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少女(下)

幾人到得跟前,當先那一個中年婦人,梳個利落的同心髻,不做包冠,而是錯落插著幾根飾有絹花的銅簪,畫眉點唇,妝容在這雄州邊城中,算得十分精致講究。

婦人遠遠帶著兩個家丁模樣的男子沖過來時,分明帶著咻咻怒氣,但此際與邵清與姚歡的目光碰觸,即刻將面上的兇煞之意抹去了一大半。

這風韻冶媚的婦人,姓徐,十多年前是雄州頗有些名聲的營妓,很得幾位高姓將領的寵。色衰愛馳後,其中一個軍官到還念著幾分舊情,給她些銀錢,助她進到雄州城內,開一處妓館。

自古以來,老鴇都是人精。

這徐媽媽目力何其老辣,她與眼前這對並肩而立、應是夫妻的男女,堪堪打個照面,便覺著,從二人的風儀看,他們不像雄州城裏的尋常民戶。

尤其那男子,年紀不大,身無官袍,卻隱隱一股貴氣。

徐媽媽尋思,這些時日商賈雲集州城,而其中不少是官商,樹上掉坨鳥屎下來,沒準都會砸到從京城來的什麽人物。

陌路相逢,還是客氣些好。

她遂福個禮,和顏道:“吾家的小養娘冒冒失失,沖撞了二位,告罪,告罪。”

邵、姚二人正在狐疑地打量她,躲在姚歡肩膀後頭的少女,卻渾不含糊,對著徐媽媽,銳聲道:“對呀,我到你的娼館為奴,契書上明明白白寫的是做女使,你怎可逼我為娼。”

徐媽媽眸光一厲:“誰逼你了,不過是看你舉止機靈,一張面孔將來若長開了,也是當得起眉清目秀四個字的,媽媽便好心問問你,要不要轉成清倌人……”

“胡說!”

少女看起來瘦瘦小小的一個,此刻已全然一副與徐媽媽硬碰硬的氣勢。

她似將心一橫,也不忌諱邵清是個陌生男子,直言向邵、姚二人道:“幾個京城來的商人,在城中賭場輸了不少錢。賭鬼們有個說法,若手氣不好,尋個……尋個小娘子開了苞,見個紅,再回到賭桌前,便能轉運贏大錢。”

少女講到此處,倏地咬牙,指向那徐媽媽:“她估摸著本月榷場大開,如雲而來、帶著資財的商賈中,必有不少賭徒。此季又正值官府催收去歲積欠的兩稅,她便去附近鄉間搜羅欠稅人家十一二歲的女孩兒,付些銅錢,將女娃娃們弄來妓館。不想昨日夜裏,女娃娃們逃了。她已收了一個大商人的定錢,便要逼我做替身。”

少女越說越恨,姚歡也越聽越氣。

雖然大宋不禁娼,可少女所說之事,在姚歡看來,從賭場到娼門,實在是每個槽點都體現了人性的惡臭!

北宋尚未像南宋寧宗時那樣,規定性侵十歲以下幼女,流三千裏、配惡州。

在這邊境之州,過了十歲的雛妓,大概官府更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但不論律法,只論德性,為了在賭桌上轉轉手氣,就糟蹋十歲出頭的女娃娃,這是人幹的事嗎?

十一二歲的沒糟蹋成,就拿十三四歲的去頂替?

姚歡盯著徐媽媽道:“你家這小養娘,並非因罪沒入奴籍的官奴婢,而是有契紙的雇傭女使吧?你怎可這般齷齪!”

大宋已與大唐不同,除了因罪籍淪落、主家擁有絕對處置權的“官奴婢”外,像少女這般因家貧賣身為奴的,實則由大宋律法規定,賣的不是“身”而是雇傭年限。

昨日,少女與宗澤說,自己乃附近交不起兩稅的農人,姚歡明白她定不是因罪為奴的。

徐媽媽一愣。

她聽姚歡上來就揪著契紙說事,且言語十分不客氣,再瞄一眼邵清,恰見邵清兩道冷森森的目光,如冰刃般剜向自己。

這老鴇不免有些發怵,盤算著,遇上此等愛管幾分閑事的,自己與其當街抵賴,不如幹脆示弱,將這夫婦二人哄走得了。

她遂對著姚歡重重嘆聲氣,道:“哎,對,如娘子所言,這丫頭是有雇契的。我一時情急,怕得罪了客人……真的只是問一問她,誰想她怕得逃了出來。她不願,便不願吧,大不了我與客官去作揖賠罪,還他兩倍的定錢。”

言罷,徐媽媽捏出一番“做生意不容易呐”的賣慘模樣,便上前來拽少女的手:“紅杏兒,隨我回去。”

然而這叫作“紅杏”的少女,一手摟緊小狗,一手拼力推開徐媽媽,轉身“噗通”向邵清與姚歡跪下:“哥哥姐姐都是明白人,定看得出來,我回去也仍是落入火坑。我有個朋友,這幾日就會到雄州,請哥哥姐姐暫借我幾貫錢,讓我先與這婦人解除雇契。待我朋友到了,我們定加倍償還。若哥哥姐姐怕我跑,自可將我捆了。若我朋友不來,哥哥姐姐又要離開,自可將我另行轉賣。哥哥看著是讀書人,將這些寫下來,我便摁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