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你這車雞爪,我承包了

曾緯今日,穿著湖青色交領小闊袖短袍,紮了赭石底子的雙勝紋腰封,靛藍褲子和綁腿,一雙黑色的平底船鞋,未戴冠帽,發髻只拿帛巾裹得緊緊的。

胯下雪青馬的鞍韉處,還掛著個革球。

姚歡心道,這一看,就是要去參加蹴鞠這項大宋群眾喜聞樂見的全民健身運動呀。

再迅速地瞄幾眼,嘖嘖,曾家四郎果然是高富帥第一梯隊成員。

衣服料子一看就是開封城高級定制也便罷廖,關鍵是打扮一緊身,寬胸闊背蜂腰窄臀的線條就出來了。

雖說古人因為食物構成和烹飪技術的原因,普遍比較苗條。可如曾緯這般盤靚條順、看著又有仙氣又有力氣的青年郎君,姚歡自忖也沒在街頭市裏見到過。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

自曾府遇險一別,暌違月余,白玉般的曾公子,不知是否因為常在烈日下健身打球,曬黑了不少。但顏值向來與膚色無關,譬如古天樂,不管白古黑古,都是天容玉色。

姚歡由衷覺得,眼前的曾公子,就算傾國達不到,傾個開封城應該問題不大。

“曾公”姚歡打招呼時下意識地要喚“曾公子”一想自己算來是曾緯的晚輩,便生生地將個“子”字咽了回去。

曾緯微怔,旋即眼中沁染得趣的笑意。

曾公?雖然你我算來是叔侄輩份,可你這聲“曾公”也叫得太老了吧?

但他此際,實則是舒心的。

姚歡熱得紅撲撲、汗涔涔的面上,那種不善言辭的局促,如晨霧裏粉荷上若有似無的一層清露,在曾緯看來很是稚拙可愛,令他頓時想起小令中那些描摹閨家女兒怯怯嬌羞的句子。

這才是小女子該有的自然美好的情態。

平日裏官宦貴胄子弟的交際聚會上,這個公那個公的千金們,要麽自負風姿卓絕,要麽自負聰穎多慧,端著名媛的架子矯情以極,言語往來比新舊黨爭還累。

一個個仿佛抹了太多鹽、下了太多醬的乳羊排,調味過度到肉質發柴,叫人嘗一口就想放下筷子走人。

所以,曾緯還是更愛與下等官員的郎君、甚至浮浪子弟來蹴鞠。

大家哪來的階級區別,都是憑身段腿功和真正的反應能力說話,直如沙場將卒或山中人般,盡顯男兒智勇。

曾緯跳下馬來,和顏悅色地向姚歡道:“姚娘子客氣了,喊我四叔就好。”

姚歡微屈膝蓋福了一福,依言輕聲道:“四叔。”

仍是低頭看著地面。

不知怎地,片刻前剛和他相遇時,姚歡還能目光坦然地望他幾眼。此刻曾緯下馬來到跟前,離她近了許多,她反而不敢再往他面上身上瞧去。

曾緯嘴角微噙,親切平易的辭令張口就來:“總說去二嫂的鋪子裏嘗嘗東水門頭一號的炙腸子烤腰子,今日還真巧,於此處碰上娘子。在下有口福咯。”

他說著,笑眯眯地往食車打量去,忽地看到蘇迨寫的那招牌,不免生了奇意:“日啖雞腳三兩斤,怎麽,這滿滿一車的美饌,都是雞腳,不是豬雜?”

姚歡回過神,隨著曾緯的步子趨到食車前,指著那排盛著五味雞腳的陶缸道:“吾家在飯食行裏是腳店,全靠滋味留客,滋味嘛,也須換換新的。譬如歐陽永書公的詞,有淚眼問花花不語、亂紅飛過秋千去,也有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姚歡語罷,自己都唬了一跳。

艾瑪,我這是突然開掛了?

竟然也能張口就來詩詞大會了?

再回味最後引用的歐陽修那句元夕中的詞,她真是大驚失色。

意思忒也曖昧。

她指著一車嘔心瀝血做出來的雞爪子發誓,自己真的只是拿詞打個比方,絕對絕對沒有要撩人。

哎,還不是因為,顏值身材乃永恒的荷爾蒙催化劑。看到曾家四郎,哪怕他現在面膛曬得黝黑,仍令姚歡自己想起前世讀中學時背誦的清雅宋詞裏的插圖。

對,曾四叔他,就是從畫中走下來的仙界一哥,直教姚歡望著望著就被他帶入吟風弄月的藝溝裏去。

一旁的美團,也始終眼睛都不眨地盯著小主人和這位從天而降的男子。

原來是曾府的郎君呐,真好看,邵郎中在他面前,也得甘拜下風。

美團很喜歡一表人才又和氣斯的邵郎中,但她覺得,若與眼前這年齡相仿的曾四叔比,邵郎中就像,就像飯鋪裏忘了刷豆豉就去烤的豬腸子,食材本身吧,是挺新鮮的,只是缺了點風味。

美團的主人沈馥之,看似性子金馬大刀,實則在緊要問題上口風很緊。

是以,美團並不知曉姚歡那日在曾府遇險之事,自然更不知曉眼前這位俊美的曾四叔,當天救了姚歡一命。

她只是旁觀者清,發現小主人面對這位曾四叔時,原本時而深幽如潭、時而活潑如泉的眸子呀,多了一份從未見過的神采仿佛忽然之間落了幾顆星子進去,照得她的面孔更明亮啦。