“我給你做了一套足療,感覺怎麽樣?”

“哎唷。”崔錦綺試著穿鞋,然而腳底板被摩擦過的敏感皮膚被鞋後跟一刮,立刻又泛起酥酥麻麻的古怪感覺。她也只能含淚將那條腿架起來,小心翼翼地揉著腳心,同時用仿佛要殺死人的羞惱眼神盯著程晉陽。

盯!

無視對方仿佛要吃人的目光,程晉陽給自己斟了一杯,淡然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